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維護生態安全,市公安局通過強化排查、聯合執法、重點整治等方式,開展打擊非法捕獵野生動物專項行動。去年12月14日以來,先後破獲18起非法捕獵案件,刑事拘留18人。
2019年12月23日,通河縣公安局接到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志願者舉報,在通河縣鳳山鎮鳳山村聶某武經營的「林蛙、河魚、山珍特產店」,有出售狍子和熊掌、熊膽、花尾榛雞等野生動物的情況。民警立即前往調查,在店內查獲疑似黑熊掌4隻、疑似熊膽1個、花尾榛雞23隻、野雞1隻、疑似野豬肉1塊,以及中國林蛙962斤(12000餘只)。經對犯罪嫌疑人聶某武的訊問和後期案件調查,警方又抓獲涉嫌捕殺、買賣野生保護動物嫌疑人孫某久、姚某、高某良。經過對查獲的野生動物司法鑑定,花尾榛雞(23隻)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熊掌(4隻)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長尾林鴞(1隻)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雕鴞(1隻)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環頸稚(1隻)系國家三級保護動物。疑似熊膽1隻、疑似野豬肉1塊、疑似山鴿子4隻還在鑑定中。目前,4人已被刑事拘留。
2019年12月19日,五常市公安局治安大隊民警深入背蔭河鎮背蔭河村王家屯開展工作,發現村民郭某某使用「滾籠」獵捕野生鳥蘇雀37隻,民警當場將37隻活體蘇雀放飛。2020年1月2日,郭某某投案自首,被刑事拘留。
2019年12月27日,尚志市公安局民警在一面坡鎮明珠購物中心內一水產攤位(範某經營)發現正準備交易的國家保護野生動物飛龍(學名:花尾榛雞)14隻、野生林蛙上百隻。民警將範某帶回公安機關,範某交代獵捕者系陶某。當日19時許,民警在陶某家中搜查出松鴉10隻、野兔5隻、灰喜鵲4隻、野雞2隻、山雀1隻、啄木鳥1隻、花尾榛雞1隻。陶某供認,在其家中發現的連同出售給範某的14隻飛龍,共計38隻野生動物,都是他非法獵捕的。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2020年1月3日,賓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民警在工作中了解到,賓縣寧遠鎮農民譚某、王某私捕野生動物灰鼠子,當天下午在常安鎮加油站交易。民警立即在加油站附近設伏,將前來非法交易的譚、王二人抓獲,收繳灰鼠皮27張。隨後,民警在二人住處繳獲作案工具彈弓3把、鋼珠300枚、雀夾5個。
當前,我市連續降雪,正值野生動物保護的關鍵時期,為確保全面遏制非法獵捕野生動物行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市公安局持續發動屬地治安部門和派出所民警,在全市範圍強力推進打擊非法捕獵野生動物專項行動。去年12月14日至今,共查處非法捕獵案件18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8人,行政處罰違法人員16人;收繳非法捕獵工具148套;查獲非法捕獲的野生鳥1091隻(其中亡體鳥700隻、活體鳥391隻),野生林蛙12000餘只,亡體野兔、灰鼠32隻,熊掌4隻,熊膽1個,野豬1頭、狍子5頭,非法銷售狍子肉35袋,鹿產品、野豬肉30餘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