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汶川特大地震發生後,不少市民紛紛表示願意收養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孤兒。首先,我們對關注地震災區孤兒的市民表示衷心的感謝,請你們放心,政府有關部門會妥善安置這些孤兒。現根據《收養法》和《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的規定,就有關收養孤兒問題解答如下:
一、孤兒的概念及救助途徑
根據《收養法》的規定,孤兒是指不滿14周歲,喪失父母的兒童、嬰幼兒。國家、社會和公民對孤兒的救助有多種方式,如對孤兒上學進行資助,助養孤兒、收養孤兒和向社會福利機構捐贈款物等。
二、收養的概念和法律效力
收養是指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領養他人子女為自己子女的民事法律行為。根據《收養法》的規定,收養子女必須到民政部門辦理收養登記。收養行為一旦發生法律效力,產生兩個方面的法律效果,一是在收養人和被收養人之間確立法定父母子女關係;二是被收養人與原有近親屬關係歸於消滅。
三、收養孤兒的條件
1、孤兒收養人的條件。年滿30周歲;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受過高等教育、經濟狀況良好、沒有不良記錄等);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重病、絕症和傳染病)。已婚公民收養子女的,應當夫妻雙方共同收養;收養孤兒不受收養人有子女和收養1名的限制。單身男性收養女童年齡應當相差40周歲以上。
2、被收養孤兒的條件。喪失父母的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是孤兒,可以被收養。收養10周歲以上孤兒的,須孤兒本人同意。
3、孤兒送養人的條件。收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孤兒的,由社會福利機構負責人決定送養。收養近親屬撫養的孤兒,監護人同意送養的,須其他有撫養義務人同意。
四、收養程序的主要內容
1、孤兒監護人同意。公民申請收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孤兒,可以到社會福利機構申請;申請由近親屬撫養的孤兒,可與監護人聯繫。
2、確定收養登記機關。收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孤兒,到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區縣民政局辦理;收養近親屬撫養的孤兒,到生父母或監護人戶口所在區縣民政局辦理。
3、辦理收養登記。達成收養協議後,收養關係當事人按照當地收養登記機關的要求,提交相關材料,辦理收養登記,確立收養關係。
五、災區孤兒救助情況
這次地震造成的孤兒和暫時與父母離散的兒童,當地民政部門已經及時採取救助和安置措施,就近安置在社會福利機構中,給予了充分的照料,在保證他們生活和醫療的同時,積極幫助他們尋找親人。尋找親人以及孤兒的身份確認調查工作還正在進行當中,目前尚不具備辦理收養的條件。隨著救災工作的逐步深入,一定會有更多的孩子能夠回到他們的父母和親人身邊。待災區生產生活秩序恢復正常後,並且孤兒的身份得到核實後,民政部門將儘早開展孤兒的收養工作。將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使符合法定條件的收養申請人可以依法收養災區孤兒。
六、首都市民報名收養災區孤兒情況
為救助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孤兒,受首都慈善公益組織聯合會委託,北京市社區服務中心公布了收養災區孤兒的報名諮詢電話:96156。根據96156熱線統計,截至5月20日下午17時,擬收養報名家庭2640個。
根據民政部姜力副部長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5月20日下午16時召開的新聞發布會公布的數據,截至目前,共找到地震產生的孤兒70多名。可以被收養的孤兒數量遠遠不能滿足首都市民收養的願望。獻出愛心有多種方式,我們建議,市民還可以通過資助地震受災家庭、助養地震失學兒童和向災區社會福利機構捐款捐物等多種形式獻出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