第45章是一個迷你的短章,只有5句話,中文標題是耶和華給巴錄的許諾。這章跟上一章和下一章都不接著,時間穿越到第36章、猶大王約雅敬第四年的時候,也就是前面說的耶利米剛把巴錄召來當助手的時候,巴錄把耶利米說的所有話寫在書上。作者說,巴錄曾抱怨,自己本來就痛苦,耶和華還給他加上憂愁,他心情鬱悶、時時哀嘆、感覺睏乏不堪、一刻都不能得到放鬆。這個痛苦應該是指遭遇災禍,而憂愁則是指看不到希望、看不到災禍何時能到頭。既然已經遭遇災禍並且不知災禍何時到頭,說明作者寫的實際上並不是約雅敬時候的事,而是猶大滅亡很久之後的事,所謂的事其實也只是虛構之事。作者編耶利米給巴錄答覆耶和華的話說,你去告訴巴錄,耶和華說他建立的他必拆毀,他栽培的他必拔出,在全地都要這樣實行,如果巴錄想做什麼大事,趁早別想了,因為他要使災禍降到所有人身上,巴錄小命可保,不過會被擄到各處。
根據前一章的故事,巴錄好像是和耶利米一起被脅迫到埃及,但這明顯不能說是因為戰爭被擄,而根據上一章,耶利米可以自由的在埃及各城走來走去,這就更不能說被擄,因為被擄明顯沒有那麼自由,所以關於被擄這一點與前面幾章的描述是有矛盾的。另外第4句說耶和華在全地都要大搞拆毀和破壞,如果這個全地是指猶大,那勉強可以解釋,如果全地是指整個陸地,那就明顯不對,巴比倫攻打各國,雖然猶大和周圍的小國是遭遇了災禍,但是起碼巴比倫不能算遭遇災禍,它既沒有被拆毀,也沒有被拔出。有的人也許會說,現在沒有拔出,過些年也要拔出,就算歷史上從沒拔出過的,幾千幾萬年之後也難保不被拔出,那就不能說了,連地球、太陽、甚至宇宙都有壽命,誰能保證哪個國家民族一直存在呢,但是這些跟所謂的神都沒有關係。
從32章到本章結束為止,耶利米書第三作者寫的內容已經完成,後面的幾章內容已經比較明了,我們可以在此總結一下耶利米書作者的問題。
耶利米書主要可以分成六部分。
第一部分是第1-23章,主要內容是預言大災禍,編各種理由說以色列人罪有應得,還有批評先知說假預言。
第二部分是第24-29章,主要是說約雅斤的時候被擄的人和西底家的時候被擄的人不同命運,這種奇特的觀點與前後部分都不兼容,不知道作者是不是因為跟後來被擄的人產生矛盾才會這樣編寫。
第30-31章與前面第3-4章都重點提到北國以色列,可能原來作者是北國以色列人,後來被耶利米書某作者收集整理,不過這只是有嫌疑,就不算單獨部分。
第三部分是第32-45章,主題是講耶利米入獄和下埃及,還有一個特點是先知又引進了一個助手、文士巴錄,但是不再講先知講假預言的事。因為在此之後沒有講耶利米回到猶大,所以後來在以色列人的傳說裡,耶利米因為說耶和華的預言在埃及被同胞用石頭打死。
第四部分是接下去的第46-51章,這幾章跟前面都講猶大或以色列不同,主要以詩歌的形式寫埃及、非利士、亞捫、亞蘭、摩押、巴比倫等各國的遭遇,不管從內容還是書寫風格上都與前面不同。
第五部分是第52章,這一章應該是較晚的時期補充上去的寫猶大滅亡、猶大人被擄和神殿被毀的總結性文字,部分內容耶利米書的第39章已經寫過,列王紀下第25章與本章的內容基本相同,應該是後來整理的時候抄自耶利米書的本章。
雖然第二部分的25:11-12和29:10有提到說,耶和華定以色列人服侍巴比倫王是七十年,到七十年後要刑罰巴比倫,但在前面三部分中,並沒有具體內容說到巴比倫被打倒的事。我們前面說過,七十年不管怎麼算都是不準的,其實到現在應該就能想明白為什麼差別比較大,這是因為耶利米書的前三個作者都沒有活到巴比倫被波斯滅亡的時候,七十年只不過是第二個作者瞎猜的,他為什麼要猜這個數,首先是因為七這個數在以色列人傳統裡是比較特殊的,七十這個數就是非常長久的意思,七十這個數也相當於當時比較長壽的人一生的長短,其次七十這個數也給人希望,當時被擄的以色列人已經被痛苦折磨了幾十年,雖然眼看一點改善的希望都沒有,但是作者希望在七十年後改產生變化,到時輪到仇敵巴比倫人遭受災難,以色列人就可得到翻身。
他沒料到,其實在他死後沒幾年,巴比倫就真的被覆滅。如果從猶大滅亡算到巴比倫滅亡,連頭帶尾只有四十六年時間,如果從約雅斤時開始算,也只有五十七年時間,如果從約雅敬四年開始算也只有六十四年時間。
到第四部分作者的時候,巴比倫已經滅亡,甚至已經滅亡很久,所以他寫了比較多關於巴比倫滅亡的內容,最後一章總結和回顧耶路撒冷陷落,可能也是這個作者加的,也有可能是更晚的作者加的,如果是這個作者加的,則有點以巴比倫滅亡和受懲罰的詩來緬懷和告慰耶路撒冷在天之靈的意思。
接著是第46章,中文版分成三段,標題是埃及在迦基米施受挫、尼布甲尼撒來犯和耶和華要救他的子民。迦基米施我們在以賽亞書第10章的解讀文章裡介紹過,它的位置是在幼發拉底河上遊、現在敘利亞和土耳其交界之處。歷代志下35:20說,在約西亞時期,埃及王尼哥去攻擊靠近幼發拉底河的迦基米施,約西亞出去抵擋他。從聖經記錄看,迦基米施是比較早被亞述佔領的,在約西亞的時候又被埃及佔領,然後到約雅敬的時候,又被亞述的繼承者巴比倫王奪回。這裡說的埃及在迦基米施受挫,就是指迦基米施被巴比倫王奪回的事,而不是接著前面幾章,說猶大滅亡之後的事。
下面介紹第一段的內容,據說耶和華跟耶利米聊關於列國的話,說到埃及王法老尼哥的軍隊時,耶和華說,尼哥駐紮在幼發拉底河邊迦基米施的軍隊是約雅敬四年的時候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打敗的。其實作者原意應該是「預言」尼哥的軍隊到約雅敬四年的時候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打敗,但是可能因為下意識是在寫已經發生過的事,所以就沒有寫成預言。要知道,如果是已經發生過的事,又何需耶和華來告訴耶利米呢,所以這句話是裝預言不小心露出了馬腳。交待完背景情況,然後是一首小詩,寫埃及人在迦基米施吃敗仗的情況,當然,這些情況基本上只是作者的想像,並非記述事實,因為一般情況下作者既沒經歷過此事,也不會專門去調查此事,只不過隨便編而已。詩的內容如下:
你們準備盾牌去上陣,套上車騎上馬,穿戴起盔甲磨好槍站到陣前去吧,
耶和華說,咦,怎麼我看到他們打了敗仗、都驚惶轉身後退呢,他們非常驚恐、頭也不回地逃跑,
不過逃跑也沒用,跑得快的勇士也不能逃脫,他們全部在北方的幼發拉底河邊被絆跌摔倒。
誰(氣得)像尼羅河水暴漲翻騰,埃及(氣得)像尼羅河水暴漲翻騰,
他說:我要(報仇,我要)讓河水肆虐各地,我在淹滅(敵人的)城邑和城中的居民。
埃及又徵了很多古實人、弗人(或利比亞人)和路德人,車馬急行(,向戰場而去)。
(埃及人啊,你們此去可要倒黴了,)因為那是耶和華向敵人報仇的日子,
刀劍必吃飽敵人的肉、喝足敵人的血,耶和華要在北方的幼發拉底河邊獻一場祭。
你們的勇士將互相絆倒、一起摔跤,你們的哀聲將傳遍各地,各國都聽見你們的羞辱,
可憐的埃及人啊,要不要去基列取一點乳香,不過估計也是沒用,你們就算多用藥也不得治好。
第一段完。
這一段說埃及駐紮北方迦基米施的軍隊被巴比倫軍隊打敗並消滅,消息傳到埃及,埃及舉國沸騰,他們馬上徵了很多勇士去想扳回戰局並大肆報復。第9句中說的弗人有些版本寫成利比亞人,大家知道現在利比亞是埃及西邊的鄰國,古時利比亞估計也是在那個位置。創世紀10:6說古實、麥西、弗和迦南都是含的兒子,那麼弗大體位置應該在埃及東北部,但是如果弗就是指利比亞,那麼就應該在西北部。
路德按創世紀10:22記錄跟以攔、亞述、亞蘭是兄弟,都是閃的兒子,那麼可能是在亞蘭和亞述之間的什麼地方,按道理這個地方當時應該已被巴比倫佔領,而且埃及就算從外族徵兵應該也不會選那麼遠的地方,從英文版看,創世紀寫的路德英文是Lud,這裡的路德英文有很多種,大部分版本是Ludim,還有版本是Lydians,也有Lud。其中Lydians(呂底亞王國)是在小亞細亞中西部、瀕臨愛琴海,埃及應該沒有統治過那裡。如果是Ludim,就是路低,創世紀10:13說路低是麥西的兒子,那麼就應該在弗的附近,所以也是在埃及的北部,反正不是東北就是西北。
接著說,雖然埃及又派出大軍,但是仍要倒黴、吃敗仗,因為耶和華要在那裡報仇、獻出祭。這句話與以賽亞書34:6說的有點像那裡說耶和華要在波斯拉有獻祭的事,在以東地大行殺戮。以賽亞書那裡寫的是巴比倫滅亡以東,而這裡寫的是巴比倫大敗埃及,看來這兩個作者倒有點心有靈犀,這時都把巴比倫當作了耶和華的報仇工具。當然,作為一個大神,本來是不應該有什麼仇敵的,如果只有一個真神,並且天地萬物和人都是他創造的話,試問誰有資格當神的仇敵呢,明明是作者把他們自己民族的仇敵當成了神的仇敵,這就叫假公濟私。
第11-12句我把順序換了一下,我覺得這樣更通順一些。乳香是當時他們治創作的藥,第11句作者說叫埃及人去基列取點乳香,又說多用藥也沒有用,反正治不好,很明顯這是在嘲笑他們。以色列人的心思有時真讓人琢磨不透,他們的國被巴比倫滅亡,他們的人被巴比倫擄走,但是他們卻將巴比倫人打勝仗看作是耶和華報仇、嘲笑同樣被巴比倫打倒的埃及人。特別是他們所嘲笑的這一仗實際上正是引發巴比倫進一步滅亡猶大的關鍵一仗,在當時來說,猶大如果要生存,唯一的希望就是南北兩強保持平衡,最好是誰也奈何不得誰才行。也許作者如果能穿越回到當時的話,他會希望兩國在那裡相持,但是問題是他反正穿越不回去,所以乾脆想開些,誰打勝仗就把他想成是他們神僕人、使勁地拍他的馬屁,誰打敗仗就把他想像成他們神的敵人、使勁地嘲笑他的倒黴,也許這樣想能使自己忘記掉一些痛苦。
第12句說勇士互相絆倒、一起摔跤,和合本翻譯為勇士和勇士彼此相碰,一齊跌倒,思高本翻譯為勇士衝向勇士,雙方同時倒僕,現代本翻譯為戰士跟戰士相撞,他們兩敗俱傷,看來這段話大家都理解成交戰的雙方在對戰中一起倒地、巴比倫與埃及兩敗俱傷,其實從原文意思應該是指埃及軍隊自己混亂互相絆倒,第16句寫他們也彼此撞倒,是同樣的意思。自己混亂一般原因都是因為吃了敗仗,也就是說這是寫埃及又一次被巴比倫打敗,而不是雙方兩敗俱傷的意思。有的資料稱有一仗確實雙方都損失慘重,可以說兩敗俱傷,但那是在公元前601年的時候,也就是約雅敬八年,而不是四年的時候。
實際上當時的戰爭是不是像作者描述的那樣發生在約雅敬四年,是不是分兩場,埃及先被打敗,接著又徵兵去,又被打敗,現在已經沒有資料可以查證,不過按但以理書1:1,在約雅敬第三年的時候巴比倫王就已經來攻打耶路撒冷,那麼北方的埃及勢力就應該在此之前就已經被巴比倫趕走。在耶利米書裡,好像除第一個作者之外,不管哪個作者都喜歡提約雅敬四年,很多事都說發生在這一年,我想這很可能不是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