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知乎上看到一個熱帖:
剛看到的時候,我心裡真是有一點憤怒。什麼樣的錯誤,值得讓孩子面壁思過3個小時?你自己面壁3小時試試?
這根本不是在解決問題,而是用讓孩子承擔痛苦的方式,展示家長的淫威。
後來我想,也許這個家長是真的以為嚴厲的懲罰才能教育孩子,不知道「教育」與「欺負」之間的界限在哪裡。
在前幾天的文章《周揚青手撕羅志祥,9年青春打水漂,暴露了我們教育中極度缺失的空白》裡,我提到一個TED演講裡說到的故事:
就在幾天前,我的四個孩子爭吵、哭鬧,並抱怨早餐不好吃, 我完全崩潰了。我大喊道,「都給我閉嘴,照我說的做!你們是一群壞孩子,糟透了!我要剝奪你們使用電子產品的時間和甜點,以及其它任何能讓你們享受生活的東西!」
這時,我的大兒子轉過身看著我說:「老媽,這不是愛。」
有一位讀者給我們留言,也提出了疑惑:孩子做錯事了,怎麼建立懲罰機制呢?限制娛樂是常用的方法,這麼做不對嗎?
這可能是一個非常普遍的疑問。
關於這一點,我非常欣賞美國著名的嬰幼兒心理健康專家塞爾瑪.弗雷伯格在《魔法歲月》這本書裡提出的「合理的懲罰」這個概念。今天就想聊聊,到底怎樣才算合理的懲罰。
我歸納了「合理的懲罰」的4個原則。
原則一:真的是孩子的錯
先來講一個綜藝節目吧。
韓國的《超人回來了》裡有一個嘉賓叫樸柱昊,我真的超級被他圈粉。他有兩個娃,女兒叫娜恩,兒子叫建厚。這兩個娃,乖起來是天使,搗起蛋來是泥石流。有一天,他們趁爸爸不注意,把麥片、牛奶統統倒在地上,把家裡搞得一塌糊塗。
樸柱昊看到後,差點崩潰。但我佩服他的是,居然在情緒爆發的最後一秒忍住了,問女兒為什麼要這麼做。
娜恩說,因為建厚餓哭了,想要照顧弟弟,才把麥片和牛奶倒在地上和弟弟一起吃。
原來娜恩是「好心辦了壞事」。知道原因後,樸柱昊不但沒有發飆,反而對女兒說「謝謝」。
在《叛逆期的真相: 這樣做,比吼一千句更管用》這篇文章裡,我也說起過,如果家長能放下控制欲,會發現,看起來不對的事,90%並不是孩子真的做錯了。
在懲罰孩子之前,先問一問自己:
對孩子的要求符合孩子的年齡嗎?
孩子真的破壞了必須遵守的規則嗎?
這個規則孩子事先知道嗎?
你有沒有問問孩子「為什麼」?
就像有一次妞妞把我新買的口紅用來在畫板上畫畫,大幾百塊就這麼沒了,說不心疼肯定是假的。但我並沒有事先告訴她不能這麼做,愛玩又是孩子的天性,而心疼money,並不能、也不應該成為懲罰孩子的理由。
添麻煩,並不等於犯錯。
從孩子的角度看問題,是我們必須不斷練習的事情。
原則二:不人身攻擊
文章一開始TED演講裡說到的那個媽媽,說孩子們是「一群壞孩子、糟透了」,這就是人身攻擊。
我們在盛怒之下,很容易不由自主地攻擊對方,有很多家長真的會脫口而出這些話:
你蠢死了!你真討厭!你有病嗎?你這個懶鬼! 你是豬嗎?
這些人身攻擊的話就像一把尖刀。這時候孩子根本無法思考自己做錯了什麼,只會被受傷的情緒包圍,或者立刻進入「鬥雞」狀態。
我給自己設置的底線是:實在忍不住的時候,可以發脾氣、可以吼,但絕不能人身攻擊。
怎樣能關上人身攻擊的閥門呢?
有一個辦法:用「我」代替「你」。
用這個方法把下面這些句子轉換一下,大家感受一下不同:
你是個很討厭的壞孩子!
我真的已經非常非常生氣了!
你怎麼這麼笨!
我很崩潰!
你是一個懶鬼!
我太累了,再這樣下去我就要發脾氣了!
現在我忍不住想「河東獅吼」的時候,「我……」句式已經成為了條件反射下的默認句式,它可以像一根針一樣,把脹鼓鼓的情緒戳破釋放出來,並儘可能不去傷害到孩子。
原則三:懲罰要「符合邏輯」
在憤怒的時候,很多父母會不假思索地抓住一項孩子最在意的權利,把剝奪這項權利作為對孩子的懲罰。而這個懲罰和孩子的行為之間沒有任何邏輯關係。
不好好吃飯就不許看電視、忘了帶書包回家就不許出去玩……
文章開始的故事也是如此,孩子們吃早餐的時候爭吵、哭鬧,媽媽下意識剝奪的是他們最喜歡的東西——使用電子產品的時間。
這更像一種打擊報復,而不是行為的後果。我們可能沒意識到,在某些時候,父母會咬牙切齒的變成最想要讓孩子不好受的人。
這時候孩子心裡在想什麼?不公平!
當他們覺得「不公平」的時候,心裡的憤怒會取代內疚。這樣的懲罰僅僅是壓制,起不到真正的教導。
什麼樣的懲罰是合理的呢?懲罰與孩子的行為之間有邏輯關係。
還是拿樸柱昊來說。
在一期節目裡,娜恩把弟弟的奶粉弄撒了,爸爸問娜恩:弟弟現在要吃奶粉,怎麼辦?娜恩說,用自己小豬存錢罐裡攢的零錢給弟弟買一罐。
這樣的懲罰就是符合邏輯的、公正的,娜恩即使捨不得、難過,但因為不會覺得不公平,就不會把自己放到對抗的位置上。
因此,在設置一個懲罰的時候,和孩子解釋清楚原因、討論一下這個懲罰他覺得是否公平,也是重要的一步。
原則四:懲罰不能過度嚴厲
我朋友講過他們家發生的一個故事。
她和孩子說好,每次收拾好自己的玩具,可以得到一朵小花,十朵小花就可以挑選一個禮物。但有一天孩子不願意收拾自己的玩具,爸爸一氣之下,把攢的小花全扣光了。這下好了,孩子大哭大鬧,再也沒興趣攢小花,也不願意收拾玩具了。
我們往往以為,懲罰越嚴厲,越能讓孩子長記性。但其實,過度嚴厲的懲罰,只會加深孩子心裡「不公平」的感覺,他們的心裡只會有憤怒,而不會記得自己為什麼受懲罰。
還是用孩子吃飯爭吵來打比方,合理並且適當的懲罰,是讓他們回到各自的房間裡,等到吃完飯,或者能控制自己不再爭吵的時候再出來。
可是如果是關在房裡幾個小時呢?這就超過了孩子的承受範圍。他們可能會越來越焦躁、生氣,把全部心思花在想像怎麼「復仇」上面了。
棍棒底下出的往往是「逆子」,就是這個道理。
上面這幾個原則,其實歸根結底是一句話:懲罰,不是為了打擊報復,也不是為了讓孩子害怕、羞愧。心理學上有一個「或戰或逃」效應,當孩子羞愧、害怕、憤怒的時候,他們就會進入對抗或者是逃避的狀態,但不會發自內心認可這件事。
只有當他們知道父母是冷靜、公正、不會過度反應的時候,他們才能勇於承認錯誤、承擔後果,而不會催生出新聞裡那些因為害怕懲罰,離家出走甚至跳樓的悲劇。
後記:
我跟朋友聊起這幾個原則的時候,她說:知道歸知道,就怕碰到問題的時候想不起來。所以,我建議大家可以先預想一下可能會碰到的場景,碰到之後怎麼做是合理的懲罰。這樣,碰到類似情況的時候,因為心裡已經有了一個預設,比較容易用理智、而不是用本能來應對。
也歡迎大家到留言裡來聊一聊,你做過的最合理,以及最不合理的一次懲罰是什麼?
謝謝你關注帝呱呱星球,這裡有傳說中的海澱、順義媽媽。因為地域和工作的原因,我們得以接觸優質的教育資源和先進的育兒理念,希望和你分享雞娃時代裡不一樣的育兒新認知、帝都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