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刊爆料熱線58982200接到蔡先生打來的求助電話,電話那怒氣衝衝的張先生告訴我們,他在「匆」字頭的快餐店吃飯,竟然吃出一隻蟑螂,氣憤的蔡先生向店長討要說法,結果卻被店長甩了200元給他,並要求他走人不要妨礙店內生意。
丈夫吃到蟑螂,妻子吃到蟲子
求助者蔡先生因平常工作繁忙,在家很少開火煮飯,為節省時間,他經常選擇在快餐店用餐。
近日,蔡先生在一家「匆」字頭的快餐店吃晚飯,點餐落座後,他迅速地吃了起來。吃到中間的時候,他覺得咬到了什麼,由於餐座上有豆芽菜,原以為是豆芽就沒在意。可再咬上一口後,他感覺不對勁,將嘴裡的食物吐出來一看,竟發現了蟑螂殼,瞬間沒了食慾。
「匆」字頭的快餐店的林店長一看吃出了蟑螂,就讓服務員換了一樣菜,然後叫收銀員拿了200元給了蔡先生,可蔡先生拒收這200元,於是,林店長將蔡先生拉到一旁說補償他1000元。出事後,林店長說話的態度和服務讓蔡先生很是不滿意,他氣憤地說,「要賠錢是吧,那就賠給我20000元!」
第二天,當筆者見到求助者後,他說:「昨天晚上吃到蟑螂後,我一直腹瀉,一晚上腹瀉了兩三次,今天早上又腹瀉四五次,我實在受不了。」一見面,蔡先生就拿出醫院開的檢查報告給我們看,診斷結果為:細菌感染引起的急性腸炎。
當蔡先生拿出在快餐店吃到的蟑螂殘骸時,筆者看到,該蟑螂的身體已經被肢解,場面頗為噁心。此時,蔡先生接到妻子的來電說,在「匆」字頭的快餐店內她在菜裡吃到了蟲子。
於是,筆者跟隨求助者前往現場,到達店內時,蔡先生的妻子表示,有蟲的菜已被服務員端走,蔡太太說:「我跟我兒子、女兒為了圖方便,一起到這裡來吃飯,吃著吃著,我們在菜裡面發現一條白色的蟲子,很噁心。」發現蟲子後,蔡太太就來了服務員,服務員立馬將菜端走,端了另外一盤菜給她們。
客人要求賠2萬元,需等老闆定奪
「匆」字頭的快餐店的林店長告訴筆者:「昨天,有發生顧客吃到蟑螂一事,我們也和對方協商過,賠給他200元,他回絕了。於是,我退一步說賠償他1000元,可對方不同意,開口要賠償20000元。」
蔡先生氣憤地說:「我為什麼要他們賠償我20000元,是因為他們在發現我吃到蟑螂後,直接甩錢讓我走人,而不是主動提出來帶我去醫院檢查。」蔡先生表示,如果當時店員態度好,賠償他是不會要的。可店家卻一直用錢來打發他,讓他很是氣憤:「我吃了個蟑螂你們陪200元,那你來吃一個我付你200元。」
林店長表示,20000元的賠償金已不在他的能力範圍內,需要快餐店負責人來做決定。可事發當天,快餐店負責人並不在場,林店長說,他已電話聯繫過老闆,老闆對他說,要等他回來後再處理此事。於是,當晚蔡先生留下了聯繫方式回家。直到第二天蔡先生妻子在店內吃到蟲子前,蔡先生都沒有接到電話。
對此,林店長解釋道:「當天,等老闆回來時已是半夜,怕影響到蔡先生休息,就沒有打電話給蔡先生。」
一個小時過後,快餐店的負責人鄭老闆來到了現場,他說:「作為一個餐飲行業,最忌諱的事情就是飲食安全出問題。昨晚,蔡先生確實在我們店裡吃到了蟑螂,這個是不可否認的事實,在此,我們跟蔡先生說聲『對不起』。基於蔡先生回家後上吐下瀉,我建議,我們再一起去趟醫院給蔡先生做一個全面檢查,醫藥費由我們店出。」
當筆者向鄭老闆詢問:「那菜裡面吃出蟑螂的問題該怎麼解釋?」他十分耐心地解釋:「這事確實是我們的錯,但這蟑螂並不是燒菜過程中產生的,而是在油豆腐供應商的原料中的。」他當晚趕回店內,但已聯繫不到蔡先生。而且由於他們連鎖店的員工是總公司外調的,不是他親自招工培養的,所以整體服務意識不夠強,發生這樣的事也未能緊急處理好。鄭老闆表示,以後會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培訓。
經過調解,店家賠償客人5000元
對於該起調解,和事佬孫軍濤認為雙方都存有錯:「蔡先生確實是受害者,但是當店長說給1000元的時候,蔡先生卻提出了要20000元,我覺得這個是不理智的行為。對於當林店長發現顧客吃出蟑螂之後,第一反應是詢問是否需要前往醫院檢查看看,而不是開口商討賠償金額。俗話說,錢不是萬能的,錢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
之後,經和事佬調解,林店長向蔡先生表達了歉意:「蔡先生,昨天的事,是我們態度差,我誠心向您道歉,對不起!」說著就像向蔡先生90度鞠躬,以致歉意。
因蔡先生事發後向本市衛生局進行了投訴,本市市場監管局鍾群勇等3名同志也來到現場並加入了調解。經兩個小時的調解,最後達到意見,快餐店賠償蔡先生5000元。
求助者蔡先生在此次事件的整個過程中,一直強調服務員的態度不好,上至經理店長,下至服務員,甚至是不痛不癢,事不關己的態度。如若當時店內員工服務意識強一點,先安撫蔡先生的情緒,讓其就醫,事後再打電話詢問給予適當補償也就會發生之後的事情了,更不會造成商家金錢、名譽的損失。其次,食品安全是當今最關注的焦點之一,就像品質和誠信是關於一個企業存亡的兩把鑰匙一樣,兩者缺一不可。
對於蔡先生,筆者也建議應學會控制自己的情緒,雖然吃出了蟑螂引起身體不適,一吃東西就犯噁心的心情我們也能夠理解,但也應學會冷靜處理,不該在店內大聲喧譁,影響店鋪的營運及聲譽。
同時,筆者也贊同店鋪確實應該對蔡先生進行賠償,但訴求也應該不超過正常賠償金額。望以後食品安全問題越來越少,畢竟飲食問題是小至個人,大至國家的事情。
來源:錢江晚報
作者:臧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