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課本上的《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藤野醫生》然後再到《記念劉和珍君》等等,在上學時期咱們就快把魯迅先生的一生學了個遍了,他的那些生平想必就不用多說了吧。所以今天我們就講講比較俗氣一點的,就是關於魯迅先生的錢的一些事情,現在很多人都說魯迅先生當時很有錢,那時候就有很多人說他有錢,但是先生是不是真的很有錢呢?有錢又有多少錢呢?
魯迅先生的帳是很好算的,因為他的日記裡有他的手帳,每次掙了多少錢,買什麼花了多少錢,借了多少錢,都記得清清楚楚,所以魯迅先生這些年的日記,除了他自己的文學,思想之外,也可以當成一個民國經濟的文獻來看。算下來他大概掙了12萬大洋。(到後面一九三幾年的時候,也不能叫大洋了可以叫法幣,那時候法幣的購買力還是挺高的)。
在北京的時候那十幾年掙了大概4萬大洋,這個數字是什麼概念呢?跟大家舉個例子吧,那個時候北京的中下階級,比如郵差,人力車夫,一個月平均下來掙十六七塊錢,就基本上能養活一個幾口之家,所以魯迅先生平均下來一年大概掙3000塊大洋,在辛亥革命剛一成功時,蔡元培先生就請他去做教育部的僉事(相當於比主任科員還稍微大一點)但實際上沒有什麼具體的工作。但是僉事的工資是非常高的,工資單上是大概三百塊錢一個月,因為那時候戰亂等原因被剋扣,但是再剋扣,也拿到了200塊左右一個月。後來蔡元培先生搞大學院(相當於現在的科學院或社科院),請他去做相當於院士的一個工作,最後給他發了一萬五千多大洋,所以在北京時,魯迅先生大部分的錢是從這兩項國家的俸祿裡來的。加上一些其他的錢,大概一個月也有幾百塊錢,那麼他的這麼多錢去了哪裡了?
先生是一個律己很嚴的人,生活非常節儉,在北京,最大的一筆花銷,就是花了3500塊買了一個三進四合院,這地理位置,類比現在如果在那買下一個三進四合院,你花錢的單位不得照億算!這3500塊是魯迅先生自己拿了兩千,祖宅賣了1000,又借了500,全家人都搬到這個四合院中的,搬過來後,魯迅的工資原本應該是由他名義上的老婆朱安來管的,但是由於朱安在家中地位太低,所以又都交給了他二弟周作人的老婆羽太信子管帳,後來魯迅搬出了大宅子,先是租了一段時間房子,在北京西城區宮門口西三條胡同那裡花了800大洋買了一個小的四合院,也就是今天的魯迅博物館。
先生之後又和許廣平相約南下去了上海,就一直租房子生活了十幾年,但就算是租的,那也是很貴的,頂費(轉讓或取得企業經營權或房屋租賃權所付出的錢)就要500。在上海時,魯迅先生是有很多稿費的,先生從報紙上拿到過的版稅創下民國史上最高,根據最近的考證,就是《申報》的老闆史量才曾經籤過的,找到的證據是30塊錢一千字,正常來說,幾塊錢一千字就已經很不錯了,不僅如此,魯迅先生還表示,我只要寫一千字,不管你登不等,你都要給我這錢。這些錢除了按月寄給他的母親和朱安以外,剩下的都給了許廣平。但也沒剩多少,因為先生愛買書,主要的錢都是用來買書了或者買畫了,就買這些花了大概一萬三千大洋。
魯迅先生去世後,就由許廣平給魯迅的母親和朱安寄錢,先生去世後肯定會出版很多東西,所以朱安就授權給許廣平。許廣平每月給她按時寄錢就行了,但是這件事又趕上了戰亂年代,因為魯迅先生去世沒多久,就發生七七盧溝橋事變,接著上海打了起來,戰亂年代版稅收入就大大降低了,按月寄錢的事也就沒了著落!
後來拖欠的版稅又給結了,結了34萬,但是許廣平堅決不要這個版稅,說魯迅先生是屬於黨和人民的,不能要這版稅,一直到許廣平去世,到改革開放後,魯迅的兒子周海嬰說,這錢是他的,於是又要了這34萬版稅。不得不感慨最後這關於錢的結局令人唏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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