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停車位供不應求的問題,西安西電醫院小區物業最近採取了一項新舉措:按照物業費繳費順序對業主進行「徵信」排名,排名靠後者不能辦理固定車位,也不能享受包年停車服務。此舉引發不少業主的不滿。
業主:
以繳費順序對業主排名不合理
去年11月中旬,物業公司在小區內貼出一則通知,稱2021年度的停車手續即將辦理,因為小區停車位有限,該業務辦理按照物業繳費「徵信度」排名,辦滿為止。為保證有序辦理,業主在辦理前必須結清2020年度的物業相關費用,並攜帶「車戶」一致的相關證件。
對於通知中提到的「徵信」,不少業主表示不解。「怎麼在小區停個車還得看徵信?」去年12月3日,物業公司在小區內公示了小區540戶業主的「徵信」排名,所謂的「徵信」是小區業主繳納物業費的先後順序。「誰繳費早誰的排名就靠前,繳費晚或是有欠費的業主排名就靠後。繳物業費又不是賽跑,誰先繳誰就能獲獎,大家只要在約定的時間範圍內足額繳費,就應該享有相同的權利。」 業主宋先生說。
在採訪中記者發現,與宋先生有一樣想法的業主不在少數。他們普遍認為享受停車服務是每位業主應有的權利。「物業公司應該好好考慮如何增加小區停車位,解決停車矛盾。而不是如何限制業主停車。」一位業主說,今年年初小區的停車位已經按照「新規」全部分配完成,沒有車位的業主只能在小區裡臨停,或是到小區以外的停車場停放車輛,不僅價格高還很不方便,大家的意見很大。
物業:
「新規」是公平的車位分配方法
隨後,記者來到了小區物業——西安華弘西欣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桃園物業服務中心。一位姓高的主管告訴記者,西電醫院小區共有540戶住戶,車位僅有100多個,小區幾乎家家都有車,有些住戶還不止一輛車,現有車位遠遠滿足不了當下的停車需求。往年小區停車位分配採取的是先到先得的辦法,很多有車的家庭就安排老人凌晨到物業辦公室門口排隊,這樣很不安全也容易產生矛盾。
這位主管表示,去年物業公司徵詢業主意見後公布了一個新的方案,對全體業主進行「徵信」排名,每家每戶設置一個相同的基礎分,每月按時繳納物業費的業主可以加分,預繳物業費的業主按照預繳的數額相應加分,另外對於逾期繳費的業主會予以扣分。另外,對於在小區內違規停車的業主也會有相應的減分。最終,綜合全年的繳費情況和停車情況對每位業主進行分數核算並排名,分數相同者則按繳費的前後順序進行名次區分。因為小區條件有限,無法再規劃出更多的停車位,面對車多位少的現狀,「徵信」排名的分配方式目前看來是最公平的,同時這樣也能提高小區的物業費收繳率。如果今後業主有更好的分配方式也可以提出來,業主和物業公司一起討論,可行性更高更合理的話,小區也可以採用。
律師:
「繳費」與「停車服務」兩者不能捆綁
對於物業的說法有業主表示,物業公司並非國家行政機關也非金融機構,無權對業主建立「徵信」體系。另外,物業對業主進行「徵信」排名的目的就是為了收取物業費,這種做法也有將物業費與停車費進行捆綁之嫌。
對此,陝西浩公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小東表示,個人徵信系統是在國務院領導下,由中國人民銀行組織各商業銀行建立的個人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物業公司在其管理和服務的小區內對業主進行「徵信」排名的做法確實欠妥。
趙小東說,物業公司採取一定的激勵措施,提高小區物業費的收繳率在法律上沒有限制,所以如果業主按時繳納或者預繳物業費,物業以優先辦理停車租賃服務作為獎勵應該是被允許的。根據《物權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小區內規劃的車位應當先滿足業主需要,物業公司不能將「繳納物業費」與「租賃車位」兩者捆綁,也就是說業主不繳物業費,物業可以通過合理合法的途經追繳,但是不能以限制車主使用小區內的規劃車位。
首席記者 龔偉芳
【來源:華商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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