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載:《文史天地》2013年第10期
作者:劉戀
1909年1月1日,開始進行庚款退賠
圖為1918年,清華畢業生赴美留學,在上海登船時合影
1901年9月7日,英、美、法、德、日、俄、奧、意八國聯軍的鐵蹄踏破中國國門,強迫軟弱無能的清政府籤訂了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辛丑條約》,從此中國背負起4.5億兩白銀的巨額賠款,分39年付清,按年息4釐,共本息9.8億兩。美國作為當時的受益國,獲得賠款3293.9萬餘兩(折合美金約2444.1萬),但當時美國的實際損失只有1365.5萬美元。對此美國進行了兩次退款,條約的善後處理卻鮮為人知,究竟美國的退款善舉是一種自我贖罪,還是另有圖謀?
退款首創興學
1904年美國同意庚子退款,首倡列強退款之風,當時的駐美公使梁誠功不可沒。梁誠,原名丕旭,字震東,廣東番禺人,1875年作為第四批留美幼童成員之一赴美留學,1881年尚未畢業,隨全體留美幼童被召回。回國後,初任總理衙門章京,後來以候選縣丞資格,隨張蔭桓公使赴美,升任使館參贊,從此開始外交生涯。跟隨張蔭桓出訪英國,展現出色的外交才能。1901年,奉命作為醇親王載灃的首席隨員赴德國「謝罪」,德皇威廉二世要求中方叩頭示歉,中方拒絕受辱,隨即梁誠建議以鞠躬代替,妙解爭執,逐漸在外交界嶄露頭角。1903年3月,因前駐美、日(日西巴尼亞的簡稱,即今西班牙)和秘魯等國公使伍廷芳任期屆滿,梁誠繼伍廷芳出任上述諸國欽差大臣。
梁誠擔任駐美公使,可謂身負重任。由於籤訂條約時清政府沒有考慮到金銀匯率的浮動,隨著時間的推移,清政府愈發感到一律用黃金償付賠款,財政壓力太大。因此梁誠受清政府之命,與美國政府商議辛丑條約賠款支付問題,試圖與美交涉商議暫改收銀。1905年1月,梁誠與美國國務卿海約翰討論賠款用銀的問題,海約翰藉口關於此事駐華公使康格已經提過了,希望和其他國家一同辦理,態度堅定,表示婉拒。梁誠藉機,迂迴拉攏,因為在列強爭議用銀用金償付時,美國曾經提議用白銀支付賠款。然而這次海約翰出爾反爾,回應「當時用金用銀之說未定,美國顧念邦交,特允暫行用銀,以待各國公議,今各國既得貴政府允認還金,美國自當一例相待」。
梁誠見此情形,曉之以利弊,「中國財政支絀,貴大臣所深知,現籌賠款已窮羅掘,一概還金,勢須加增租稅,民間艱於負荷,仇洋之念益張,大局或有動搖,禍患何勘設想。貴大臣素主保全宗旨,當能為我籌也策」。梁誠的話戳中了海約翰心底的憂慮,之前赴華專使柔克義曾致信海約翰,提到要儘可能防止因償付賠款而對中國百姓徵收新稅,因為這樣做會加深和延續他們的敵對情緒,最終導致的損失將要比現在所取得的幾百萬還要多得多。為此,海約翰深思良久,態度稍顯動搖,「庚子賠款原屬過多,現在各國還金已有成議,美款較少,即使收銀亦省無幾」。梁誠見海約翰立場動搖,趁機提議「各國若將賠款核減,於我財政殊有補益,貴國如能倡首,義聲所播,興起聞風矣」,海約翰稱所言極是。
和海約翰的第一次交涉讓梁誠看到了希望,尤其是在得知海約翰說賠款「實屬過多」。隨即梁誠展開了調查,在美國國務院秘藏檔案和美京國會圖書館翻閱各種記載的文件,發現1901年美國向中國索取的庚子賠款數額,與其在北京等地受義和團焚殺劫掠的實際損失不相符合,捏造的賠款數額遠遠超過實際損失。於是梁誠將這些文件和數據分別編錄成冊,繼而與海約翰談判。在鐵證面前,海約翰不得不承認「虛構捏造,不合事實」,此時梁誠一展其高超的外交手段,據理力爭,步步緊逼「以美國之富,與中美邦交之厚,美國豈吝此區區資財。若能根據切實之調查,將其中『多取、不應取』之部分,全數退還中國,又須善為使用該款。例如派遣中國男女學生,赴美國留學,則在美國既光明正大、改正其錯誤,中國亦感激受惠之深,從此更誠心傾向美國矣」。海約翰對梁誠的提議深為其動,於是積極促成退還部分庚子賠款以助興學。
然而就在梁誠籌備退款,呈請清政府款項具體用途時,1905年5月29日海約翰病逝。美國國務卿一職由路提繼任,路提是之前代表美國合興公司與梁誠交涉要求巨額賠款的賠償者,其還款態度與海約翰不同,梁誠見此情形只能暫停提議退款之事。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當時中美關係也出現前所未有的低潮,美國虐待華工、抵制美貨運動、中國強烈要求收回粵漢鐵路、廣東連州殺害美傳教士事件等,為此美國總統羅斯福將退款之事擱置。梁誠通過多方活動皆不奏效,反而引起國務卿路提的不滿。直到1907年初,梁誠疏通新任的內部大臣格斐路與工商部大臣史特勞斯的關係,向總統密申前議。羅斯福和路提商議,決定退回。梁誠趁此機會,在3月初會見總統共進午餐時,再提此事,終於獲得羅斯福的私人允諾,美國將多得的庚子賠款退還給中國。
一波三折,四五月份,梁誠極力交涉局勢好轉之際,接到外務部的詔令,命即刻回京供差。梁擔心功虧一簣,回文表示等到退款事宜基本談妥,便即刻起程,最終外務部強令於7月4日交卸。直到5月份,退款之事大致達成,梁誠於23日起程回國,之後的退款交涉由伍廷芳辦理。
1907年6月15日,梁誠接到美國正式照會,基本確定中國應賠款額「僅照收美金十一兆(按即一千一百萬)六十五萬五千四百九十二元六角九分……其餘原定所開之數,即行減免,毋庸貴國擔任付給」(另扣除二百萬美元作為義和團美國在華教士民間財產損失費)。12月3日,美國總統正式將議案提交,最終經過兩院投票,次年5月通過,退款從1909年1月1日開始,第一次庚子退款取得圓滿成功。
餘款交涉助學
從1909年開始的第一次庚子退款一直持續到1917年,共計退款本利2892.3萬美金。隨著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英法俄力勸中國參加協約國,打擊德國在中國的政治活動和遠東的貿易。1917年,中國宣布與協約國並肩作戰,便於此中有關諸國商定,從這一年起,庚款緩付5年,當然美國的退款也隨之終止。直到屆滿緩付期(1922年)的前後,由於美國退款成功和賠款緩期的援例,中國政府開始向各個國家交涉,爭取免付或者無條件退還庚款。
相比第一次退款交涉,第二次退款經歷少了幾分坎坷崎嶇。尤其是在第一次退款取得了很好成效的基礎上,第二次退還餘款,只是時機問題。1920年(民國九年),中國政府擬請美國將未付賠款餘數一併退還。1921年,駐美公使施肇基向各方接洽,3月11日,美國參議員洛奇提出退還庚子賠款的議案。8月11日,參議院未加討論便予通過。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也認為可行,但是眾議院擔心其他國家會因此拒付歐戰時美國的借款,同時恰好又發生了美僑在華被中國士兵傷害的事件,美政府要求賠償,因為沒有得到中國政府的回應,所以退還賠款餘額被擱置,議案宣布無效。
為了爭取退款議案通過,中美雙方贊成退還的人士都利用各自的私交,極力促成。中國方面,外交總長顧維鈞、駐美公使施肇基,以及國內的教育團體各自活動,與在華美國教育人士交換意見,對退還庚子賠款用於興學進行交流。美國方面,哥倫比亞大學孟祿教授積極活動,哥大校長也受孟氏之請,分函各界要人請助。此外,最熱心的當屬武昌文華大學圖書館主任韋棣華女士,聽聞有退款之事,特意來到美國華府,恰巧遇到了海密勒氏評論報編輯鮑惠爾。於是韋女士請教他如何進行退還庚款餘額,以促成建立公共圖書館。鮑惠爾將一本國會記錄交給韋,並指出國會議員名單,建議韋女士分別拜訪。韋女士為了促成退款餘額之事,在華府六個月期間,拜訪了82位參議員,420位眾議員,其熱誠令人感動。
終於在各方努力之下,1923年(民國十二年)12月6日,參議員洛奇再提退款案,1924年1月11日,眾議員麥基也提出退還案,2月28日,經過施肇基的多次交涉和努力,眾議員外交委員會主席包德也提出類似提案。同一事件提案如此之多,證明活動退還者的努力與接觸之廣,此等現象實屬罕見。最終經參議院通過後,於5月8日眾議院投票表決,211對114,107票棄權,10日提案通過。總統柯立芝於21日正式批准退還庚子餘款以助學之用。
直到1937年,日本發動全面侵華戰爭,中國政府指作清償庚款保證的關稅幾乎全被日敵所劫持。在美國的理解、同情和支持下,從1939年1月起,庚款暫停償付。1943年,中國與美、英、荷等國結成同盟。中國與美、英、比、荷、法各國先後籤訂「平等新約」,條約規定廢除1901年的《辛丑條約》。同時,新約籤訂日上溯至1939年1月的暫停償付部分,所以,中國對庚款的清償,實際止於1938年12月。據統計,第二次退款1254.5萬美元,中國於1939年1月停付美國庚款,尚有653.8萬美元屬停付之列,美國兩次實際退款3493萬餘美元。
中國近代因不平等條約所蒙受的屈辱,讓歷史也蒙上了一層陰影。鉛華褪盡,歷史的真相有待我們用理性去審視。縱觀20世紀上半葉美國的兩次庚子退款過程,中國外交家們的努力和美國友人對華教育事業的貢獻舉足輕重。不管美國是對當初賠款過多的一種自我贖罪,還是對華利益另有所圖。不可否認,退款對中國的教育事業的發展、科學技術的進步以及人才的培養起到了積極促進的作用,尤其是退款用於清華學校的創設更是為中國培養了大批傑出的人才。美國首創退款興學,帶動其他國家紛紛效仿,其積極意義也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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