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3 20:21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一場涉外民事特別程序案件「雲庭審」
為86歲老人及時指定了監護人
遠在大洋彼岸的子女送來「雲感謝」
身為外籍華人,慨嘆中國速度
疫情當下
當事人在那頭
毋須遠渡重洋,面臨被感染的風險
法官在這邊
讓信息化為司法為民插上「智慧翅膀」
同為中華兒女,共祝願祖國繁榮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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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太平洋的「雲庭審」
近日,南開法院收到一封特殊的感謝信,一名涉外民事特別程序案件當事人對法院「雲開庭」,高效解決其老母親指定監護人一案表達了感謝之情。該案的被申請人已86歲高齡,經鑑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其配偶已經去世,共有子女三人,現其長子作為申請人、次子作為代理人,向法院申請認定老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並指定次子作為老人的監護人。
被申請人的子女均為外籍華人,遠在大洋彼岸。為保證庭審順利進行,承辦法官王學惠和書記員汪曉辰在庭前進行了大量準備工作,包括核實當事人身份信息,審查當事人出具的訴訟材料均有所在國政府認證,及材料中當事人籤字真實性的確認書,並要求代理律師做好中文譯本的準備。
參與庭審的三名子女分別居住於所在國不同城市,時差為13-15小時,庭前第一次網際網路開庭測試,因運營商的不同,測試號碼無法發送至當事人手機,為方便測試碼的發送及相關審判工作,法官組建了微信群。經過兩次測試,被申請人三名子女的測試音畫均正常。
當日庭審十分順利,被申請人遠在大洋彼岸的三名子女通過網際網路庭審,均同意由次子作為被申請人的監護人,並於庭後在線籤署了庭審筆錄,承辦法官及時製作了判決書並依法送達。近日,老人的次子在上述法官組建的微信群中送來了感謝信,對網際網路庭審方式的便利及高效表示了感謝。
「網際網路+」
開啟司法為民新模式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央、市委和最高法院關於疫情防控的部署和要求,南開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按照市高院的具體工作部署,積極運用「網際網路+司法」方式,大力推動在線庭審工作,開啟「跨國」「跨域」案件庭審新模式,充分保障當事人訴訟權益,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執法辦案工作,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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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送來錦旗
傳統媒體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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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報導
不等不靠,攻堅克難
疫情開始以來,在市高院的大力支持下,南開法院增設了網際網路庭審設備,努力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司法需求。但因疫情防控所需,本市各看守所均嚴防嚴控,在押人員無法提押到法院現場開庭,且看守所通訊信號屏蔽,無法通過手機進行線上開庭,針對在押人員的刑事開庭困難重重。面對難題,南開法院積極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攻堅克難,形成一套完整可行的開庭方案,現已常態化對在押人員進行「雲開庭」。
連線看守所,涉疫口罩詐騙案「雲開庭」
積極打造「智慧司法」升級版
在常態化疫情防控形勢下,南開法院以建立健全機制體制為抓手,適時出臺相關具體舉措,進一步完善網際網路庭審規則,充分發揮理念創新、技術創新、制度創新等方面的引領示範作用,不斷提升智能化審判服務水平,為網際網路在線庭審模式的應用邁入更為高階的「智慧司法」提供有力保障。
建章立制,定期制發網際網路庭審通報
指導規範律師事務所進行網際網路開庭
軟硬體同步提升智能化審判服務水平
法律貼士
01
特別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審理某些非民事權益糾紛案件所適用的特殊程序,與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通常適用的普通程序、簡易程序不同。特別程序的適用範圍包括: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認定財產無主案件、確認調解協議案件和實現擔保物權案件。
02
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而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其有監護能力的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親屬等順序擔任監護人。
來源:南開法院 | 製作:馬新青
原標題:《一場「跨越半個地球」的「雲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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