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北京市發布《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以及《〈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修訂徵求意見稿)》,擬出臺「以家庭為單位」小客車指標配置方案。
新政同步出臺了「一人名下多車治理方案」,每人最多只能保留1個小客車指標。
此外,北京市政府決定今年下半年一次性增發2萬個新能源小客車指標,全部向「無車家庭」配置。
【核心看點】
一、單位、家庭和個人普通小客車配置指標通過搖號方式配置。
單位和個人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通過輪候方式配置,家庭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通過積分排序方式配置。
二、通過家庭積分「無車家庭」將獲得遠高於個人的中籤率和新能源指標配額數量
三、80%的新能源個人指標將根據家庭積分高低向「無車家庭」優先配置
四、指標配置由每兩個月一次調整為每年三次。每年5月配置新能源指標,每年6月和12月配置普通指標。
五、增加對個人申請更新指標數量的限制,每人最多只能保留1個小客車指標。同時放開名下多車的個人向符合條件的近親屬轉移登記車輛。
六、不再要求在車輛辦理完成轉移、註銷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提交更新指標申請,市民可根據實際需要安排申請更新指標的時間。
通過家庭積分,
「無車家庭」中籤率
遠高於個人
北京市交通委介紹,新政擬於明年實施,屆時,北京小客車指標配置將在以個人為單位參加普通指標搖號和新能源指標輪候配置方式的基礎上,增加以「無車家庭」為單位搖號和積分排序的指標配置方式。
同時,指標配置向「無車家庭」傾斜,通過賦予「無車家庭」明顯高於個人的搖號中籤率和新能源指標配額數量,優先解決「無車家庭」群體的擁車需求。
政策優化方案引入了家庭積分的概念併合理設置積分規則。在普通指標配置時,通過家庭積分賦予「無車家庭」遠高於個人的中籤概率;在新能源指標配置時,除分配給單位和營運車的指標配額外,首先拿出80%的指標根據家庭積分高低向「無車家庭」優先配置。
在計算個人積分時,對家庭申請人以前參與過搖號的次數或輪候的時間均轉換為積分進行累加。計算家庭總積分時,一是充分體現夫妻作為家庭核心成員的因素,夫妻雙方都在搖號的中籤倍率高;二是家庭成員在搖號池中人多的中籤倍率高;三是家庭有老有小、代際數多的,中籤倍率高。
如何以家庭為單位參與搖號和新能源指標配置?
1、家庭主申請人及其他家庭申請人應為———本市戶籍人員;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持有有效身份證件並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臺居民、華僑及外籍人員;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且近五年(含)連續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主申請人需要持有有效駕照,其他申請人不要求。
2、其他家庭申請人可以包括主申請人的配偶、子女和夫妻雙方父母,家庭申請總人數不低於2人。
3、所有家庭申請人本人及其配偶名下無本市登記的小客車。
4、家庭申請人如離異,且離異時原配偶名下已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辦理配置指標申請登記時離異應滿十年,2020年6月1日前已離異的除外。
5、以家庭為單位申請配置指標過程中,所有家庭申請人本人及配偶均不能同時再以其他形式申請配置指標。
6、所有家庭申請人須聲明申請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並承諾家庭獲得指標後,十年內不再申請配置指標。
如何在指標配置中體現對家庭的照顧?
家庭積分怎麼計算?
家庭申請人積分由基礎積分和階梯(輪候)積分組成。其中,家庭主申請人的基礎積分為2分,其他家庭申請人的基礎積分為每人1分。家庭申請人已參加普通指標搖號的,按其累積的階梯數每1階梯加1分;正在輪候新能源指標的,按其開始輪候時間距離以家庭為單位提交申請的時間每滿一年加1分,不足一年的部分按1年計算,以往參加搖號獲得的階梯數合併加分;以往沒有參加搖號或輪候的,不加分。以家庭為單位申請每滿一年,所有家庭申請人積分各增加1分。
家庭申請人中包含家庭主申請人配偶的,家庭總積分按以下公式計算:總積分=[(主申請人積分+配偶積分)×2+其他成員積分之和]×家庭代際數。
案例1:一家三口
家庭申請人由主申請人、主申請人配偶、一名子女組成共兩代3人,夫妻均在搖號,個人階梯數均為5。
案例2:夫妻兩人小家庭
家庭申請人由主申請人及其配偶2人組成,只有主申請人在搖號,個人階梯數為5。
今年下半年增發2萬個新能源小客車指標,
全部面向「無車家庭」配置
6月1日,北京市發布《關於一次性增發新能源小客車指標配置方案(徵求意見稿)》。根據方案,今年下半年北京將一次性增發2萬個新能源小客車指標,全部向「無車家庭」配置。
據北京市交通委介紹,為落實中央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決策部署,拉動消費、穩定經濟、切實增強市民的獲得感,市政府決定今年下半年一次性增發2萬個新能源小客車指標,全部向「無車家庭」配置。
具體配置辦法總體上與政策優化方案中關於按家庭積分排序配置新能源小客車指標的方案保持一致。根據徵求意見修改完善後,將儘快啟動實施,讓2萬個「無車家庭」儘早受益。一次性增發指標配置工作計劃於今年8月份啟動實施。
每人只能保留1個小客車指標
6月1日,北京市發布《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以及《〈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修訂徵求意見稿)》。新政同步出臺了「一人名下多車治理方案」。
根據新政,北京增加對個人申請更新指標數量的限制,同時放開名下多車的個人向符合條件的近親屬轉移登記車輛。具體來說,就是每人最多只能保留1個小客車指標。1人名下如果擁有多輛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的,車輛更新時可以選擇其中1輛申請更新指標,其餘車輛不予辦理更新指標,但允許其向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的配偶、子女、父母轉移登記多餘的車輛,受讓方無需指標證明文件但要符合「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的條件。
個人名下有2輛以上本市登記的小客車的,在辦理向配偶、父母、子女轉移登記車輛時,受讓方與車輛登記所有人的親屬關係存續期也需滿1年。
一方面,對於因歷史原因形成的嚴重「背戶」行為,公安部門近年來多次開展專項行動,通過依法撤銷車輛登記等措施進行治理。另一方面,對於利用一人名下多車非法租售指標、通過婚姻登記有償轉移指標的行為,指標調控管理部門會同公安、交管和司法部門加強打擊,一經查實將收回指標,已經購置車輛的,將納入黑名單不予辦理更新指標。
此次政策優化方案提出限制一人名下多車的個人只能申請一個更新指標,主要是為了進一步增強社會公共資源分配的公平性。小客車指標作為有限的社會公共資源,應當確立「每人最多可以保留1個指標」的原則。而車輛作為個人財產,所有人可以一直使用到報廢,需要更新時可以選擇其中一輛申請更新指標。政策優化方案同時也允許名下有多輛車的個人,可以向其符合一定條件的配偶、父母、子女轉移登記多餘的車輛。
為有效打擊通過結婚登記買賣小客車指標的違法行為,維護小客車指標調控政策的嚴肅性,政策優化方案提出,在辦理夫妻間車輛變更登記、離婚析產車輛轉移登記時,需滿足婚姻存續期滿1年的條件;個人名下有2輛以上本市登記的小客車的,在辦理向配偶、父母、子女轉移登記車輛時,受讓方與車輛登記所有人的親屬關係存續期也需滿1年。啟動實施後,將藉助婚姻、人口信息大數據進行嚴格審核。
明年小客車年度指標配額數量暫不調整
北京市交通委介紹稱,這次政策優化方案主要是調整配置方式,原則上對明年年度指標配額數量暫不做調整。
今年2月7日,據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辦消息,2020年小客車指標年度配額為10萬個,其中普通指標額度4萬個,新能源指標額度6萬個。
關於中遠期調控思路,相關部門將結合北京城市總體規劃關於「按照控擁有、限使用、差別化的原則實施交通需求管理,到2035年小客車出行比例和車均出行強度降幅不小於30%」的要求,專項進行研究。
取消申請小客車更新指標的時限要求
6月1日,據北京市交通委介紹,小客車指標配置新政取消了申請更新指標的時限要求。
現有政策規定,個人需要小客車更新指標的,應在車輛辦理完成轉移、註銷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提交更新指標申請,逾期未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從這些年的施行情況看,一是出於個人主客觀原因導致未能在規定時限內申請更新指標,對個人造成重大損失;二是本不急於新購置車輛的個人,不得不趕在時限到期前申請更新指標,不利於實現調控政策關於放緩機動車增速的目標。因此,政策優化方案擬予以取消,方便市民根據實際需要安排申請更新指標的時間。但是一旦申請到更新指標以後,指標有效期仍為12個月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