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最近你有沒有留意到這樣一則新聞——
9月27日《法制日報》發表文章《虐待動物,法律不會坐視不理》,文中提到:「全國人大代表夏吾卓瑪『關於動物權益,制定禁止虐待動物法的建議』。《答覆》表示,對社會公眾普遍反對的殘忍虐殺動物等行為,由於缺乏相關立法規定而難以實施有效打擊,確有必要完善立法。」
最後,文章還直接點明:「農業農村部的回應釋放出了一個明確的信號——國家支持禁止虐待動物立法,法治建設將與社會文明發展同步。」
▲ 9月27日發布的《法制日報》上的相關報導部分截圖
看到這個好消息,相信你也能明白,這意味著我國已經有計劃開展《小動物保護法》的推進工作,很可能在不久的將來禁止虐待動物立法將會成為現實!
所以,今天我們想要再講一講在我國砥礪前行的「動保法」。
關於《小動物保護法》,在我們熱愛動物的人眼裡,自然覺得是必要的,但另一些人卻表示:
「人類本來就是要依靠動物生存,所有的動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豬肉不能吃了,蚊子不能打了,人類一夜回到食物鏈最底端了!如果不這樣做,那麼一邊吃著動物的肉,用著經過動物實驗研製出的藥品,一邊大談動物保護,這難道不是一種虛偽嗎?」
確實,人類的生存和發展是建立在利用自然資源的基礎上的,這裡的自然資源,也包括各種動物。
但現代社會,我們呼籲「可持續性發展」,而動物保護立法,也與此一脈相承。
同時,人們也越來越意識到動物作為生命,是有自己的感受和需求的,作為愛寵者,自然也會關心寵物的心理健康。
更何況,據美國《動物虐待和人類暴力的相關性》研究表明,52%的重型犯罪者都有過虐待動物的經歷,70%以上的暴力犯罪都是從虐待動物開始。
而在我國,虐待動物的新聞屢見不鮮——
2018年12月23日,有人在小區門衛室撿到柯基lion之後轉送他人,狗主人小吳在多番詢問之下,要到了撿養人何興麗的聯繫方式,但是何興麗藉此機會卻向小吳索要贖金,並且反覆威脅、恐嚇小吳,甚至放言如果不給錢就用火烤狗!而當小吳來到何興麗家門口苦苦哀求想要討回自己的狗時,何興麗卻當著狗主人的面,將狗狗從六樓扔下,導致狗狗當場死亡。
2019年6月20日,廣西南寧市一名男子放火燒貓,聲稱「愛貓就要送貓上天堂」,還將虐貓視頻發布在網上炫耀。
7月8號的凌晨,嘉興市範蠡湖公園附近的人行道中央被人擺放一顆血淋淋的貓首級,令人驚懼不已,而施虐者至今未曾找到。
▲ 嘉興範蠡湖公園附近的人行道中央的貓首級新聞照片
「高跟鞋踩貓」、「小狗在車後被拖死」、「中華田園犬被砍斷四肢暴曬」……看到這些新聞,你會深深震驚於人類的黑暗與殘忍。
更令人不寒而慄的是,這些施暴者在施暴時內心並無愧疚,甚至以此為樂。單純的道德已經無法約束這些人的行為,但人們發現自己除了無力的譴責外,束手無策。
所以,一部實實在在的保護小動物福利的法律的出現,變得相當重要。
它不僅體現人與自然的和諧關係,體現人們對生命的尊重與珍惜,也是給人類的殘忍的行為重新劃定底線,更是善良的人們保護自己,與邪惡作戰的有力武器。
1809年,有人在英國的國會上提出禁止虐待動物的提案——這就是現代《小動物保護法》的雛形。
當時,該提案雖然在下議院遭到嘲笑,卻得到了不少動保人士的支持。沒多久,世界上第一個反虐待動物的法案在英國得以正式推行。
1822年,英國的理察·馬丁提出著名的《馬丁法案》,該法案明確表示「反對虐待以及不恰當地對待牛的行為」,並在英國國會獲得通過。
兩年後,牧師亞瑟·布魯姆召集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個動物福利組織「反虐待動物協會」(PSPCA)。
協會成員不停地向公眾宣傳動物福利知識,向學校提供教材,對虐待動物的人提起公訴,對於推進英國人民,乃至整個歐洲的動物保護意識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法國在動保方面緊跟英國的後塵,於1850年通過反虐待動物法案,緊接著,愛爾蘭、德國、奧地利、比利時、荷蘭等歐洲國家也相繼出臺了相關法案。
1866年,美國紐約成立了禁止虐待動物協會,並通過《反虐待動物法案》。
至今為止,世界上已經有100多個國家制定了《禁止虐待動物法》,把對動物的保護付諸切實的法律。
美國不但制定了《反虐待動物法案》,還專門制定了《動物福利法案》,對人該給動物一個什麼樣的生存環境都作出了具體規定。
美國保護動物法律非常完備,虐待、遺棄小動物輕則罰款、拘留,重則判刑。
在美國,對動物的保護是一項公益事業,有很多人選擇將遺產捐贈給專門的公益機構,表示對動物保護的支持。
德國《動物保護法》強調,必須把人以外的動物列入道德關懷的範圍之內,對於動物的生命,人們應該像對待在心智能力上居於同等層次的人的生命一樣尊重。
該法甚至規定,在宰殺動物時必須使用麻醉藥,這不僅適用於所有的溫血動物,而且包括冷血動物,如魚類。
在德國買魚不能把活魚帶回家,在魚出水前要將魚一下處死,以儘量減少活魚在離開水的情況下憋死的痛苦。
而在亞洲的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日本等國和中國香港、臺灣地區也都在上個世紀完成了動物福利立法。
雖然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文化、社會發展程度各不相同,但它們的動物福利法都有類似的主旨:那就是——防止對動物的虐待,保護和尊重動物的生命。
近幾十年,我國的立法逐步完善,也制定了不少針對動物管理的的法律條例:
為了「保障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保護國家的珍貴動物」,出臺了《野生動物保護法》;針對「實驗動物在科學研究的各個環節中如何進行管理」制定過《實驗動物管理條例》;在畜禽養殖、畜禽屠宰、畜禽運輸等領域,通過了《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野生動物保護法》是把「特定的、稀有的動物」當成珍貴的資源進行保護以外,其他關於動物的立法目的都是為了更好地對與動物有關的部門或環節進行規範和管理,而對於弱小動物的生命本身是否值得去保護,以及怎麼保護,卻常年缺少相應的規定。
▲ 前幾天微博又爆出虐狗新聞,類似這樣的事件簡直數不勝數
也就是說,在我國,任意虐待動物,隨意拋棄動物,殘忍殺害動物,這些令人髮指的行為都沒有觸犯到具體的法律,人們只能從道德層面去譴責,卻無法根據法律讓做出這些行為的人付出相應的代價。
不過,令人欣慰的是,雖然我國由於各種原因,動物保護的意識略顯落後,法律法規也尚不完善,但多年來,為了保護小動物的福利,避免給小生命增加不必要的痛苦,善良堅強的人們一直都沒有放棄努力。
出生於書香世家,曾擔任過毛主席的助讀工作的蘆荻女士,前半生是一名清高的學者,她一邊埋頭研究文學,一邊在講臺之上教書育人。
而自從收養了一次流浪貓以後,她的後半生便就此改寫——憔悴、襤褸、忙於生計,這位老人每日忙於搜尋流浪動物的身影,家裡放不下了,就去京郊租個院子;救助流浪動物的錢不夠了,就賣掉房子……
不知不覺,她已經救助了一千多隻流浪動物,但是街頭不時看到流浪動物的小小身影,還是讓她感受到個人力量的微弱。
偶然的一次機會,她訪問了美國的動物保護組織,也萌發了在中國創建動保機構的想法。
1988年11月,蘆荻老師正式開始籌備建立「中國小動物保護協會」,經過了四年的努力,終於在1992年9月經農業部批准,中國小動物保護協會正式成立。而蘆荻老師作為第一任會長,以保護小動物為己任,一直工作到生命中的最後一天。
在熱心的人們為小動物的生命奔走呼喊的同時,我們的專家其實也在默默地努力著——
■ 2008年12月20日,中國《動物保護法》(專家建議稿)研究項目啟動;
■ 2009年,專家草擬了《動物保護法》(專家建議稿);
■ 2010年,考慮到我國現實國情,專家又以反虐待為底線起草了《反虐待動物法》。
但是由於各種原因,這兩部法律都沒有正式出臺,一直在修改和醞釀中。
現實的殘酷並沒有動搖動保人士的決心,2011年的兩會上,針對我國「活取熊膽」這一殘忍至極的的產業流程,敬一丹、張抗抗等委員振臂呼籲,要求拯救「取膽熊」。
來自全國各地的62家民間組織也都紛紛發出自己的聲音,呼籲有關單位儘快制定關閉熊場的政策,淘汰活熊取膽產業。
知名企業阿里巴巴也做出禁止銷售熊膽製品的決定,並且進一步升級後臺審核系統,一方面通過機器排查屏蔽熊膽、魚翅、貓狗皮製品相關詞,另一方面增加專人進行關鍵詞的篩查。
這項活動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與此同時,其他與小動物保護立法相關的議案也在網民中獲得了廣泛的支持。
■ 2015年,全國人大代表鄭孝和提出「制定《動物保護法》、打擊取締貓狗肉不法產業鏈條、保障動物福利」的議案,並在由中國網發起的兩會網絡投票活動中,獲得1725347人投票支持,穩居該年兩會提案議案熱度排行榜之榜首。
同時,鄭孝和也為全國政協委員騰格爾提出的「關於儘快實施《反虐待動物法》的建議」的提案大聲叫好。
據了解,中國網兩會議案網絡投票活動中,騰格爾的這項議案與鄭孝和的議案一直交替第一。
■ 2016年,全國人大代表鄭孝和再次提出《禁止貓狗肉製品進入餐飲市場》的提案。同年,深圳市人大代表楊勤等提出《關於修訂〈深圳經濟特區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議案》。要求增加「關懷生命」「愛護動物」等文明行為條款內容,以提高市民關懷生命意識。
■ 2017年,全國人大代表蔣忠僕建議儘快制定《反虐待動物法》;人大代表釋明海提出:「應繼續支持推廣熊膽替代品,逐步淘汰養熊業。」人大代表張大勇則建議:「禁止或控制穿山甲鱗片入藥,現存鱗片也應銷毀。」
■ 2018年,全國人大代表朱列玉再次提出「動物保護」的建議,他說:「不管虐待的主體是人還是動物,都要從法制建設和道德建設出發,反對暴力,引導人心向善。」全國人大代表羅勝聯呼籲:「建議立法嚴格界定和懲治虐待動物行為。」
一年又一年,一聲又一聲。
不論是頻繁發聲的人大代表,還是不斷嘗試的商議法案的專家,不論是振臂高呼的知名人士,還是默默無聞的民間大大小小的動物保護組織,甚至也包括默默關注小動物們未來命運的你我……我們的動保人,正在以自己的方式和力量,去貫徹自己的善良與理想,推動著這個國家向一個更加文明的方向前進。
一個人對待動物的態度,往往反映他對待生命的態度;一個社會對待動物的態度,往往反映著社會的文明程度。
多少年來,人們熱切地期盼著《小動物保護法》的出臺,暢想著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憧憬著小動物的福利能夠得到最起碼的保障,並為此付出了切實的行動。
當然,我們也知道,法律的落實是一個緩慢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推進法律的過程中,我們會遇到各種觀念和現實的阻力,也可能發現立法本身存在的問題和漏洞。
但是,只要我們朝這個方向努力下去,我們總會發現:人與自然的明天都在越來越好。
很高興看到《小動物保護法》的再一次推進!
我們期盼《動保法》落實的那天更早一點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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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制日報評虐待動物:法律不會坐視不理》 http://news.sina.com.cn/c/2019-09-27/doc-iicezzrq8685685.shtml
[2] 各國動物保護法縱覽 https://xian.qq.com/a/20100622/000530.htm
[3] 兩會委員籲救「取膽熊」 阿里巴巴禁售熊膽製品 https://news.qq.com/a/20110304/002398.htm
[4] 她賣掉了自己的房子,卻讓1000餘只流浪動物擁有了家 https://www.19lou.com/forum-464983-thread-8991531822436824-1-1.html
[5] 中國出臺《反虐動物保護法》,上海有望先行!
http://www.sohu.com/a/241553701_78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