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城市管理局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專項實施方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認真履行城市管理應盡職責,全面提高防範、應對重汙染天氣的能力,有效控制和減緩重汙染天氣造成的危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1.2 編制依據
《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臨沂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臨政辦字〔2020〕113號)、《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做好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重汙染天氣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的通知》。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環衛保潔作業、露天焚燒、餐飲油煙、施工工地揚塵汙染應對。
本預案所指重汙染天氣,是指根據《環境空氣品質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環境空氣品質指數(AQI)大於200,即空氣品質達到5級(重度汙染)及以上汙染程度的大氣汙染,影響人們正常生活,危害身體健康。
1.4 工作內容
增加道路衝洗、灑水頻率,減少和杜絕環衛作業揚塵,作業公司加強環衛工人管理,杜絕露天焚燒(垃圾、樹葉)行為。
加強餐飲油煙汙染治理力度,嚴禁露天燒烤和燃煤爐灶。
依法查處露天焚燒(垃圾、樹葉)行為。
1.5 方案體系
本方案是臨沂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的組成部分。
各縣區(開發區)城管局、局屬各單位要結合各自工作實際,分別制定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專項實施方案,與本方案共同組成臨沂市城市管理系統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專項實施方案體系。
2 組織領導
2.1 領導小組
按照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統一部署,結合城市管理工作實際情況,成立由市局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臨沂市城市管理系統重汙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執法協調科,張康輝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名單詳見附件)。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中心城區城市管理系統應對重汙染天氣工作,確定啟動應急響應措施,指導各縣城市管理局應對重汙染天氣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執行領導小組的決定和指令,組織協調全局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並及時收集、上報全市城市管理系統重汙染天氣應急工作情況。
2.2 任務分工
領導小組下設環衛保潔、執法管理、督導、保障四個工作組。
2.2.1 環衛保潔組
組 長:李 剛
副組長:張德玉、尹永辰
牽頭科室:環衛園林管理科
責任單位:市環衛處、各區(開發區)城管局
職 責:負責按照領導小組要求啟動應急預案,督促相關單位開展道路保潔抑塵、杜絕環衛工人焚燒垃圾行為、渣土運輸企業及車輛的備案登記和渣土運輸的公司化運營及工地出入口防汙染管理應急工作。
2.2.2 執法管理組
組 長:孫欽剛
副組長:姜兆雲、杜慶印、劉雲鵬
牽頭科室:執法協調科
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支隊、各區(開發區)城管局
職 責:按照領導小組要求啟動應急預案,各執法單位對城區餐飲油煙汙染、施工工地揚塵加強執法監管,及時查處焚燒垃圾汙染行為。
2.2.3 督導組
組長:宗方才
副組長:朱衛華、夏立士、郭全生
牽頭科室:督導考核科
責任單位(科室):督察工作辦公室、市數管中心、市城管執法支隊
職責:負責應急期間投訴舉報辦理反饋調度;負責按照領導小組要求對各單位應急響應工作情況進行督導考核,並對不履行職責和不正確履行職責行為進行責任追究。
2.2.4 保障組
組 長:孟慶餘
副組長:劉傳彬
責任單位(科室):辦公室
職 責:負責重汙染天氣應急工作的綜合保障工作,負責重汙染天氣發生時各單位應急響應的信息公開和報導,負責重汙染天氣應急裝備的準備、調配和供應,落實應急工作相關經費。
2.2.5 各縣區(開發區)城管局、局屬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的重汙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單位應對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啟動和具體措施的實施。
3 應急響應程序
根據臨沂市重汙染天氣預警發布等級,及時啟動城市管理系統應急響應,採取與預警級別對應的應急響應措施。
3.1 臨沂市城市管理系統重汙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做出應急響應啟動決定,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應急響應啟動指令。
3.2 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各單位傳達應急響應指令,明確響應級別和具體要求。
3.3 各單位全面啟動應急預案,認真落實各自轄區應對重汙染天氣具體措施。
3.4 臨沂市重汙染天氣預警解除後,臨沂市城市管理系統重汙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應急響應解除指令,領導小組辦公室傳達預警響應解除指令,各項應急響應措施自動終止。
4 預警響應等級
4.1 Ⅲ級(黃色預警)
黃色預警響應時,採取以下措施:
(1)城區外環線內雙向兩車道以上道路增加灑水2次(冰凍天氣除外);
(2)增加道路機械化溼掃1次;
(3)要求各環衛作業公司配發相應的防護工具;
(4)加大露天焚燒生活垃圾查處力度,合理調整工作時間,對轄區內主次幹道進行不間斷巡查,對重點路段進行蹲點管理,對在露天場所、垃圾收集容器內焚燒枝葉、垃圾或者其他廢棄物的個人或單位,依據相關條例進行處罰。
(5)對餐飲油煙汙染行為,優化執法力量擺布,加強巡查檢查頻次,對違法行為從嚴從快依法查處。
4.2 Ⅱ級(橙色預警)
橙色預警響應時,在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增加以下措施:
(1)城區外環線內雙向兩車道以上道路增加灑水2次;
(2)要求各環衛作業公司減少環衛工人作業時間,實行縮短工時增加輪班頻次;
(3)渣土運輸車輛停止作業;
(4)建築垃圾消納場停止作業。
4.3 Ⅰ級(紅色預警)
紅色預警響應時,在橙色預警響應措施基礎上,增加以下措施:
(1)城區外環線內雙向兩車道以上道路增加灑水2次;
(2)增加道路機械化溼掃兩次。
5 責任追究
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中,對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將嚴格責任倒查,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6 應急保障
6.1 組織保障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重汙染天氣應急工作,加強應急隊伍建設,成立相應的專門應急領導小組,制定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專項實施方案,提高應急反應能力。
6.2 物資保障
各單位要根據自身的職能,配備種類齊全,數量充足的應急車輛和器材等硬體裝備,加強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保持良好工作狀態。
6.3 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單位要建立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系統,明確重汙染天氣應急負責人和聯絡員,並保持通訊聯絡暢通。應急預案啟動後,各單位重汙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立即啟動應急值班制度,設專人24小時值班,負責電話、傳真聯絡,保持對講機聯絡暢通,每日上報治理情況,及時上報重大情況,期間,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要在崗履職到位,不得外出,擅離職守。
6.4 監督保障
督導組要加大對重汙染天氣應急工作的督查力度,對責任不落實、任務不落實的單位和個人依法進行責任追究,同時列入城市管理綜合考核。
6.5 安全生產保障
各單位要做好重汙染天氣應急安全防範工作,消除安全隱患。環衛保潔作業隊伍在作業時,要著標誌服,設置安全警示錐,溫度在攝氏2℃(含2℃)以下,停止道路一切衝洗作業,防止路面結冰。各類車輛嚴禁帶病工作,謹慎駕駛,保障安全。
7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附件:臨沂市城市管理系統重汙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臨沂市城市管理系統重汙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徐立娟
副組長:任廣雲 孫欽剛 孟慶餘 宗方才 李 剛
姜兆雲 張德玉 朱衛華 杜慶印 劉傳彬
夏立士 劉雲鵬 尹永辰 郭全生 王忠恩
成 員:李 甲 張保華 丁 晶 王海濱 馬金東
周建德 張康輝 楊建峰 宋曉燕 徐懷升
毛同雷 楊翰祥 宋大偉 王曉東 來鳳濤
梁振勇 徐建龍 張連輝 主學團 於勝剛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執法協調科,張康輝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重汙染天氣應急工作指揮、調度和協調工作。
工作任務結束後,領導小組自行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