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是一組代謝性疾病的總稱,由多種病因引起。病理機制是機體的胰島素分泌功能障礙,從而使血糖持續性地表現為高水平。它是當前時代的常見病、多發病,在世界範圍內,糖尿病的患病率、發病率一直處於上升水平。並且,患病的年齡愈趨年輕化,嚴重威脅著人類健康問題。但是,有很多女性發現,本身並不具有糖尿病這項疾病。但是,在懷孕期間被體檢出尿糖3個加號,這是不是意味著自己得了糖尿病呢?
糖尿病有三個診斷標準,符合這三個標準的任意一個即可診斷為糖尿病:
1、有糖尿病症狀以及隨機血糖水平≥11.1mmol/L。
2、空腹血糖水平≥7.0mmol/L。
3、OGTT2小時血糖測定水平≥11.1mmol/L。
正常人的尿液中的糖量很少,甚至沒有,只有當血糖超過一定濃度時,較多的糖才能從尿中排出形成尿糖。也就是說,只有當血糖高時,才有會尿糖的出現。當人的血糖含量達到300和350mg/dl之間時,尿糖檢查結果便會顯示為+++。
但要注意的是,尿糖高並不代表就是糖尿病。其實,有很多疾病都會有可能引起尿糖的升高,我們要注意區分和鑑別。例如妊娠糖尿病,它是指不同程度的糖代謝異常出現在妊娠期間,孕前並沒有出現血糖高或被診斷為糖尿病的患者。妊娠糖尿病患者一般只表現為輕度無症狀性的血糖增高,妊娠糖尿病的婦女通常在妊娠中期或者後期出現的尿糖升高。在分娩後,血糖一般可恢復正常,不能診斷為糖尿病。此外,還有由於慢性腎炎或者腎病症候群等疾病存在,導致腎性糖尿的出現,是由於腎小管重吸收功能障礙引起的,同樣也不能診斷為糖尿病。
所以,若在妊娠期的孕婦發現自己尿糖檢查結果異常高,應當進一步做糖尿病的排除檢查。如果確診糖尿病,應謹遵醫生治療方案進行治療,保障妊娠期的安全以及寶寶的健康。如若確診不是,則無需過於擔心,在妊娠期間注意飲食和運動,配合一些治療即可。如果確診為妊娠糖尿病,雖然說其血糖在產後可恢復正常值,但其未來發生2型糖尿病的風險會顯著增加。所以,妊娠糖尿病患者需要在產後6~12周篩查糖尿病,並且長期追蹤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