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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來,歷朝歷代對於死刑犯的處罰都是十分嚴重的,會將他們關在特殊的囚牢裡面,並且在他們的手上以及腳上戴上鎖鏈,能夠極大程度的限制犯人的行動,並且在行動的過程中腳鐐會發出聲音,防止犯人逃跑。
那麼很多人就十分好奇,死刑犯的腳鐐到底有多重呢?曾經總是聽人說有20公斤,這樣的重量可不是一時半會,對於身體是一個不小的負荷,最後在網上查了一下才發現,原來被騙了這麼多年,那到底是怎樣的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對觸犯重刑的普通人,需要使用腳鐐的,一般有7.5公斤、15公斤、20公斤等等不同重要的腳鐐,個別地方也有使用1.5公斤、2.5公斤的小腳鐐的。但依據1991年的《公安部關於看守所使用戒具問題的通知》,腳鐐的最大重量不得超過5公斤。也就是說,出於人性考慮,對於需要加以腳鐐的犯人,可採用不同重量的,但最重的不能超過5公斤。而對於死刑犯有特殊規定,其腳鐐採用的是9公斤重的鉚釘式死鐐。
其實小編認為腳鐐表面上的作用主要是為了限制犯人的行動,防止犯人在服刑期間作出什麼意外的舉動,屬於一種防範於未然的舉措,而本身其重量的多少並沒有什麼很大的區別,更多的是一種象徵性的意義,主要體現了犯人的「罪當其罰」。不知道大家認為死刑犯的腳鐐應該多重是合適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