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筋性能
1.普通熱軋鋼筋
普通熱軋鋼筋按外形分為熱軋光圓鋼筋和熱軋帶肋鋼筋。
(1)根據《鋼筋混凝土用鋼第1部分:熱軋光圓鋼筋》(GB 1499.1—2008)的規定,熱軋光圓鋼筋常用的牌號、力學性能及工藝性能見表1.1和表1.2。
(2)根據《鋼筋混凝土用鋼第2部分:熱軋帶肋鋼筋》(GB 14992—2007)的規定,熱軋帶肋鋼筋常用的牌號、力學性能及工藝性能見 表1.3、表1.4、表1.5。
有較高要求的抗震結構適用牌號為:在表1.3中已有牌號後加E(例如:HRB400E、HRBF400E)的鋼筋。該類鋼筋除應滿足以下要求外,其他要求與相應的已有牌號鋼筋相同。
①鋼筋的實測抗拉強度與實測屈服強度之比不小於1.25。
②鋼筋的實測屈服強度與表1.4規定的屈服強度特徵值之比不大於1.3。
③鋼筋的最大總伸長率不小於9%。
2.冷拉鋼筋
冷拉鋼筋的力學性能如表1.6所示。
3.冷軋帶肋鋼筋
冷軋帶肋鋼筋的力學性能如表1.7所示。
鋼筋驗收
1 鋼筋進場驗收
進入施工現場的鋼筋必須進行質量驗收,經進場質量驗收合格的鋼筋方可在工程中使用。鋼筋進場時施工單位應及時通知監理單位到場共同進行檢查驗收,並各自記錄所有進場鋼筋的批次、數量、種類。
驗收時應檢查以下內容:
(1)能夠代表該批待驗收鋼筋質量情況的產品質量證明書。鋼筋進場時,「產品質量證明書」必須隨鋼筋同時進場,且能代表該批鋼筋質量。鋼筋包裝、標誌和「產品質量證明書」等應符合《型鋼驗收、包裝、標誌及質量證明書的一般規定》(GB 2101—89)等國家標準中的相關要求;否則,鋼筋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鋼筋進場重量與生產廠家提供的「產品質量證明書」鋼筋重量一致的,施工單位應留置「產品質量證明書」原件。鋼筋進場重量少於生產廠家提供的「產品質量證明書」鋼筋重量的,施工單位應按下列要求留置「產品質量證明書」原件或複印件;否則,鋼筋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①提供「產品質量證明書」原件的,原件上必須註明進貨重量、規格和時間,經辦人籤字後加蓋經銷單位公章。
②不能提供「產品質量證明書」原件的,則需經銷單位出示該批鋼筋的「產品質量證明書」原件,在原件上註明該工程進場鋼筋重量、規格、進場時間和原件保存處,複印後由經辦人在該複印件上簽字並加蓋經銷單位公章。
(2)鋼筋表面標誌(螺紋鋼筋表面必須有標誌)和附帶的標牌。
(3)鋼筋的外觀質量,如表面裂紋、顏色是否均勻、夾雜、結疤、凸塊、凹坑、鏽蝕等。
(4)鋼筋的截面尺寸。
通過以上檢查符合要求的鋼筋,施工單位取樣人員應在監理單位和取樣員見證下,按標準要求截取鋼筋試樣(所截取的鋼筋段應帶有鋼筋生產廠家的標誌)進行檢驗,被認定為合格後,方可使用該批鋼筋。
2 鋼筋的檢驗
1)熱軋鋼筋的檢驗
(1)外觀檢驗鋼筋表面不得有裂紋、結疤和皺褶,鋼筋表面凸塊不得超過橫肋的最大高度。外形尺寸必須符合規定,鋼筋按定尺長度交貨時,其長度允許偏差不得大於50mm,鋼筋端部應剪切平直,直條鋼筋總彎曲度不應超過鋼筋長度的0.4%。
(2)力學性能檢驗若以盤條交貨,則每盤應是一整條鋼筋,應分批驗收,每批重量不大於60t,在每批中任選兩根鋼筋各取一套試樣,每套試樣取一根做拉力試驗(屈服點、抗拉強度、伸長率),另一根做冷彎試驗。若有一個項目結果不符合該鋼筋力學性能所規定的數值時,則另取雙倍數量的試件對不合格項目做第二次試驗,如仍不合格則該批鋼筋不予驗收。
(3)進口熱軋肋形鋼筋應有出廠質量保證書及進口商標報告,按相應國家的鋼筋標準和合同規定的檢驗內容進行檢驗,並要配有化學成分分析報告。
2)冷拉鋼筋的檢驗
(1)外觀檢驗鋼筋表面不得有裂紋、結疤、油汙及其他影響使用的缺陷,表面可有浮鏽,但不得有鏽皮及目視可見的麻坑等腐蝕現象。
(2)力學性能檢驗分批驗收,同批鋼筋為同級別、同直徑、同冷拉參數的鋼筋組成,每批最大數量為:直徑小於或等於12mm的為10t,直徑大於或等於14mm的為20t。從不同的三根鋼筋上各取一套試樣,做拉力試驗和冷彎試驗,如有一項試驗結果不符合該鋼筋的力學性能所規定的數值,則取雙倍數量的試件重做各項試驗,如仍有一根試件不合格,則該批鋼筋不合格。
3)冷軋帶肋鋼筋的檢驗
(1)外觀檢驗鋼筋表面不得有裂紋、結疤、油汙及其他影響使用的缺陷,表面可有浮鏽,但不得有鏽皮及目視可見的麻坑等腐蝕現象。
(2)力學性能檢驗每批鋼筋由同一牌號、同一規格、同一級別的鋼筋組成,重量不大於50t,取樣方法是在盤的任意一端截去500mm後切取長度不小於公稱直徑60倍的試樣。拉伸試驗不符合要求則該盤鋼筋不合格;若冷彎試驗不合格,則從同一批未經試驗的盤中再取雙倍數量的試樣進行冷彎,若復檢結果仍不合格,則認為整批鋼筋不合格。
4)預應力鋼絲的檢驗(光圓、螺旋肋、刻痕)
(1)外觀檢驗鋼絲的圓度不得超過公差之半,鋼絲表面不得有裂紋、小刺、機械損傷、氧化鐵皮和油汙。
(2)力學性能檢驗同一鋼號、同一直徑、同一抗拉強度和同一交貨狀態為一批,且每批重量不大於60t。在每批鋼絲中任取10%的盤數(不少於3盤),每盤鋼絲各取一套試件進行抗拉強度、伸長率彎曲次數試驗,檢驗結果如果有一根試件不符合任一項規定,除該盤鋼絲作為不合格品外,應從該批未檢驗過的鋼絲盤中再取雙倍數量的試件,重做不合格項目的檢驗,若覆核結果仍有一根試件不合格,則該批鋼筋不予驗收。
3 鋼筋的保管
鋼筋運到施工場地後,應進行合理的存放和保管,避免混淆和鏽蝕。在鋼筋存放和保管中通常應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掛牌。嚴格按批次、規格、牌號、直徑、長度掛牌分別存放,並註明數量。鋼筋成品按工程名稱、構件名稱和編號順序存放。
(2)選擇合適的存放場所。鋼筋一般應入庫存放或入棚存放。條件不具備時,應選擇地勢較高、通風乾燥、地面平坦的露天場地堆放。鋼筋垛底應墊高200mm以上,同時保持料場清潔。
(3)鋼筋堆垛之間應留出通道以利於查找、運送和存放。
(4)加強防護措施,要避免鋼筋接觸酸、鹽、油等腐蝕性介質,堆放鋼筋附近不能有有害氣體源,防止鋼筋鏽蝕。
(5)設專人管理,建立嚴格的驗收、保管、領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