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防騙大數據 曾是興寧市一中學的老師彭某權,身為一名人民教師,本應在教室裡教書育人,最終卻坐上了法院的被告席。
(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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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圖:庭審現場
被告人彭振權在2001年至2005年期間,多次以幫人辦理安排公務員工作為由,詐騙被騙人朱某泉、葉某靈等11人的現金合計人民幣929000元。
因為無法兌現承諾,彭某權的騙局很快就敗露開來,為了逃避責任,彭某權選擇逃之夭夭。不過幹了壞事,肯定是逃不掉的!去年4月份,彭某權在深圳市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興寧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彭某權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公民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照我國刑法相關規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彭某權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0元。
興寧一數學老師涉嫌詐騙,怎麼回事?
梅州興寧市某中學原數學老師彭振權,在2001年至2005年間,涉嫌以安排公務員編制為名進行詐騙,2005年9月1日離開學校,不知下落。2005年底,彭振權一家三口均處於失蹤狀態。(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2006年1月,公安機關將彭振權列為網上追逃對象;2011年,在全國「清網行動」中,公安部門對其進行抓捕,但彭振權仍未到案。
2018年11月,梅州市紀委監委對轄內的外逃案件和線索進行了全面梳理,將新增監察對象納入追逃範圍,清理出4名外逃對象,其中就包括了彭振權。
監察體制改革的制度優勢,讓追逃工作形成了更強大的工作合力。梅州市追逃辦統籌整合追逃追贓案件的資源和力量,統一協調公安、檢察、銀行等相關職能部門積極履行相關職責,同時加強對下級黨委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主體責任,擰成市縣鎮村追逃防逃追贓一股繩。
通過大數據分析比對等科技手段,梅州市追逃辦發現了彭振權留下的痕跡。2019年4月11日晚,在興寧市紀委監委的統籌下,興寧市公安局分為兩個追逃小組,奔赴廣州、深圳兩地,成功將其抓捕歸案。
(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彭振權潛逃時間已超過10年,與親朋好友幾乎斷了聯繫,且期間一直使用假名字、假證件,如果沒有統籌整合各個職能部門的資源,以及事前充分的準備,抓捕過程不會那麼順利。」梅州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說。
(原標題:梅州一老師犯詐騙罪獲刑十年,並處罰金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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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錦州網警巡查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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