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編年史——我們都是基因的奴隸

2020-09-08 半山烤鴨

時間回到一百年前,1914年,一個叫做約翰·斯通的生理學家正在做一個實驗。他把一頭牛的胚胎細胞從子宮中取了出來,植入了牛的大腦中、睪丸中以及眼睛中。他想嘗試在子宮以外的地方是否能夠培養這些胚胎細胞。他本來以為胚胎細胞會很快的萎縮、死亡,但是結果卻讓他感到震驚,他發現這些胚胎細胞在周圍的細胞組織「大殺四方,橫衝直撞」,迅速著床變成胎盤,然後開始瘋狂的吸收養分,胚胎的發育簡直和癌細胞一模一樣。

約翰·斯通倒吸一口涼氣,怪不得子宮內壁上充滿了無數的致命免疫細胞,原來一切真相和人類的認知完全相反。十月懷胎,母子之間根本不是和諧共生,子宮根本不是孕育胚胎的最佳環境,子宮其實是胚胎的煉獄。

後來的科學家又在小白鼠的身上重複了這個實驗,結合進一步的生理學研究,他們得出了一些結論。

第一,對於母親來說,它最好可以連續生育很多的胎兒,這樣它才能把自己的基因,複製出儘可能多的拷貝。

第二,對於胎兒來說,他要保證自己的基因能夠存活,就必須儘可能的多的從母親那裡吸收養分,不必管母親的死活。

第三,母親的子宮只會讓嬰兒獲得剛剛能夠保存它生存的一點點營養,同時也讓母體自己的損失降到最低。

第四,胎兒會向母體反向輸送激素,如腎上腺素,增加母親的血壓,胰高血糖素增加母親的血糖,血管生成素增加母親的血流和心跳,這一切為的只是從母體榨取更多的能量。

第五,子宮會時刻警惕著胎兒,監視胎兒,一旦發現胎兒索取太多或者存在某些不健康,就會立刻阻止胎兒獲得更多的資源,停止供應胎兒,將其排出體外。

第六,胎兒為了防止被排出,會把血管扎得非常深,或是母親如果想放棄自己。那就必須冒著大出血的風險,這種大出血甚至會危及到母體的生命。

第七,母體為了保留隨時排出胎兒的權利,她寧可承受子宮內膜每月脫落一次的痛苦。這樣是為了練習,不管胎兒的血管扎得多深,都不可能讓他賴著不走。

十月懷胎就是一場母子之間在子宮中的大戰,一切的母慈子孝、人倫道德被這個生理學發現徹底顛覆了。從胚胎著床的那一刻起,胎兒就在和母親搏鬥。搏鬥的目的只有一個:基因要為自己留下更多的拷貝,搏鬥的原因也只有一個:基因是自私的,為了達到他的目的,他將不擇手段。翻開自私的基因,它的第一件事就是解構母愛。

從子宮中出來以後,來到人倫的世界,母親就真的愛你嗎?其實並不是這樣的,只是她體內的基因命令她,必須保護好你體內的基因而已,因為你的基因有一半和她是相同的,而她已經老了,已經完成了基因交給她繁衍的使命,而你沒有,你對基因來說更有價值。

所以在危急情況下,基因會命令她去送死,從而保全你。就像科學家們在非洲,拍到的羚羊媽媽的故事一樣,為了保護幼仔,母親會把自己送到鱷魚的口中。

接著《自私的基因》解構了第二個人間最美好的東西——愛情,愛情和母愛一樣,都是基因的軌跡。

首先女性的繁衍成本非常高,這個我們從前面的子宮戰爭中就可以看出來。但是男性的繁衍成本呢?非常非常的低!為了平衡這種成本差異,女方必須要求男方買房、買車,必須有鑽戒,必須用婚禮承諾「你會照顧我一輩子」。因為對於女方的高成本基因來說,它必須找到另一個低成本基因為自己提供更多的生存條件。

所以自然界中絕大多數的動物,都有求偶、擇偶的行為現象,這其實是基因在儘量拉平各自成本的一種交易。一般的都是基因成本低的一方,通常是雄性「去求偶」,基因成本高的一方,通常是雌性「去擇偶」。那擇偶、求偶的關係是否會互換呢?答案是肯定的。

而且科學家得出了一個實驗數據,有一個例子,海馬是爸爸生小孩,爸爸養小孩,因此雄性的基因成本變高了,雄海馬最終選擇了雌海馬,通常比被他拒絕了那些雌海馬要多出更多的卵子,大約多百分之六十。這就有點類似我們人類擇偶標準中高富帥當中的一條——富。

再說一個恐怖一點的例子,螳螂。螳螂的基因平衡策略非常粗暴,雌螳螂會直接吃掉正在和自己交配的雄螳螂,雄螳螂的基因則命令他一動不動。有時候人類為了求偶也會做出和雄螳螂一樣奮不顧身的事情。我們把這種犧牲和一輩子只愛一個人的誓言叫做「愛情」。

而事實上,這背後是雙方的基因,在平衡成本時,達成的一種交易。然後基因通過激素控制身體,讓身體感到愉悅,感到幸福,感到可以為了另一半而奮不顧身。而這一切的根源都在於基因,必須找到另外的二分之一後,自己才能夠繁衍下去。

親情、愛情、母愛等,都稱為「基因機器」。看一下這本《自私的基因》是誰寫的?竟然能寫出「基因機器」這麼絕情的詞彙。原來他叫理察·道金斯,被稱為達爾文的惡犬。

2015年,英國衛報採訪了74歲的道金斯,道金斯說他今天很高興他的第二本自傳出版了,他感覺自己才二十五歲。採訪的最後,衛報問:你曾經說過,女性的愛情是你活下去的一個理由,為什麼這麼說呢?如果你百年以後,你會有什麼遺憾嗎?

道金斯:「當有人問過英國詩人約翰貝傑曼同樣的問題,他的回答是還沒有過夠性生活,這也是我的回答。」這就是道金斯七十四歲了還如此生猛而自私的基因,這本書是他三十五歲的時候寫的,同一個人,三十五歲一般比七十四歲要生猛很多。

那基因機器這個詞究竟有多生猛呢?到底在說什麼呢?我們接著看,最開始達爾文說進化是以個體為單位的,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好比我和你兩個人去森林當中徒步。突然撞見一隻老虎,這個老虎就是天澤,咱們兩個人就成了物。

那我們究竟在敬什麼?敬我們和老虎誰厲害嗎?顯然不是,因為我只需要跑得比你快,我就是適者生存的,也就是不適者淘汰了。所以這個近其實是同類之間的競爭,但是問題來了,同類間的競爭顯然解釋不了上面領養母愛的行為。


那「母愛」用自然選擇,如何去解釋了這個問題呢?直到1930年,才有科學家站出來回答,他們說進化的基本單位不是「個體」,而是「群體」,是群體在經歷自然選擇這個過程,這樣犧牲小我,成就大我,母愛就能夠被解釋了,這種利他的行為是為了讓群體更好的生存。

但是「群體進化論」還是解釋不了某些現象,比如土撥鼠的捨己為人行為。當捕食者靠近鼠群的時候,第一個發現危險的土撥鼠會站起來大叫,讓同伴們趕緊跑,同時自己也會被捕食者發現並且吃掉,表面上來看,這個行為是符合群體進化論的。

但是,科學家進一步用實驗研究發現,這個現象中不合理的地方。

第一次群體A,五十次攻擊中有三十三次報警;

第二次群體B,五十次攻擊中只有三次報警;

第三次群體C,五十次攻擊中有四十次報警;

同樣是群體,為什麼土撥鼠會出現這麼強的「選擇性的捨己為人」呢?

如何解釋這個問題了?到了1950年,科學家們又開始給群體進化論打補丁。他們說進化的基本單位不是個體,也不是群體,而是「基因」,自然選擇選擇的是基因。繼續看上面那個實驗。

原來群體A是一群兄弟表兄弟,群體B是一群吃瓜群眾,群體C則是一群妻兒老小。

群體的基因成分是不一樣的,從基因上來看:

群體C犧牲自己,保全妻兒,保全了自己二分之一的基因;

群體A犧牲自己保全兄弟,這樣保全了自己二分之一、四分之一和八分之一的基因;

群體C犧牲自己,保全吃瓜群眾基因則沒有任何好處。

原來,基因在控制的土撥鼠報警,能夠保全基因的比例越大,報警的概率越高。

到此為止,基因進化論似乎解釋了很多自然現象,接著「基因機器」這個詞的邏輯也就被構建了起來。既然自然選擇是在選擇基因,那麼世界上所有的生物體,無論是個體還是群體,無論是螞蟻還是人類,其實都是「基因操作的機器」。

人類的身體、家庭,不過是基因為了讓自己在自然選擇中能夠更多地存活,更多的繁衍,而使用的工具,人體就是一家機器,基因是這家機器的駕駛員,如果這家機器壞了,沒關係,同樣的基因駕駛員,可能在你的家庭中還駕駛著另外幾臺機器。

總之,機器就是廢鐵,駕駛員才是核心。有一種「殭屍螞蟻」可以很好地說明這一點,這種殭屍螞蟻會奮不顧身的往最高的樹幹上爬,因為它已經被一種「喪屍真菌」所感染,這臺機器已經被另外一個基因駕駛員控制了,他控制螞蟻爬到最高處,然後釋放自己的包子,讓自己的基因得到更廣泛的傳播。

所以,你以為你是【人】,其實你和這隻螞蟻沒有區別,你是「基因的奴隸」,基因在操控你幫他傳播。當你老了,基因覺得你已經舊了、不好用了,他也會命令基因開始執行自毀程序,讓你老死,或者讓你在關鍵時刻去送死。總之,儘快的為他的後代創造更多的生存機會。

真相,真的是這樣嗎?這太難以接受了。接著道金斯又說,人類是唯一可以反抗基因暴政的物種,因為人類有思想,會思考,而人類反抗基因暴政的武器叫做【模因】。模因和基因一樣,也會複製、傳播和進化,基因存在於我們的身體中,靠繁衍來複製、傳播和進化,而模因存在於我們的大腦中,靠模仿來完成複製、傳播和進化。

模因就是我們所謂的文化基因,為什麼粉紅色代表著女孩,藍色代表著男孩,為什麼葬禮上不能穿大紅色的旗袍,為什麼禮拜天不能工作?為什麼要信上帝?為什麼要懷疑各國政府隱瞞外星人的消息?為什麼一個「梗圖」能夠迅速火遍全網?

這些無法解釋的文化現象就模因,在書中道金斯說,動物無法反抗基因暴政,但你會發現人類中有很多人,正在藉助自己大腦中的獨特模因反抗基因暴政。比如有些人追求自由,嚮往獨身主義,成為丁克,還有些人追求宗教信仰,他們選擇出家禁慾。

毫無疑問,這個時候模因戰勝了基因,人類不再是基因的機器,人類又可以相信愛情了,因為愛情、親情,這都是人類專屬的。

模因故事就這樣完美的結束了嗎?似乎還沒有,我們繼續… …

時間到了2009年,一位哲學家正在演講,標題叫做《危險的模因》,它叫做丹尼爾·丹內特,他也講了一個殭屍螞蟻的故事。

他說有一隻螞蟻爬到了一株小草的頂端,掉了下來,然後它又爬到了頂端,又掉了下來。再爬再掉。總想停留在小草的最頂端,這是為什麼呢?它的目的是什麼呢?

答案是「沒有目的」,既然對他來說什麼好處都沒有,那他為什麼要這麼做呢?

只是巧合嗎?是的,只是巧合,巧合是有一隻雙腔吸蟲侵入了他的大腦。雙腔吸蟲開始控制螞蟻,把螞蟻當成一臺機器,腦子裡的寄生蟲,讓螞蟻不斷的重複這種自殺的行為,直到最後他被活活的累死,這相當的可怕。

而劫持人類大腦的是什麼呢?

不是蟲子,而是思想,是模因,接著丹內特說出了比殭屍、螞蟻更加可怕的一句話,你可能已經想到了「伊斯蘭的意思就是服從」。但內特接著說,只是一小部分人被模因劫持了嗎?不是,情況相當的糟糕,幾乎所有的人都被劫持了。

這些模因叫做自由、正義、仇恨、愛等等,這番言論講出了一個更加可怕的真相。你以為你能用模因戰勝基因,但事實上模因只不過是控制你的另外一個駕駛員,而且它比基因更加可怕,他劫持你的大腦,然後通過你的嘴,像病毒一樣的傳播。

模因有毒,一旦你被他感染以後,你會覺得他是很自然、很正確的,從《自私的基因》到《基因的奴隸》,再到《反抗基因的武器——模因》,然後到丹尼爾口中《危險的模因》。動物都是基因的奴隸,而人類不僅是基因的奴隸,也是模因的奴隸。

朝九晚五,三點一線,沒有時間思考,沒有時間談戀愛,攢錢買房、結婚,生娃娃,再生娃,這樣的循環就是基因奴隸的宿命嗎?追求自我,崇尚自由,逃離都市,找到信仰,實現意義。這樣只不過是跳出基因魔爪,反而墜入模因的陷阱中的樣子。

人類到底有沒有自由,我的內心中的念頭和感受到底從何而來,為何而滅?

是基因在驅使我的念頭嗎?

是模因在控制我的感受嗎?

希望大家能夠找到自己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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