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北京9月4日訊 記者陳果靜報導: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日前發布了《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定向發行註冊工作規程》,並修訂了《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定向發行註冊文件表格體系》和《債務融資工具定向發行協議(參考文本)》等相關配套文件。
本次《規程》及相關配套文件發布實施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註冊發行規則》(2016版)制度框架下包含公開發行和定向發行在內的註冊發行多層次制度體系基本搭建完成。
2011年4月份,債務融資工具市場定向發行方式推出以來,定向發行市場規模不斷擴大,發行企業數量和類型日益增多,投資人結構不斷豐富,定向發行因註冊程序便捷、信息披露靈活等特點受到市場各方歡迎。隨著定向發行市場廣度和深度不斷拓展,市場對於定向發行多層次制度建設提出了更高需求。
交易商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在此前引入專項機構投資人制度(簡稱「N+X制度」)的基礎上,協會吸收借鑑成熟市場經驗和國內實踐,廣泛聽取市場成員和相關領域專家意見,積極推進與N+X制度相適應的制度體系建設,致力於構建融資功能完備、基礎制度紮實、市場管理有效、投資者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據介紹,此次發布的新規優化了與投資人分層管理相適應的機制安排,進一步提升註冊發行便利。同時,強化中介機構職責,夯實「中介機構盡職履責是基礎」的註冊制理念。
值得注意的是,新規細化了信息披露要求,兼顧投資人保護和定向發行靈活便利兩個訴求。同時,簡化註冊發行全流程工作機制,優化風險防範機制。新規進一步提升企業自主發行便利,將註冊後首次發行期限從6個月延長至1年,改「雙人順序核對」為「雙人同步核對」,有效提升了註冊工作效率。
(責任編輯:梁靖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