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早上,來安縣楊郢鄉紅星村的龔某將一瓶「百草枯」一飲而盡,後經搶救無效死亡。據悉,龔某今年才28歲,年紀輕輕的他為什麼要喝劇毒農藥呢?他有什麼想不開的事呢?

事發經過:偷偷電魚被捉,對方沒收工具並要求賠償
據龔某的二叔介紹,事情是因為捉魚的事引起。原來,本村70歲的陳某承包了一個魚塘,4月5日夜晚,龔某閒來無事和另外一名村民來到池塘電魚,被池塘的承包人陳某發現,隨後將電魚的工具給沒收了,隨後向陳某索要6萬元的賠償。4月6日,陳某找到龔某的二叔要求協商,這次陳某沒再說要6萬,他提出給5000元就行。龔某的二叔隨後給龔某打電話,讓他明天買點東西到陳某家認個錯,看看能不能少給點錢。
偷魚者上門道歉,卻又喝下毒藥身亡
4月7日早上,龔某買了點東西上門給陳某道歉,就在這天,悲劇發生了。龔某給他的老婆張某打電話說:「老婆!咱們下輩子再見吧!我喝藥了!」接到電話後,張某趕緊向陳某家跑去,她在池塘邊發現了龔某。當時龔某已經躺在地上,嘴裡還念叨著:「我不就逮他幾條魚嗎?至於要我的命嗎?」隨後趕來的120救護車將龔某送進了醫院,4月8日,經搶救無效死亡。
對於4月7日早上發生的事,龔家人有很多疑問,他們不知道毒藥是從哪裡來的,怎么喝下去的,當時雙方究竟發什麼什麼事。而據龔某的老婆張某介紹,事發現場只有龔某和陳某在現場,如今陳某已經離開了村子。

魚塘承包者說事發經過,他現在後悔不已
隨後記者電話聯繫上了陳某,陳某說:「龔某是在4月5日到我家電魚的,電了多少我不知道,當時是兩個人,那個人我沒有抓到。」然後陳某就想帶著龔某去派出所,但龔某不去。到了4月7日早上,龔某來到陳某家,但手上並沒有拿任何禮品,手裡就拿著一瓶藥,還裝在了荷包裡。陳某表示當天早上雙方並沒有發生衝突,龔某說要拿回他的電瓶和其它的工具。陳某隨口說了一句「拿電瓶可以,你回家拿5000元,我就給你」。陳某的話剛講完,龔某就打開藥瓶將毒藥喝了下去。陳某在電話中後悔地說:「我當時講的是氣話,不會真正地要他的錢的。」

目前對於龔某的去世,龔陳兩家已經進行了多次的協商,但都沒達成一致。楊郢鄉政府也在積極引導雙方通過司法程序來解決該項事件,也要求司法所對當事人進行司法援助。
短評
截止發稿前,雙方仍然沒有對善後事宜達成一致。由於事發時只有兩人在場,事發經過無法還原,整個事情的原委也說不清。但是一個年僅28歲的生命以這樣的方式離開了人世,不得不讓人感到惋惜,他的家人也將承受無法癒合的傷痛。如果當事雙方知道會有這樣的後果,我想他們都會採取不同的解決辦法。但是生命只有一次,人生不可能再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