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京報網
原標題:以秸稈為原料生產紙漿等 增值稅即徵即退50%
以農作物秸稈及殼皮等原料生產電力等產品,實行減按90%計入企業所得稅收入總額。
新京報快訊(記者 姜慧梓)進入12月,各地陸續開始秸稈禁燒工作。記者12月12日了解到,以農作物秸稈為原料生產紙漿、秸稈漿和紙的,實行增值稅即徵即退50%。
為促進農業資源綜合利用,我國已制定多項稅收優惠政策。其中,以農作物秸稈為原料生產紙漿、秸稈漿和紙的,實行增值稅即徵即退50% ;以農作物秸稈及殼皮等原料生產電力等產品,實行減按90%計入企業所得稅收入總額。
以部分農林剩餘物為原料生產燃料電力熱力的,實行增值稅即徵即退100%;生產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的,實行增值稅即徵即退70%。
此外,以廢棄動植物油為原料生產生物柴油等實行增值稅即徵即退70%。以鋸末等原料生產的人造板及其製品實行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沼氣綜合開發利用享受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
據了解,2019年,國家稅務總局發布新版《支持脫貧攻堅稅收優惠政策指引》。截至2019年8月,我國為支持脫貧攻堅已陸續推出了110項稅收優惠政策。
新京報記者 姜慧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