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yJuice」稱「HeyJuice」侵權 一審判賠200萬!

2021-01-09 泓翎科技

一瓶飲料大概需要多少錢

是不是在你的印象中就是3-5元

我們常見的大部分瓶裝飲料

的確單價都在10元以內

今天要說的一款飲料

淨含量只有400ml

但它的售價卻高的驚人

——

1瓶的售價在

27—38元之間

HeyJuice的品牌

2013年成立

但它的年銷售額已經

達到了1億元左右

如此驚人的銷售額的確讓人眼紅

這不

一場由「HeyJuice」引發的糾紛

就此展開

近日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下稱海澱法院)就北京和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和聚公司)與杭州奇異鳥飲品科技連鎖有限公司(下稱奇異鳥公司)、北京茶桔便飲品店(下稱茶桔便店)侵犯商標權作出一審判決,判令奇異鳥公司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200餘萬元。宣判後,奇異鳥公司提起上訴,目前該案尚在二審過程中。

「HeyJuice」商標引發糾紛

原告和聚公司訴稱,其成立於2013年,運營並管理果蔬汁品牌「HeyJuice」。通過倡導綠色生活方式,並在京東、天貓等電商平臺及7-11便利店等連鎖商業終端進行銷售,其經營範圍已覆蓋北京、上海、廣州等全國200個城市。

2014年7月註冊了「HeyJuice」商標,核定使用在第32類「果汁飲品」等商品、第40類「茶葉加工、榨水果」等服務、第30類「水果醬汁(調味料)」等商品上。此外,和聚公司還將「HeyJuice」品牌做了域名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經過和聚公司的調查,發現奇異鳥公司在百度搜尋引擎中將「HeyJuice」購買為關鍵詞進行網絡推廣,同時在其官方網站、新浪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平臺上突出使用「HeyJuice」品牌,並進行招商加盟活動。

而茶桔便店未經許可,在店面門頭、內部裝飾以及其所銷售的商品包裝和容器上,都使用了與和聚公司「HeyJuice」商標相似的標識。而北京茶桔便飲店所銷售的商品為果蔬飲料,與和聚公司的「HeyJuice」商標所核准使用的為同一種商品,兩者的受眾都為廣大普通消費者,其行為必然會引起相關公眾的混淆誤認。

茶桔便店和奇異鳥公司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其商品上使用與和聚公司相似的商標,並以此謀取暴利,構成商標侵權,二者使用與涉案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混淆。故和聚公司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北京茶桔便飲店和杭州奇異鳥飲品公司停止侵權、並賠償各項經濟損失等共計500萬元。

一審認定構成侵權

在法庭上,奇異鳥公司辯稱,自己分別獲得了第21類、第43類上的「HEYJUICE茶桔便」商標。在對外宣傳和商品包裝上使用該標誌,都屬於對註冊商標的合法使用。茶桔便店鋪所售商品多為奶茶並非果汁,且多為現場製作,與和聚公司所售果汁生產、包裝、出廠銷售的形式均不同。同時,雙方使用的商標,從顏色、排版等方面均不同。

茶桔便店辯稱,自己是奇異鳥公司的加盟店,店鋪內的裝潢與包裝均由奇異鳥公司提供。但銷售的產品和提供的服務與和聚公司不同。

海澱法院經審理認為:和聚公司與奇異鳥公司均涉及果汁飲料等飲品的製作和銷售。和聚公司「HeyJuice」的商標,核定商品使用範圍包含「無酒精飲料、果昔、植物飲料」等多種飲品。而茶桔便店鋪銷售的種類絕大部分難以排除在此核定的範圍之外。故可以認定茶桔便店鋪銷售的飲品與和聚公司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為相同產品。

而奇異鳥公司在明知和聚公司已經申請註冊了第32類「HeyJuice」商標後。依然申請註冊了第43類「H茶桔便圖標」商標並進行招商加盟,已經超出註冊範圍使用和不規範使用該商標。除此之外,還故意弱化「茶桔便」商標字樣,而加強「HeyJuice」在其標誌中的比重和作用。屬於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消費者對二者商品來源的混淆。

故法院認定奇異鳥公司的行為構成對和聚公司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因茶桔便店僅為奇異鳥公司的加盟商,現已停止經營,和聚公司對茶桔便店的訴訟請求已經實現。據此,法院作出前述判決。

泓翎科技分析

從簡單的模仿、抄襲假冒馳名商標,到惡意搶註品牌、不正當競爭、網店售假…當前侵權形式不斷翻新,仿冒者的手段越來越隱蔽。

因此,面對山寨產品,正牌公司也應該打足精神:

首先,企業應該建立完善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機制,比如提早申請商標和外觀專利保護;

其次,建立完善的預警機制,時刻關注市場動向,預防山寨產品傍名牌、假冒侵權,如有侵權現象發生,應立即取證,留存證據並依法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智慧財產權侵權不容小覷,面對山寨行為,我們需要通過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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