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生活垃圾分類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發出通知,針對群眾知曉率、參與度、安放分類垃圾桶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制定機制建設、基礎設施、宣傳與培訓、日常臺帳管理4個硬性規定,進一步推進垃圾分類工作。
儋州市要求各單位成立垃圾分類領導小組,職責明確,主體明確,制定本單位垃圾分類實施方案、日常管理制度等。單位黨組至少集體學習一次《海南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單位LED屏幕或宣傳欄增加垃圾分類知識及內容,發放《儋州市生活垃圾分類指導手冊》《海南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等宣傳資料。設置垃圾分類管理公示牌,列明責任人、網格員、分類去向、收集頻次、監督舉報電話等信息。做好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工作,召開單位領導、員工、保潔等相關人員培訓會。各單位要有垃圾分類工作會議部署、落實、宣傳、檢查、機制建設等工作檯帳。
通知明確詳細規定各單位辦公樓內等地配齊垃圾分類設備。儋州市要求每個單位在出入口明顯位置,至少設置1處垃圾分類投放點,配置1組60升或240升的4類垃圾桶,設置1處與垃圾分類清運車對接的桶裝收集點,收集點須配置240升標準分類垃圾桶。每個單位至少設置1處指定地點,用於大件垃圾和裝修垃圾臨時堆放。在每層樓梯口或電梯口等明顯位置,配置1組60升的標準可回收物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有條件的可配置不鏽鋼分類垃圾桶。辦公室配置1個其他垃圾桶,容量不少於10升;廢舊紙張等非保密資料多的,可另行配置1個容量不少於10升的可回收物垃圾桶。茶水間配置1個60升以上的廚餘垃圾桶。女廁每個坑位配1個15升其他垃圾桶,男廁洗手區域如配有擦手紙的,還須配置1個30升以上的其他垃圾桶。單位食堂的碗筷收集處須按照實際需求,配置60升其他垃圾和廚餘垃圾的標準分類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