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雲新聞訊:《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將於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記者從天津市城管委獲悉,從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全市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將開展垃圾分類專項治理百日行動,加強生活垃圾管理,嚴查違法違規行為。
百日行動將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專項執法工作,對社會單位和個人拒不分類、混裝混運、無資質收運等行為依法依規進行查處。對市民在生活垃圾分類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執法部門將堅持教育為主、處罰為輔,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未按照分類標準投放生活垃圾的市民,首次發放《溫馨提示》並責令其改正;第二次發放《履行法定義務提示》並責令其改正;第三次依法進行處罰。
此外,本市還將充分發揮志願者、監督員、行業協會、居委會等社會組織的作用,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各環節全程監督管理,對拒不履職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視情節予以曝光、通報批評、依規處罰,營造生活垃圾整治聲勢,形成共同參與的整治氛圍。
「《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的頒布實施為我市生活垃圾實行分類管理提供了強有力的法治保障,同時也為我們此次開展垃圾分類專項執法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據。」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副主任李志琦表示。
(津雲新聞記者段瑋)
來源:津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