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的命運在分秒間被改變:
離開搖籃,失去母親,
有的還沒叫過爸爸媽媽,
有的被千裡轉賣,
有的流浪街頭,
有的被暴力和藥物傷害,
有的被迫賣花賣藝、行乞偷竊……
他們還只是稚嫩的孩子。
這284名被解救孩子正尋找親人!
9月19日,民政部開發的「全國打拐解救兒童尋親公告平臺」上線,網址為:http://qgdgxq.mca.gov.cn(「全國打拐尋親」漢語拼音的首字母)。目前,284名被解救孩子的信息已公布。接下來,民政部將督促各地儘快把現有打拐解救兒童信息全部錄入該平臺,以便更多的打拐解救兒童能夠尋找到生父母。
現在,我們動動手指能做的——
幫助這284名被解救的孩子尋找親人!
建議分享到朋友圈讓更多人看到!
(提示:進入qgdgxq.mca.gov.cn,點擊孩子頭像可獲取更多信息)
孩子失蹤後,我們能做些什麼
早在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門印發《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規定,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女性失蹤報案的,接到已滿18周歲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報案的,公安機關應立即立案。
民政部、公安部已發布通知,要求公安機關免費採集失蹤兒童父母血樣,並錄入全國打拐DNA信息庫。救出被拐兒童後,要一律採集兒童血樣,同樣錄入信息庫,方便找尋兒童的親生父母。
請被拐兒童父母和記得幼時被拐的人員聯繫當地警方採血入庫比對,只要被拐兒童父母和被拐兒童DNA全部入庫,理論上被拐兒童能夠全部回家團聚!
反拐新政
8月20日,民政部、公安部下發通知,明確打拐解救兒童符合條件的可由家庭收養,找到生父母后,非父母主動遺棄的可解除收養關係。根據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被拐兒童被解救後,最快1年零3個月可被收養。
「沒有買賣就沒有拐賣」!8月29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通過,修改條款為: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從輕處罰;按照被買婦女的意願,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我國現行刑法對以上行為的規定皆為「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今後,收買被拐婦女兒童的將一律被追刑責。
刑法修正案(九)將於11月1日起實施。公安部敦促那些收買被拐婦女兒童的嫌疑人儘快自首,2015年10月31日之前,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的,可以依照原刑法規定不追究其刑事責任。
怎樣識別拐賣行為?
被解救的孩子是幸運的,但還有更多被拐兒童可能就在你我身邊……
被拐兒童多是學前幼兒,人販子很難短時間內和幼兒建立親密情感關係,幼兒常有哭泣、不順從、拒絕吃喝等表現。如發現幼兒與陪護的成人在較長時間存在不和諧情況:①長途汽車、火車上,孩子昏睡10個小時,不吃飯不排便,大人神色鬼祟 ②孩子連哭帶鬧,大人無動於衷或神情緊張 ③孩子哭著找爸媽,大人回答:「別哭,一會就帶你去」……就要提高警惕、注意觀察,及時撥打110!
如何防止孩子被拐賣?
必須教會孩子的9件事
無論家長對孩子怎樣地看護,難免會有讓孩子落單的時間。讓他們學會自己保護自己,是防止孩子被拐騙的關鍵!
來源/央視新聞
本期監製/周慶安
主編/江平
編輯/王若璐
打拐,直至天下無拐!中秋月圓,幫寶貝回家,希望家家團團圓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