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觀,原州區法院適用民法典首案宣判

2021-01-09 澎湃新聞
圍觀,原州區法院適用民法典首案宣判

2021-01-08 22:05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砰」!隨著一聲清亮的法槌敲擊聲,1月7日,原州區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內,一起合同糾紛案件依法審結,該案系本院第一例適用《民法典》相關條款審理的案件。

原告馬某某因合同違約將某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及其工作人員杜某和丁某訴至法院,要求解除與被告某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籤訂的兩份《房屋認購協議書》;由三被告返還購房款並支付相應利息。

本案中被告某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就自己與另兩名被告以及第三人高某之間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產生的債權債務,達成由原告與被告某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籤訂《房屋認購協議書》,確定由被告某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向原告提供涉案的兩套房產以解決前述債權債務關係,且被告向原告出具了相應的收款收據,該協議及收款收據系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原告即依法享有合同上的權利,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由於被告某工程建設有限公司至今不能向原告交付涉案房產,致原告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故應解除雙方籤訂的認購協議書,協議解除後,被告應向原告退還房款。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第五百零九條、第五百六十三條、第五百六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定,法院作出判決:解除原告馬某某與被告某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籤訂的《房屋認購協議書》;並返還原告馬某某認購現金。

【法官說法】

本案中,雙方當事人籤訂《房屋認購協議書》及債務糾紛的時間,雖然都在《民法典》正式施行之前,但雙方因各自原因,協議未能按期履行,且雙方協商不下,直到向法院提起訴訟。

據此可知,被告某工程建設有限公司違約的法律事實持續至民法典施行之後,該案雖於2020年訴至本院,然《民法典》已於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時間效力的若干規定》,從更有利於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更有利於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的角度考慮,本案一審援引《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作出上述判決。

文/祁偉

原標題:《圍觀,原州區法院適用民法典首案宣判》

閱讀原文

特別聲明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並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

評論()

相關焦點

  • 德城區法院適用民法典宣判一起侵害商標權糾紛案
    德城區法院適用民法典宣判一起侵害商標權糾紛案 2021-01-07 08:53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首例適用民法典的個人信息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宣判:被告人賠償並道歉
    據浙江省杭州市網際網路法院1月8日消息,1月8日,杭州網際網路法院依法公開審理公益訴訟起訴人下城區人民檢察院訴被告孫某個人信息保護民事公益訴訟一案,並當庭宣判。據悉,該案是民法典實施後,全國首例個人信息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 北京首例適用民法典「自甘冒險」條款案宣判!
    1月4日,這起北京首例適用民法典「自甘冒險」條款的案件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打羽毛球被擊中 右眼受傷70多歲的宋先生是一名羽毛球業餘愛好者,自2015年起,他便自發參加羽毛球比賽。在後續的羽毛球比賽中,宋先生「結交」了同樣為羽毛球業餘愛好者的周先生。
  • 德州首例適用《民法典》案一審宣判
    被告被判停止商標侵權,賠償3 萬元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俞榮通訊員李昊)1月4日,德城區法院首次適用民法典宣判一起侵害商標權糾紛案,判決被告某廚具衛浴店停止侵害原告九牧廚衛股份有限公司「九牧」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拆除店招、店內標有「九牧」等相關標識,並賠償原告包括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在內的損失共計
  • 武寧法院適用民法典當庭宣判被告承擔破壞生態懲罰性賠償...
    生態環境誰破壞誰修復  1月4日,修河流域環境資源法庭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陳某榮、楊某蓮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案,該案同時也是全國首例創新生態修複方式、委託江西思華生態環境保護基金會管理和監督,使用生態環境修復費的案件。
  • 民法典「第一案」亮「典」
    實施十天來,我省多個法院陸續宣判了適用民法典的案件,涉及遺產繼承、搭乘順風車摔傷索賠、民間借貸糾紛等群眾生活的諸多方面。這些案件是我省首批民法典「第一案」,引發各方關注。「好意同乘」發生事故誰買單?民法典為善意減責1月6日,莆田市城廂區法院宣判了一起「好意同乘」案件,為莆田全市首個適用民法典案例。
  • 【學習民法典】快看!《民法典》實施後各地首案匯總
    在民法典實施後的首個工作日,全國多地首案已判。小編整理了幾例各地關注度較高的《民法典》「首案」,請品鑑!最終,根據《民法典》、《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時間效力的若干規定》相關規定,朝陽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宣判後,原告表示將考慮是否提出上訴,被告表示接受判決結果。據了解,自甘冒險是《民法典》侵權責任編中正式確立的新規則。
  • 《民法典》實施 各地首案判了!
    被稱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的民法典已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天是民法典實施後的第二個工作日,全國多地首案已判。小編盤點7例各地關注度較高的《民法典》「首案」,供讀者參考。
  • 民法典首案:化糞池塌陷致人死亡如何賠?好意同乘致人死亡怎麼辦?
    日前,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對一起建築物、構築物倒塌、塌陷損害責任案件進行了宣判,這是石景山法院在《民法典》正式實施後宣判的首例案件。 後原告楊某根據海澱法院對案件的調查結果,認為案涉廁所及化糞池系位於北京市石景山區,且在北京某公司的土地權屬範圍內,因而到石景山法院對北京某公司提起訴訟,要求北京某公司賠償其醫療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各項損失。
  • 《民法典》廣東首案判了!熊孩子高空拋物致人十級傷殘,被判……
    2021年1月4日上午,元旦假期後的首個工作日,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原告庾某某訴被告黃某某高空拋物損害責任糾紛一案。據了解,該案是民法典施行後第一案。案發時,一名兒童將一個礦泉水瓶從35樓家裡的陽臺扔下,樓下散步的阿婆受驚摔倒造成十級傷殘。阿婆為此將兒童家長告上法院要求賠償醫藥費等各種損失10萬餘元。
  • 北京民法典首案判了
    1月4日上午,北京朝陽法院依法對此案進行了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認為原告自願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對抗性競技比賽,將自身置於潛在危險之中,應認定為自甘冒險的行為,且被告不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判決駁回了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原告與被告均為羽毛球業餘愛好者,自2015年起自發參加羽毛球比賽。
  • 因寵物狗起糾紛 任城法院首例適用民法典健康權案一審判決
    1月6日,任城法院一審判決原告田某訴被告張某某健康權糾紛一案,這是任城法院首例適用《民法典》司法解釋審結的案件。法院查明原告田某飼養的狗未辦理養犬登記,也未牽引狗繩,被告張某辦理了養犬登記且牽了狗繩。法院審理法院一審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 因寵物狗起糾紛,任城法院首例適用民法典健康權案一審判決
    1月6日,任城法院一審判決原告田某訴被告張某某健康權糾紛一案,這是任城法院首例適用《民法典》司法解釋審結的案件。2020年3月23日,原告田某在濟寧市汽車南站廣場遛狗期間將拴狗繩解開,與張某所牽的狗相遇後發生爭鬥,後原告在抱狗的過程中被張某所牽的狗咬傷腿部。
  • 林區法院集中宣判五起非法狩獵犯罪案件
    林區法院集中宣判五起非法狩獵犯罪案件 2020-11-22 20:36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以案釋法】小區花園散步,怎料禍從天降!
    【以案釋法】小區花園散步,怎料禍從天降!03判決明晰責任侵權者需賠償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時間效力的若干規定》第十九條之規定,民法典施行前,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引起的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的規定,故本案應適用民法典。
  • 首例適用民法典「自甘冒險」條款案判了!
    2020年4月,家住北京的宋先生在打羽毛球時,被對方擊出的羽毛球打中右眼受傷,事後他將對方周先生訴至法院,索要醫療費等賠償。昨天(1月4日)上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糾紛,並依據最新實施的民法典作出了判決。  這是原告宋先生向法庭提交的事發時的視頻資料。公共場所視頻畫面顯示,這名穿粉紅色上衣的是原告宋先生,黑色上衣的是被告周先生。
  • 民法典在線|遺棄、逃逸的飼養動物致害責任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
    民法典在線|遺棄、逃逸的飼養動物致害責任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於2020年5月28日表決通過,標誌著中國邁入了「民法典」時代,這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
  • 法院判其「自甘冒險」
    2021年1月4日上午,北京朝陽法院依法對此案進行了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認為原告自願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對抗性競技比賽,將自身置於潛在危險之中,應認定為自甘冒險的行為,且被告不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
  • 「熊孩子」35樓拋下一瓶水,行人摔倒致殘,法院判了!
    「熊孩子」35樓拋下一瓶水,行人摔倒致殘,法院判了!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時間效力的若干規定》第十九條之規定,民法典施行前,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引起的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的規定,故本案應適用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