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死刑犯,可能是這個世界上命最長的人。
如果一個人被判處死刑,意味著法律上,他的生命必須終結;
但是在美國,罪犯宣判死刑之後,往往還能活很久,甚至壽終正寢……
上世紀70年代,佛羅裡達州連環殺手加裡·阿爾沃德被捕,檢察官指控他殺害了3名無辜女性。法庭上,陪審團裁定罪名成立,加裡·阿爾沃德被判處死刑。
但是,佛羅裡達州一直沒有處決他,因為他情緒不穩定,以至於不能送上電椅。
1984年,加裡被送往查塔胡奇的州立醫院以恢復行為能力,但是醫生拒絕為其治療。因為在醫生看來,如果治好加裡,那麼他將被處以極刑。救治一個人是為了殺死他,醫生會因此陷入職業倫理糾紛。
1987年,加裡·阿爾沃德被悄悄送回死囚牢,此後他一直被關押在那裡,直到2013年5月,在牢裡被關了將近40年的殺人犯,加裡·阿爾沃德壽終正寢,他是因衰老而死的。
加裡·阿爾沃德的案例,看起來很離譜,但這還不是最極端的,美國有一位被稱為「死刑犯的胡迪尼」的超級犯人——湯米·阿瑟。
哈裡·胡迪尼(Harry Houdini)是大魔術師,他能不可思議地從繩索、腳鐐及手銬中脫困,所以,胡迪尼也是位偉大的遁術師。
湯米·阿瑟被稱為「死刑犯的胡迪尼」,因為他最大的本事是逃脫死刑。
1977年,湯米·阿瑟被控殺了自己的嫂子,他把子彈從受害人右眼射了進去,最終湯米通過保釋,躲過判決成為監外就業的犯人。1982年,湯米再次被指控殺人,這次他依舊把子彈射進了受害人的右眼。
經過審判,湯米·阿瑟承認殺害嫂子,但始終不承認自己第二次殺人。
1983年,湯米·阿瑟因謀殺罪被判死刑,但是,他熟悉法律,聯合律師發起了曠日持久的抗辯。
湯米先是要求檢察官,用近年出現的新技術,對當時的舊物證進行重新檢視;同時,他向法庭提出申請,聲稱自己的主張沒有得到充分尊重,死刑判決是違憲的。
經過一番操作,湯米·阿瑟神奇地將自己的死刑,整整推遲了七次。
在七次死裡逃生後,死刑犯湯米·阿瑟終於還是沒能逃過死劫。2017年5月25日,他在美國阿拉巴馬州被第八次執行死刑。
這一回,他真的死了,不過,湯米·阿瑟被執行死刑,距離他被判處死刑,整整過去34年,而湯米以死贖罪時,也已經是75歲的老人。
上面兩個例子,如果說第一位死刑犯加裡·阿爾沃德,是利用法律漏洞得以逃脫的話,那麼,第二位湯米·阿瑟的所作所為,完全是他和他的律師團隊在玩弄法律,試圖逃避應有的制裁。
死刑,是最高級別的刑罰,是對罪行的終極審判,也是對受害者的最大贖罪,為什麼美國死刑犯,卻能夠判而不死呢?
美國大概是現代國家裡面,最喜歡琢磨死刑問題的一個,先是廢除死刑,然後在1976年重新恢復,在如何執行死刑方面,從最開始的絞刑、行刑隊,到電椅、毒氣室和注射死刑,形式上不斷創新完善。
可實際上,每個罪犯判決與執行之間,平均要等16.5年,甚至有些死囚永遠都不會被處死。
因為,律師治國是美國的傳統。
美國號稱法制健全,可法律畢竟是條文,實際操作,還是由律師主導。
說美國是律師治國並不誇張,從歷任總統出身也能看出來,1776年建國至今,美國一共有45任總統,其中有25任是律師出身,比例超過半數高達55%。
美國人口3.3億,有執業律師將近140萬,平均230多人擁有一個律師。
律師群體如此龐大,通過律師服務創造出的GDP,竟然佔了美國GDP總量的6.7%,達到1.4萬億美元,相當於整個加拿大全年GDP。
為什麼美國律師這麼賺錢?
原因很簡單,美國總統是律師。
律師可以幫助受害者打官司,在法律框架內,尋求正義;當然也可以在法律框架內,幫助罪犯翻案,只有給夠律師費。
同理,如果死刑犯有錢的話,就可以請律師沒完沒了地申訴,走程序可以拖上幾十年,完全可以做到判而不死。其中浪費的大量人力、物力和時間,都會算入GDP,何樂而不為。
也許有人會說,這是程序正義,那麼,對於受害者來說,正義又在哪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