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2月3日獲悉,番禺區將嚴格執行新《條例》,進一步加大生活垃圾分類執法檢查和處罰。
據統計,番禺區1-11月份開展執法檢查5669個次,現場教育1992宗,發出《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1503份,完成行政處罰996宗,罰款金額190977元。各鎮街執法隊分別對個人或單位混投行為、不履行生活垃圾分類責任人責任、混合收集運輸已分類生活垃圾等行為進行立案733宗、140宗。
根據《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生活垃圾不分類投放、混合收運已分類生活垃圾的將面臨更嚴厲的處罰。個人生活垃圾不分類投放情節嚴重頂格可罰五百元,對混合收運已分類生活垃圾的單位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個人不分類頂格罰五百元,單位混合收運最高罰50萬元
根據《條例》,任何單位和個人未按分類規定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單位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同時,針對曾有市民和媒體反映的環衛人員混合收集、混合運輸已分類生活垃圾的問題,新《條例》提出,對混合收運已分類生活垃圾的行為,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條例》還規定,單位和個人應當在指定的地點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至相應的收集容器。其中,可回收物還可以交售至回收服務點或者回收經營者。同時提出,廢棄沙發、衣櫃、床等體積較大的廢棄物品,應當預約環境衛生作業單位、再生資源回收站處理或者自行投放到專門收集點。
《條例》提出,農村生活垃圾管理推行戶分類、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的模式。城鄉接合部、人口密集的農村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地方,應當建立城鄉一體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統。同時,增加了「鼓勵通過樹立先進典型、積分兌換等獎勵方式,支持單位、家庭和個人回收利用可回收物」的規定。
動真格、嚴執法!開展常態化監督檢查
據番禺區城管局負責人介紹,疫情轉入常態防控以來,該局機關直屬隊先後3次聯合區融媒體到沙灣、沙頭、鍾村、橋南等鎮街開展宣傳曝光式執法。同時,按每周1至2次的頻率直接到社區、村居等一線開展督導檢查,發現問題現場立即向屬地執法隊予以交辦,4月份至今該局機關直屬隊先後對大龍、橋南、沙灣、市橋、石壁、南村等鎮街開展專項督導,共檢查強制單位、物管小區、壓縮中轉站等23個,向屬地交辦問題30宗、立案6宗。各鎮街執法隊也同步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執法檢查,通過教育勸導式、聯合督查式、媒體曝光式等執法方式和手段,對全區1946個強制單位、528個物管小區和相關樣板、示範單位,按比例分階段進行全覆蓋執法檢查,重點對投放、收集、運輸、處置環節的違法行為從嚴監管,特別是對不配合整改、不落實責任的單位和個人,動真格,嚴執法,堅決進行立案處罰。
「天眼」助力,處罰隨意傾倒生活垃圾
近日,大石街城管執法隊在小區物業利用查看監控的方式,成功對福泰園小區兩名不按規定隨意傾倒生活垃圾的個人進行上門處罰。
11月20日中午,根據東華物業反映,福泰園小區有部分居民不按規定隨意傾倒生活垃圾。執法人員通過查看小區監控成功取證,鎖定了兩名亂丟垃圾的居民。在物管的配合下,執法人員找到了該居民,執法人員上門對他們宣讀了相關的法律法規,按照《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規定處以罰款,當事人均表示悔改之意,願意接受處罰,並做好垃圾分類。
重點監管亂投放黑點
鍾村街最近全面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各村(居)垃圾分類執法專項行動,加強對各村(居)居民的宣傳教育,使人人熟悉分類知識、強化分類觀念、增強分類意識、明晰相關法律條文。同時,重點監管對在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不按分類要求投放的個別市民和亂投放黑點的行為,有效提升垃圾分類成效。
5月28日至6月2日,每晚19時30分,鍾村街城管執法人員聯同鍾村街分類辦與祈福繽紛匯居委、祈福物業等部門聯合行動,共出動60人次,執法車10車次,對祈福繽紛匯小區、祈福新邨A、B、C、D、E區、倚雲居、倚湖灣等居民生活垃圾投放點進行巡查督導整治,發現有業主未按分類規定投放生活垃圾到指定的收集點或收集容器內,執法人員現場予以指導並進行法規教育,並要求當事人在微信群宣傳垃圾分類的知識或要求當事人現場參與垃圾分類宣傳工作。對現場不聽教育拒不整改的進行處罰,共教育指導垃圾分類投放97宗,處罰8宗,罰款共400元。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肖桂來 通訊員 丁山海 梁靜儀圖: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肖桂來 李波 通訊員 丁山海 梁靜儀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劉依縵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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