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從社會建構論的角度來看,人的情緒雖然以生物性反應為基礎,但主要是社會建構的結果。文化和語言是建構情緒的重要手段。個體情緒藉助語言在社會網絡間傳播,實質是一場以情緒理解為內核的群體情感互動儀式。網際網路群體傳播幫助人們通過建立弱關係擴大社會網絡,促進個體情緒在傳播範圍上的量變和情緒性質上的質變,形成社會情緒型輿論。網絡語言具有表層和深層雙重情緒基因,通過模因複製進行群體傳播。在此過程中,網絡語言具有三重效應:一是凝合效應,促進深層情緒整合,形成社會輿論;二是轉移效應,其表層的娛樂性、遊戲性特徵能推動情緒轉化,疏導社會輿論;三是沉澱效應,累積社會情緒氛圍,沉澱社會參與基因,建構網絡語言所誕生和維護的社會文化。
關 鍵 詞:網絡語言/情緒傳播/社會建構/社會輿論/社會文化
作者簡介:隋巖,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中國傳媒大學新聞學院院長,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中國傳媒大學國家傳播創新研究中心主任,《現代傳播》主編,電子郵箱:suiyancuc@163.com;李燕,博士,中央廣播電視總臺新聞中心時政新聞中心編輯,電子郵箱:liyan5788@cctv.com
基金項目: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網際網路群體傳播的特點、機制與理論問題」(項目號:15ZDB143)階段性成果。
一、研究問題
隨著網際網路技術在媒介領域的應用和發展,在網絡上曬心情、求安慰、盼支持成了人們的日常生活行為之一。而網絡傳播手段的豐富則促進了人與人之間的情緒分享和互動,「導致情緒逐漸由私人領域走向公共領域,使個體情緒負載的社會信息也日益明確地彰顯出來。有學者甚至認為,人類社會正在由後現代社會步入『後情緒(post-emotion)社會』」(尹弘飈,2013)。後情緒社會是一個情緒過剩的社會,大規模生產的、不真實的情緒正重新定義著我們的世界,人類在情緒洪流中無路可逃(Metrovi,1997:xi-xvi)。雖然這種說法不一定準確,但不可否認的事實是,情緒在我們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顯現。
在這一背景下,深刻地認識情緒及其傳播原理,探究社會情緒的形成機制,不僅必要而且必須。目前,學界對於情緒的相關研究,大多認為情緒是受到某種刺激而產生的生理反應,忽略了社會化傳播對於個體情緒變異的影響,同時脫離了網際網路這一時代背景,未能突出網絡傳播規律及其在情緒傳播中的作用。
20世紀80年代興起的情緒社會建構論認為,情緒是一種由社會創造、個人扮演的社會角色。雖然情緒角色建立在一種或多種生物性行為基礎之上,但情緒的意義卻是社會建構的結果,文化和語言是重要的建構力量(Averill,1980)。網際網路的興盛促成了大眾文化的繁榮,網絡語言作為其中富有特色的組成部分,在情緒建構和傳播方面有著獨特作用。那麼,在網際網路文化背景下,個體情緒是如何通過社會化傳播「走向公共領域」的?網絡語言在個體情緒的社會化傳播過程中發揮了什麼作用、有何影響?這些問題非常值得探討。本文以情緒社會建構論為基本理論框架,綜合運用心理學、社會學、語言學、傳播學等多學科理論資源,試圖回答上述問題,探究網際網路時代的個體情緒社會化傳播規律,希望能為有關情緒傳播的進一步研究和社會情緒治理提供借鑑。
二、社會文化建構個體情緒
與傳統心理學認為情緒是個體內部的心理狀態、其反應取決於生理機制不同,社會建構論將情緒等心理現象置於社會關係中來考察,認為情緒是人際互動的產物,其產生、表達和傳播深受社會文化的影響。
(一)情緒的社會建構論
20世紀下半葉,心理學領域逐漸掀起第二次認知革命,質疑第一次認知革命中誕生的認知心理學,推動了心理學社會建構論的興起。傳統認知心理學認為,在人的大腦中先驗性地存在一個類似於計算機的認知機制,負責處理外來信息並指導人們的外顯行為。而在第二次認知革命這裡,「認知過程被看作是人使用語言和話語的結果,而語言和話語是社會性的,是人際交流的產物,因此認知過程在其根本意義上是公開的、社會性的。」(葉浩生,2003)基於這一基本認識,社會建構論逐漸興起。
情緒作為基本的心理現象之一,也深深地打上了社會建構的烙印。1986年,英國心理學家Rom Harré編著的《情緒的社會建構》一書出版,從社會文化角度來闡釋情緒的特徵、社會功能等,奠定了情緒社會建構論的基礎。事實上,社會建構論並不否認情緒的生理屬性,其重點在於強調情緒的認知功能和文化特徵,主張將情緒置於多樣的社會文化背景下來理解和考察,認為情緒是人際交往中話語建構的產物,「不能脫離其所經歷、體驗和表達的社會文化意義而存在。」(McCarthy,1990)社會文化中約定俗成的道德秩序和語言規則很大程度上影響著交往主體的情緒感知、體驗和表達。由於文化的多樣性和歷史性,情緒的內涵和表達也豐富多樣:在一種文化裡被鼓勵的情緒可能在另一種文化裡被隱藏,在一段時期內被關注的情緒可能會隨著社會環境、文化規則的變遷而變化。
社會建構論立足於情緒的社會性,強調社會文化對於情緒形成、表達和傳播的影響,即所謂的建構。事實上,這種建構是雙向的,情緒反過來也建構著社會文化。根據E.Doyle McCarthy(1990)的觀點,情緒是一種社會客體(social object)。社會客體具有行為對象(object of action)和表意符號(sign)的雙重身份:作為對象,它是行為作用的客體;作為符號,它能「做出陳述」以維護行為的合法性。情緒也具有這種雙重功能,「不僅是精心的社會儀式和實踐的作用對象,而且能夠作為符號指示我們是誰,指示我們處理自我認同的其他事物。」(McCarthy,1990)這種雙重身份使得情緒從個體角度來看具有認知功能,能幫助人們認知自我、評價環境從而指導行為。從宏觀層面上來說,作為社會價值觀內化載體的情緒,具有指示社會的宗教、政治、道德、美學、社會實踐等文化體系的作用,它的表達和使用也必將支持和維護這一整套社會文化系統。當一個人出現違背道德規則或者社會團體價值規範的行為時,社會群體會表現出憤怒、怨恨等情緒,迫使當事人感到愧疚、悔恨,從而使人約束自己的行為以避免群體孤立;當一個人的行為符合主流社會文化觀念時,社會群體往往會表現出讚賞態度,以正面情緒鼓勵這一行為。通過譴責道德失範行為、鼓勵道德合範行為等方式,情緒事實上起著社會控制的作用,以維護某一社會或社團的文化價值體系(Armon-Jones,1986:57)。而在這一過程中,情緒也進一步塑造著社會文化,鞏固了某一社會的價值體系和文化觀念在社會生活中的地位。
(二)語言是建構情緒的重要手段
情緒的社會建構論強調社會文化對於情緒建構的影響。而文化是一個宏觀而寬泛的概念,按照文化研究學派代表人物Raymond Williams的理解,文化主要是一種表意系統。「『文化實踐』(cultural practice)和『文化產品』……不是簡單地由社會秩序構成,而本身是社會構成的重要元素……它將文化視為能夠交流、再生產、體驗和發現一種社會秩序而必要的表意系統。」(Williams,1995:12-13)作為人類特有的交流傳播手段,語言可謂是最高級的表意形式,在情緒認知、表達等建構過程中有著重要作用。Rom Harré(1986:13)甚至直言情緒是「某一文化中行之有效的語言遊戲」。某種程度上來說,社會文化對情緒的建構,實質上是通過將意義內隱於語言來完成的。由於語言的使用與交流情境、社會環境、道德規則、情緒感知等密切相關,Rom Harré(1986:12)主張,情緒研究「第一優先點應當放在語言研究上。情緒詞彙有哪些?它們是在什麼條件下被使用的?」
語言在表意方面的獨特優勢,賦予其顯著的認知功能,是人們理解和評價情緒等內在心理狀態的先驗工具。美國心理學家Lisa Barrett(2006)發現了情緒研究所面臨的矛盾——人們相信情緒是可感知的具體事件,但科學家卻難以發明一套指明情緒何時出現和消失的清晰標準。因此,她主張將情緒體驗視為一種範疇化行為,人們只有在將某一情感事件概念化後才能體驗到情緒。這種體驗由個體的具體情緒知識所指導,而情緒知識通過語言進行傳播和傳承。人們在運用語言描述和表達情緒時,能夠建立起情緒表徵與相關概念之間的對應關係,形成一套包含情緒知識的概念解釋框架,從而指導人們的情緒體驗行為。因此,從某種程度上來看,語言驅動了人們的情緒行為和體驗。
與傳統心理學認為語言是客觀、中性的工具不同,社會建構論站在文化研究的角度認為,「語言的意義不是固定的,是隨著社會文化歷史的變化而變化的」(葉浩生,2003),我們不能脫離語言的時代背景、不能超越社會文化規定的範疇來使用語言。社會建構論者借鑑福柯的觀點,認為語言以一定的結構化方式形成話語影響人們的認知,人際交往中的情緒活動事實上是一種話語實踐。話語往往包含著權力,誰掌握話語權誰便能建構「真理」。話語的操作特性,使得情緒實踐同樣「隱含著權力關係,它允許我們感受某些情緒而禁止其它情緒,從而塑造我們的情緒表達,同時我們也可以利用情緒創造社會或政治抵制」(尹弘飈,2013)。由此,情緒成了話語操作的產物,不再是單獨個體的內部心理狀態,而是指示一系列社會關係、文化觀念的對象。
三、個體情緒社會化傳播的路徑
社會建構論的顯著特點是將情緒置於人際交流中來考察,這一過程既是情緒從私密心理感受被建構注入社會性的過程,也是情緒從個體擴展到他人的傳播過程。心理學研究者將人們的情緒傳播行為稱為情緒社會分享(social sharing of emotion)。情緒的社會分享具有普遍性、反覆性和多次傳播等特性(孫俊才,2008),這充分說明了個體情緒在一定條件下經過人際分享、傳播擴散成為較大群體內的社會情緒的可能性。
(一)情緒的鏈式傳播效應
任何信息一旦進入傳播渠道,便不再受信息源控制,情緒的社會分享也不例外。法國心理學者Véronique Christophe和Bernard Rimé(1997)發現,情緒在社會分享過程中能產生一種情緒誘導(emotion-inducing)效應,促使聆聽者進一步向他人分享其所知曉的情緒事件,形成情緒的鏈式傳播,這一過程被稱為情緒的再次社會分享(secondary social sharing of emotion)。進一步研究(Curci & Bellelli,2004)表明,情緒再次社會分享是一個無關性別、年齡等人口差異的普遍現象。無論是積極情緒還是消極情緒,都能引發再次分享行為。不過,消極情緒比積極情緒更能激發人們的分享欲望。相應地,情緒激烈程度越高,再次分享意願也越強烈。同時,出於尋求情感支持和社會同情的需要,人們更容易大肆分享高度負面的情緒(Christophe,Delelis,Antoine & Nandrino,2008)。這就不難理解為什麼「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裡」,也能解釋為什麼負面事件更容易激發社會公眾的情緒參與。
情緒的再次社會分享並不是說情緒在傳播過程中只被分享兩次。事實上,某一個體的情緒一旦被分享出來,進入人際傳播渠道,就可能沿著人們的社會關係網絡快速蔓延和傳遞。因此有學者(Curci & Bellelli,2004)提出,關於情緒再次社會分享的進一步研究「應當聚焦於網絡組織結構分析,考慮網絡中成員的相關地位對於增進情緒體驗社會分享的作用。」Kent D.Harber和Dov J.Cohen(2005)將情緒通過多次社會分享沿著人際網絡梯級傳播的過程概括為情緒傳播理論(Emotional Broadcaster Theory),初步勾勒了個體情緒社會化傳播的路徑方向。
雖然研究者意識到了社會關係網絡在情緒社會分享過程中的作用,但情緒是如何沿著社會網絡傳播的呢?社會網絡中的哪些因素影響著情緒社會分享行為?美國社會學家蘭德爾·柯林斯(Randall Collins)結合社會學理論傳統,提出了情感傳播①的互動儀式鏈(interaction ritual chains)理論,一定程度上回答了上述問題。柯林斯(1986/2012:19-150)認為,「互動儀式鏈」是社會結構的基礎,人與人之間在微觀層面通過具體情境中的人際互動結成際遇(encounter)關聯。這種人際關聯隨著互動在時間和空間方面不斷延展,由此形成了如同一個長的互動儀式鏈般的宏觀社會結構。互動儀式得以成立,所依賴的核心機制是高度的相互關注(mutual focus)和高度的情感連帶(emotional entrainment)。在互動儀式中,人們關注共同的對象,分享共同的情緒或情感體驗,從而形成群體符號、加強群體團結,而參與其中的個體則獲得情感能量(emotional energy)。情感能量是「一種採取行動時自信、興高採烈、有力量、滿腔熱忱與主動進取的感覺。」(柯林斯,1986/2012:81)與人們在互動儀式中投入和分享的短暫情緒體驗不同,情感能量作為互動儀式的產出結果是一種長期的較為穩定的積極情感,比如對群體的信任和依戀感,是人們追求的對象。因此,互動儀式實際上是一個情感變壓器(emotion transformer),能夠將投入其中的個體情緒轉換凝聚為一種集體的積極情感。
和文化、符號等其他資源一樣,情感能量是社會網絡中一種重要的社會資本,是人們追求互動的驅動力之一。柯林斯進而提出「互動儀式市場」的概念,認為個體參與互動儀式是一種理性的市場行為,人們基於所具有的際遇機會和擁有的情感能量及文化、符號資本等資源,趨向於參與能夠獲得最高情感能量回報的互動儀式。於是,情感能量成為人們共同的行動標準,「決定著在可選擇的行動方向與完全不同的行為場所中如何做出選擇……個體將其時間分配於各種活動中,試圖獲得總體情感能量流的最大化。」(柯林斯,1986/2012:208)也就是說,人們在進行情緒分享、情感互動時,不會隨意選擇傾訴對象,而是綜合考慮互動的成本和情感收益後做出最有利的選擇。
在可能的情況下,與情感能量較高的人進行儀式互動和情感交流是一個不錯的選擇。柯林斯認為,由於自身資源的差異性,情感能量在社會網絡中不是平均分布的。一般來說,各個領域的成功人士通常具有較高的情感能量,柯林斯稱之為「能量明星」。他們和美國傳播學家Paul Lazarsfeld發現的「意見領袖」一樣具有強大的影響力,不僅「具有能量去控制他們與他人發生際遇的情境」,還能對情感能量較低的人產生強烈影響,從而影響互動儀式的效果和情感能量的流動。由於情感能量較高的人「擁有引發新的情感刺激和鼓舞他人的熱情」,並且「能夠努力重新集合群體,或聚合一個新的群體」(柯林斯,1986/2012:210),因此與能量明星互動能夠推動互動儀式的進一步延續,單一的互動儀式由此變成了互動儀式鏈。最初互動儀式中的個體情緒也就得以沿著儀式鏈在社會網絡中傳播。
(二)網際網路群體傳播時代的情緒傳播路徑
由於傳播條件的限制,人類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的社會活動被限制在較小的物理範圍,社會關係網絡也相對簡單,大多局限於具有親密關係的人際圈層。柯林斯強調「親身參與的在場性」是互動儀式發生的重要條件,雖然不是特指參與者必須是相互認識的親密關係,實際上也大大限制了情感在社會網絡中的傳播範圍。這使得以往的情緒社會分享研究在考察社會關係網絡因素時,往往局限於人際交往領域。例如Rimé等人(2002)發現,幾乎所有年齡段的情緒社會分享都發生在家人、朋友等關係親密的人際網絡中,而很少發生在不認識的人之間,手機等現代傳播技術只是加快了人們的情緒分享行為,並沒有改變情緒分享的對象。
親朋好友等親密人際圈子內的交往,具有交往時間多、情感力量強、親密程度高、互惠性大等特徵,在美國社會學家Mark Granovetter(1974)看來,屬於社會網絡中的強關係(strong ties)。與之相對應,社會網絡中還廣泛存在著一些聯繫鬆散、不那麼親密的弱關係(weak ties)。強關係具有同質性,通常發生在群體內部,具有增強群體凝聚力的作用;弱關係具有異質性,通常發生在群體之間,像橋一樣能夠連接群體、促進傳播鏈條的延伸。也就是說,弱關係具有擴張性,能夠跨越社會距離,通過聯結親密小群體將眾多素不相識的人們織成一張更大的社會網絡,整個社會便呈現出微觀的強關係和宏觀的弱關係結構。在此基礎上,美國華裔社會學家林南(2001/2005:32-38)提出,社會關係網絡中嵌入著財富、權力、聲望等社會資源,一個人能在多大程度上利用社會關係,獲取何種質量和數量的社會資源來達成目的,與他在社會網絡中的位置密切相關。「一個行動者通過她或他的社會網絡連接的資源代表了自我資源的全集。」(林南,2001/2005:43)換句話說,一個人的能量不僅來源於他自身的資源,還包括他認識誰,能連接多大的社會網絡。網際網路技術背景下群體傳播的活躍,使得微觀強關係、宏觀弱關係的社會結構特徵更加凸顯,個人更容易擴張其社會網絡並獲取社會資源。
所謂群體傳播,「是指非組織群體內成員與成員之間自發的、非制度化的傳播活動。其最大的特點是群體成員自發集聚,彼此之間互不相識。」(隋巖,李燕,2012)作為人類社會傳播活動的基本形態之一,群體傳播早已存在,但網際網路技術下傳播手段的不斷豐富,打破了長期以來物理空間對群體傳播的限制,使得這種傳播形態在無限廣闊的網絡虛擬空間中廣泛流行。網際網路是集人際傳播、大眾傳播、群體傳播、組織傳播等所有社會傳播形態於一體的超級傳播系統。其中,網絡群體傳播打破了長期以來社會精英對話語權的壟斷局面,正在日益強烈地影響著社會傳播結構和行為方式。這成為網際網路時代區別於大眾傳播時代的顯著特徵,因此可以說群體傳播是網際網路傳播的本質屬性。隨著新媒介技術下群體傳播越來越活躍,人類社會已經進入「人人都能發聲,傳播無處不在」的群體傳播時代(隋巖,曹飛,2012)。根據Granovetter的定義,群體傳播的主體之間在互動時間、情感強度、親密程度、互惠性等四個維度都比較低,屬於典型的弱關係。網際網路群體傳播的活躍,使得人與人之間的弱關係更加容易建立,個人的社會網絡更容易擴張,無形中增加了人們獲取自身之外社會資源的能力。
另一方面,網絡群體傳播的流行也使得情緒傳播的條件發生了重大變化。即使人們不在同一場所,也能通過網絡群體傳播進行情感儀式互動。也就是說,互動儀式不必非得要求同一物理空間的「身體集聚」。雖然柯林斯辯解稱,共同在場的親身參與不是儀式的核心要素,只是更容易促進儀式成功;通過電視、網絡等遠程交流也能形成一定程度的關注和情感連帶,只不過儀式效果會比較弱。但網際網路群體傳播時代的情感互動實踐表明,柯林斯的堅持已經過時,網絡「遠程交流」下的互動儀式也能取得良好效果。
2015年國慶期間發生的「青島大蝦案」是個體情緒藉助網絡群體傳播建立的弱關係網絡進行社會化傳播的典型案例。2015年10月4日晚,一名網友用剛剛註冊的、未經認證的帳號在新浪微博爆料,其在青島旅遊時遇到宰客事件,點菜時38元一份的大蝦結帳時按38元一隻收費,並@了青島公安局、物價局等相關部門。次日,媒體帳號@青島交通廣播FM897將其編輯成微博新聞發布,迅速引起網友和其他媒體關注,成為社會熱點話題,僅該微博就被轉發了5600多次、評論3000多條。「青島大蝦」也脫離「原產於青島的海鮮」這一原始所指,成為代表旅遊宰客現象的網絡語言。圖1所示的轉發路徑,直觀展現了當事人的憤怒是如何在群體傳播過程中通過社會網絡中的「情感互動」發展為社會「眾怒」的。
圖1:青島大蝦案個體情緒社會化傳播路徑圖
該網友在現實中是一名普通遊客,在網絡中運用的是微博小號,都屬於沒有社會資源的弱者。但是網際網路的開放性和關聯性,使其能夠跳出個人社會網絡,與媒體、網絡意見領袖等情感能量較高的主體建立直接或間接關係,通過他們的影響力來傳播和修復個體憤怒。據統計,@青島交通廣播FM897關於青島大蝦事件的最初報導在一周內被3261個主體轉發,其中媒體22個,大V220個,普通用戶3012個,其他機構7個。這些主體因對當事人遭遇的情緒事件的共同關注和情感連帶而通過暫時的弱關係連接形成虛擬在場的群體,群體成員站在自己的立場對該事件進行評價和解釋。對當事人的同情、對店家的憤怒和對相關部門的失望、嘲諷,種種情緒相互交織,形成一場盛大的情緒互動儀式。當事人的個體情緒在互動中融入了參與者的相關情緒經驗,得到普遍的情緒理解,最終被整合成為集體體驗,以群體壓力的形式迫使相關部門解決問題、平復集體情緒。那些粉絲數量較多的主體(媒體、大V)擁有較高的情感能量(社會資本),具有更大的影響力,在圖中呈現出更大的圓圈,其社會網絡對於情緒的傳播和整合起了重要作用。
由此可見,網際網路時代的個體情緒分享與傳播有著鮮明的特色。網絡群體傳播的活躍,打破了情感互動儀式對物理空間身體集聚的要求,也賦予了人們與現實生活中無法接觸的主體尤其是高情感能量主體建立弱關係網絡的可能,使得人們可以在虛擬空間內結成更大範圍的群體。當個體情緒被分享出來後,人們出於情感支持等原因參與分享行為,在網絡空間形成情感互動儀式。個體情緒藉助以網絡群體傳播形式建立的弱關係網絡得以快速傳播,不僅極大地擴展了傳播範圍,而且在情感互動儀式這個變壓器的作用下變成了較為穩定的集體情感,從而以社會輿論的形式產生壓力,迫使相關部門解決問題、平復社會情緒。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個體主動分享情緒並推動社會化傳播的行為,實質上是藉助嵌入社會網絡的社會資源尋求幫助的過程。個體能夠獲取何種數量和質量的資源、得到多大程度的幫助,取決於他的社會關係網絡。網際網路群體傳播給了人們建立和擴展個人社會網絡的可能,因而是個體情緒社會化傳播的重要推手。由此也就不難理解,參與者與事件本身無關,重在表達、發洩情緒的情緒主導型群體事件(文鳳華,楊曉光,2008)為何在網際網路時代越來越普遍。
四、網絡語言對個體情緒社會化傳播的作用
網絡語言是網絡環境下出現的特殊語言形態。廣義的網絡語言包括計算機程式語言、網絡術語(如「點擊」「在線」「連結」等)和網民交流用語三類,狹義的網絡語言特指第三類(俞香順,2005:120)。本文關注的為狹義的網絡語言,即網民在網絡空間中交流時所創造和使用的文字、圖像、表情包等表意符號,往往以網絡群體傳播方式廣為流傳,成為網民之間的「行話」。網絡語言「雖然主要在虛擬空間傳播,卻是人們對現實社會關注和情緒表達的產物」(王仕勇,2016),它們在建構情緒的同時,也推動著情緒的社會化傳播。
(一)網絡語言的情緒特徵:雙重情緒基因
社會建構論認為,語言對於情緒塑型有著重要作用。事實上,語言不僅是認知情緒的手段,也是表達情緒的載體。不止「高興」「生氣」「快樂」「悲傷」等詞彙能表達情緒,幾乎人們交流所使用的所有語言都或多或少、或輕或重地帶有情緒印記。語言在傳遞信息的同時,也或公開或隱約地表達著情緒。詞性的褒貶之分正是語言具有情緒功能的充分體現。作為網際網路文化下的特殊表意符號,網絡語言的情緒層次更為豐富,通常具有表層和深層雙重情緒基因。表層情緒與深層情緒指向不同又相互交織,形成網絡語言獨特的情緒表達機制。
根據不同的標準,網絡語言可以分成不同的類型。按照構成方式,網絡語言主要有諧音、縮略、數字、舊詞新解、表情符號、表情包、網絡段子等;根據社會功能,網絡語言可分為純娛樂、自我個性表達和時事諷刺等類型(孫秋雲,王戈,2012);從生成來源來看,方言、外來詞彙、影視文學作品、網民個性創造、公共新聞事件等是主要的網絡語言土壤(陳紹富,2011)。相較於日常交流語言,網絡語言的一大顯著特徵是含有遊戲性、娛樂性的情緒底色。同樣的意思,用網絡語言表達通常會顯得比傳統語言更為時尚、有趣。例如,網民通常把「胖」寫作「月半」,後者不僅形象生動,而且自帶幽默屬性。可以說,無論什麼來源、功能和形式的網絡語言,無論它們的深層情緒是什麼,它們首先都體現了網民的創造力,顯示出風趣幽默、善於找樂甚至苦中作樂的生活態度,擁有娛樂戲謔的表層情緒。這正是網絡語言日漸從虛擬空間走向現實空間的重要原因。
在「嬉皮笑臉」的外表之下,網絡語言還有著「一本正經」的內心,具有內涵豐富的深層情緒。例如,「青島大蝦」表達了人們對於旅遊宰客現象的憤怒、對某些部門不作為的不滿,對「茶葉蛋」「榨菜」的調侃則反映出中國大陸經濟發展後民眾對境外醜中言論的嘲諷和對自身生活的滿足。這種深層情緒實質是人們對於社會現實的道德判斷和情緒評價。無論是嘲諷、抱怨還是讚美、驕傲,都是對他們賴以生存的社會文化價值體系的維護,顯示出社會控制的功能。因此,深層情緒才是網絡語言的意指所在,表層情緒常常扮演面具角色,以精緻的面孔吸引人們的注意,促進深層情緒的傳播。在表層情緒的掩護下,深層情緒伴隨著網絡語言的群體傳播而四處蔓延,由此實現網絡語言的真正意圖。
網絡語言的雙重情緒基因和作用模式也改變了隱藏在情緒背後的權力運作邏輯。如前文所述,社會建構論吸收福柯的權力理論將情緒交流視為一種依託於語言的話語實踐,情緒話語(emotion discourse)理所當然地會受到權力關係的制約。「權力關係決定在訴說自我和情緒時哪些能夠、不能或者必須說,哪些是正確的或錯誤的,哪些是個體能夠說的。」(Abu-Lughod & Lutz,1990;轉引自尹弘飈,2013)在大眾傳播時代,少數社會精英在壟斷話語權的同時也掌握著情緒表達的主導權,很大程度上規定著情緒訴說的內容和方式。追求表達快感的網絡語言以遊戲、娛樂的外殼包裹針砭時弊的內核,表現出反權威、去中心等鮮明的後現代主義文化特徵。網民藉助他們所創造的非正式語言,以嬉笑的方式盡情訴說社會百態、分享人生百味,甚至形成網絡狂歡,有力地挑戰了精英話語在網絡空間的影響力,體現出情緒表達權力中心自上而下的滑動趨勢。隨著越來越多的網絡語言被官方話語收編,這種滑動趨勢愈發明顯,社會草根在表達、傳播情緒方面的自由度、話語權及影響力越來越大。
(二)網絡語言的傳播機制:群體傳播驅動模因複製
網絡語言情緒能量的發揮,需要以網絡語言的大規模傳播、使用為前提。基於新達爾文進化論觀點解釋文化進化規律的模因論認為,人類社會存在像基因一樣的文化傳遞的複製因子——模因(meme),能夠通過模仿進行自我複製並像病毒一般傳播(何自然,何雪林,2003)。作為社會文化傳承的重要手段,「語言本身就是一種模因,模因也寓於語言之中。」(謝朝群,何自然,2007)語言本身的運用促成了模因的複製和傳播,這一過程反過來也說明了語言的流傳原理,即語言是通過其使用者(宿主)的模仿、複製而得到傳播和保存的。
Francis Heylighen(1998)認為,模因複製要先後經歷同化(assimilation)、記憶(retention)、表達(expression)和傳輸(transmission)四個階段,這四個階段周而復始循環,構成模因的生命周期。每個階段都存在選擇,意味著某些模因會被淘汰。語言模因的傳播也不例外。由於激烈的生存競爭,語言模因形成了強勢和弱勢之分,強勢模因才能得到廣泛的複製(何自然,2008)。
能否成為強勢模因,首先在於模因自身的特質,是否具有競爭力。網絡語言作為網際網路時代根據人類交流需要而發展起來的反映社會現實的語言形態,有著鮮明的個性特徵,在模因複製的四個階段都有著獨特的優勢,容易成為強勢模因而得到廣泛傳播。相對於傳統語言,網絡語言往往形式新穎、言簡意賅,還常常形象風趣,具有很強的感染力,容易引起人們的注意進而被理解、接受,從而被納入人們的認知體系,完成同化和記憶過程。同時,網絡語言的形式豐富多樣,文字、符號、圖片、表情包等,都可以成為網絡語言的形式載體,其間各種要素的組合又形成了豐富多樣的網絡語言文化,如段子接力、表情包大戰等。這使得網絡語言天生具有極強的表達力,容易被人們接受和使用。同時,相比於傳統書面文字和口頭語言,網絡語言尤其是符號、圖片、表情包類網絡語言在用於人際交流後,常常能夠被收藏、保存以便後續使用,從而容易實現語言模因在人際網絡中的傳輸。
從外部因素來看,能否激活大規模的群體傳播是語言模因能否強勢的重要條件。群體傳播越活躍,語言模因的傳播速度越快、範圍越廣,其「強勢」屬性也就越明顯。當然,如果模因自身非常有競爭力,容易引發群體傳播,就更容易成為強勢模因。網際網路讓人際間的弱關係網絡更容易建立,群體傳播更便捷,這就為模因複製創造了條件。甚至一些原本比較普通的語言,利用群體傳播無管理主體、可操控性的特徵,通過人為促成大規模的群體傳播,最終成為強勢模因而得到廣泛流傳,例如以「賈君鵬,你媽喊你回家吃飯」為代表的由網絡營銷而來的網絡語言。由於能夠觸發大規模的網絡群體傳播甚至形成具有破壞力的網絡群體事件,社會公共事件近年來已經成為網絡語言滋生和流行的溫床。例如「伏地挺身」「躲貓貓」「70碼」「我爸是李剛」「反正我信了」「你懂的」等詞句得以成為深入人心的網絡語言,與孕育它們的公共事件及其引發的大規模群體傳播不無關係。因此,相對於傳統的交流語言,網絡語言的自身特性和群體傳播機制使其更容易以模因形式被同化、記憶、表達、傳輸從而被複製傳播。一些網絡語言甚至還走出了網絡傳播領域進入現實交流空間,從非正式的網絡群體傳播形態登堂入室進入正式的大眾傳播渠道,完成從「社會方言」到「主流語言」的蛻變。伴隨著網絡語言在生命周期內被模仿、複製、傳播,其所蘊含的情緒也隨之傳播開來。
(三)網絡語言對個體情緒社會化傳播的作用
網絡語言尤其是來源於社會公共事件的網絡語言,帶有鮮明的情緒特徵。其根據模因原理進行群體傳播,不僅能夠反映社會現象,還能讓網民的情感得到傳遞和釋放(劉越,2014)。從這個意義上說,網絡語言的流行過程,也是其所承載的雙重情緒突破個體範疇,在人際關係網絡間社會化傳播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網絡語言的雙重情緒基因通過群體互動發揮作用,從三個層面影響著個體情緒的社會化傳播。
1.凝合效應:促進情緒整合,形成社會輿論
社會建構論認為,情緒的社會分享和傳播,一個重要目的便是「限制不受道德歡迎的行為或形成合宜的動機和意願。」(Harré,1986:80)因此,飽含道德判斷的深層情緒是激發網絡語言群體傳播的重要動力。網絡語言的大規模群體傳播又反過來促進了深層情緒的傳播與整合。
群體傳播的作用不僅僅在於通過人際關係網絡擴大個體情緒的傳播範圍,更重要的是它具有柯林斯所言的情感變壓器功能,通過群體互動促進情緒理解(emotion unerstanding),最終實現個體情緒向集體情緒的轉變。Norman K.Denzin(1984:130-139)指出,情緒理解是某一個人進入另一人的經驗領域,親身體驗與另一人同樣或相似經歷的主體間過程。情緒主體間性(emotional intersubjectivity)能夠將兩個或多個個體的情緒經驗凝合成共享情緒體驗,為人際間的情緒理解提供了可能。藉助情緒知識和語言,人們不用親身參與他人經歷的情緒事件,通過語言分享就能理解他人的情緒。正是通過人際互動中的情緒詮釋和經驗分享,所有參與者不斷進行著情緒再造,從而讓某個人的情緒變成參與者的共同體驗,也即柯林斯所言的情感能量。
經過社會化分享、通過群體互動儀式的變壓之後,個體情緒被其他參與者獲知並理解,實現了傳播範圍的量變和情緒性質的質變,凝合成一種集體性的社會情緒。這種社會情緒能夠產生強大的群體壓力,在維護社會價值體系等方面具有較強的控制作用,實質上是一種社會輿論。事實上,輿論研究者們早已注意到了輿論中的情緒因素。陳力丹(2012:33)將輿論定義為「關於現實社會以及社會中的各種現象、問題所表達的信念、意見和情緒的總和。」美國學者卡斯珀·約斯特(Casper Yost)甚至認為,輿論等同於社會情緒。「情緒(sentiment)就是人的思想和心理的符合產物,所以通常所謂輿論——差不多人人都這樣叫它——實際上就是公共情緒(public sentiment),因為它含有感情,也含有思想。」(約斯特;轉引自劉建明,1988:350)
網絡語言作為網絡時代特有的情緒知識載體,大多生動傳神,具有心領神會的特殊效果,有助於人們更好地理解情緒事件,實現自我與他人情緒經驗的整合,最終形成社會輿論。由於成功的情感互動儀式「達到了很高程度的相互關注與情感連帶」,能夠創造新的符號,如「發明新的用語,開創時髦詞語、值得回憶的俏皮話、值得再流傳的笑話」(柯林斯,1986/2012:218)等,網絡語言在群體情感互動中存在變異和發展的可能,能夠反過來再次為情緒傳播推波助瀾。經過多次反覆,最初基於某一個案的單一、個體的情緒便發生質變,成為反映某一類社會現象的複合的、公共的社會情緒。經過社會群體互動,「我爸是李剛」「70碼」所蘊含的憤怒不再指向催生其誕生的兩起交通肇事案,變成了普通百姓對官二代、富二代及其所代表的社會富貴階層的集體怨恨和對相關不作為部門的不信任。而網絡語言從「70碼」到「欺實馬」、從「我爸是李剛」到「恨爹不成剛」的變異,則進一步強化了社會的階層分化及對抗情緒。
這些由網絡語言推動形成的社會情緒包含著人們追求社會公平信義、維護社會秩序的理性訴求,也難免夾雜有群體感染、模仿狀態下的非理性表達。理性與非理性交織,共同構成了情緒型社會輿論的特徵,也成為人們行動的動力。「情感是一種動機力量,因為它們不僅使人們的主觀體驗有序,而且賦予人們以力量,指導行動的方向。」(特納,斯戴茲,2004/2007:8)社會情緒所產生的輿論壓力,能夠促使相關部門積極回應公眾關切、解決社會問題。不過,其中的非理性情緒也容易造成網絡狂歡,導致輿論偏離理性軌道,管理部門急於疏導社會情緒而可能對非理性輿論妥協,造成新的社會不公平,為新的情緒激發和傳播埋下隱患。尤其是社會建構論主張對情緒、知識的認知因社會文化而異,沒有唯一標準,帶有明顯的相對主義傾向,這就給社會管理部門認識研判輿情、治理社會情緒帶來了挑戰。
2.轉移效應:推動情緒轉化,疏導社會輿論
網絡語言主要由青年網民創造和使用,大多通過形式的拼貼、意義的結合來創造新的詞彙或賦予現有詞彙新的內涵。包裹在針砭時弊精神內核之外的,是網絡語言戲謔調侃的形式外衣,其表層情緒表現出明顯的娛樂性和遊戲性。這些特徵使得網絡語言容易引起網民的關注、模仿,並在戲謔情緒驅動下進行新一輪創作,引發網絡造句、段子接力等網絡狂歡現象。對網絡語言表層娛樂元素的追求,一定程度能夠分散人們的注意力,使得網絡語言表現出一種轉移效應——人們不那麼專注於網絡語言反映社會現實、發洩社會情緒的深層內涵,而投身於其遊戲外表所召集的群體狂歡。青島大蝦案被曝光後的第二天,就有以此為素材的段子在網絡上流傳,由此引發網友的段子接力,調侃旅遊宰客、物質相親、碰瓷敲詐等社會現象。網友們被事件挑動起來的緊張神經,也漸漸地在各種段子營造的「笑果」中放鬆下來。自娛自樂的網絡語言狂歡、能夠推動網絡群體互動儀式的情緒基調從深層的宣洩壓力向表層的戲謔調侃轉換,避免負面社會情緒積累到臨界點引發過激行為,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疏解社會輿論的作用。
網絡語言的娛樂特性也為社會輿論引導提供了新的思路,提醒官方和大眾媒體以符合群體傳播心理的方式疏導社會情緒。從網民嘲諷富人「有錢就是任性」到政府工作報告告誡官員「有權不可任性」,從網友集體吐槽「APEC藍」到主流媒體大方反思「APEC藍」,官方以網絡語言的形式真誠回應蘊含在網絡語言深處的社會關切,對於網民來說無疑是一劑疏解心情的良藥。經過官方及大眾媒體注入新內涵的網絡語言,又會引發新一波的網絡群體傳播,進一步消解網絡語言最初的情緒影響。事實上,「群體傳播多以『段子』的形式為網民情緒洩洪,大眾媒體重拾這些變異後的新詞彙,並註解新的意義,會帶來更為理性和深刻的思考,這也符合大眾傳播主流輿論引導的角色作用。」(隋巖,2015)
3.沉澱效應:積累情緒氛圍,建構社會文化
網絡語言作為網際網路環境下人們情緒交流的新載體,反映的深層內涵是社會轉型、矛盾凸顯背景下普通百姓對社會公平正義的追求、對傳統社會道德的維護、對幸福美好生活的嚮往。從這個意義上來看,網絡語言可以說是社會發展的活化石,記載著人類文明道路上的社會公共參與。有的網絡語言甚至具有長久的生命活力,「說明它所反映的問題在社會發展過程中始終未得到妥善解決,一種普遍情緒始終瀰漫在社會生活中。」(常宴會,2016)因為霧霾問題沒有徹底解決,所以對「短暫而不自然的美好」的嘲諷才會從「APEC藍」延伸到「閱兵藍」再到「帶路藍」並在短期內繼續保持變異的可能;因為旅遊宰客亂象沒有根治,「三亞海鮮」「雲南導遊」「青島大蝦」等飽含公眾憤怒與無奈情緒的詞彙才會被網友列入「中國四大黑」榜單。然而,即便促使其誕生的具體問題被解決了,網絡語言所蘊含的深層次社會情緒也不會消失,而是表現出沉澱效應,會較為長久地儲存在網絡語言中。正如柯林斯(1986/2012:172-173)所言,「互動儀式隨著時間連接成鏈條,其結果是最後的互動(通過情感與符號)成為下一次互動的輸入端;所以情感能量往往會隨著時間而累積。」
社會情感能量隨著時間而沉澱積累,將對社會的情緒氛圍(emotional climate)產生重要影響。美國社會心理學者Joseph de Rivera(1992:197-218)認為,情緒氛圍指一定情境下個體成員感知到的多數人的感受。這種感受與一段時間內的社會結構、政治管理、經濟形勢等密切相關,反映的是社會成員與他人的關係(如是否信任)以及與自身期望的關係(如是否滿意)。國內有社會心理學研究者(王俊秀,2013)將其譯為情感氛圍,並認為它是社會情緒的準備狀態。如同火星遇上乾柴,一旦遇上刺激性事件,情緒氛圍就能被激活成為社會情緒。因此,在整體社會環境沒有改善的情況下,網絡語言的每一次使用,都是對沉澱其中的社會情緒的喚醒,並為下一次的情緒爆發和互動儀式做鋪墊。
社會文化影響情緒表達,情緒表達反過來也建構著社會文化。人們運用網絡語言表達情緒、儲存情緒的行為,也形成了一種獨特的網絡大眾文化。美國大眾文化理論家約翰·費斯克(1989/2001:28)認為,「大眾文化不是消費,而是文化——是在社會體制內部,創造並流通意義與快感的積極過程。」網絡語言正是大眾充分利用網際網路資源和群體傳播特性展現語言創造力、尋求生產和交流快感的表現。個體情緒社會化傳播形成的群體情感互動儀式,成了大眾抒發情緒、彰顯智慧的靈感來源。他們以戲謔式的網絡語言聚焦各種社會問題,表達失望、不滿、憤怒、焦慮、擔心等種種深層情緒,通過話語反諷表明自身態度、推動社會改革,促進社會利益的公平分配。這種「笑裡藏刀」的話語方式也為大眾文化注入了社會參與的基因,成為網際網路群體傳播時代鮮明的文化特徵。這種社會文化又會反過來指導和鼓勵人們的社會情緒表達,創造新的語言符號,以維護人們經過社會協商所建立的社會價值體系,約束各種違背社會運行規則和人類道德規範行為的發生。
網際網路技術的發展、傳播手段的豐富,促進了情緒這一特殊信息在網絡空間中的分享和傳播,個體情緒可能經過社會化傳播產生巨大影響。從社會學角度看,個體情緒在社會網絡間的傳播實質是一場以情緒理解為內核的群體情感互動儀式。網際網路激活了群體傳播的能量,使得群體傳播成為網際網路時代區別於以往其他時代的顯著標誌。在群體情感互動儀式中,網絡群體傳播解除了物理空間在場性對互動儀式的限制,使得人們可以在網絡空間內通過弱關係連接更大的社會網絡,促進情緒的大規模鏈式傳播和互動。經過群體互動與討論,個體情緒被整合成代表群體意志的社會集體情緒。社會情緒是社會輿論的一種表現形式,具有維護社會道德秩序和價值體系的功能。
社會建構論認為,文化和語言是建構情緒的重要力量。作為網際網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網絡語言是建構情緒和表達情緒的重要載體,具有表層和深層雙重情緒基因,同時在模因原理作用下能夠不斷被模仿、複製,因而在推動個體情緒社會化傳播方面有著獨特作用,主要表現為三種效應:一是凝合效應,網絡語言通過模因複製進行群體傳播,能夠促進參與者之間的情緒理解,推動私人情緒凝合成為社會情緒,展現輿論控制功能。二是轉移效應,網絡語言表層的娛樂化、遊戲化情緒,能轉移甚至分散人們的注意力,使其陷入戲謔調侃的形式主義遊戲中,從而起到疏解深層社會情緒的作用。無論是發洩負面情緒還是自我娛樂調侃,無論是形成輿論還是疏導輿論,網絡語言體現的實質是網民生活理想與社會現實之間的矛盾關係,是人們現實生活中情緒表達不暢轉移到網絡空間後的補償性宣洩,反映了他們維護社會道德規範和價值體系的努力。因此,網絡語言還具有沉澱效應,其所蘊含的深層情緒並不會隨著觸發問題的解決而消失,而會慢慢累積影響社會情緒氛圍,並作為一種社會參與基因沉澱在社會文化中,鼓勵日後新的情緒表達和互動行動。如果不能化解現實中不斷積累情緒的各種社會矛盾,消除網絡語言誕生和傳播的社會情緒土壤,就無法從根本上杜絕網絡語言及其背後的情緒傳播現象。
①心理學中emotion常譯為「情緒」,而社會學中emotion常譯為「情感」。本文遵照各學科翻譯傳統,在引用社會學理論時採用「情感」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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