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P2P網貸行業,部分網貸從業人員對於借款者的想法與做法有點費解,甚至說百思不得其解也不為過,其主要原因是網際網路金融行業部分工作崗位壓力本來就較大,同時整個公司內部制度的規章制度並不是一個普通職員所能左右的,但在日常工作當中要負責的工作事項似乎跟網貸機構的價值觀存在衝突,具有代表性的工作崗位有催收員。另外,部分P2P網貸從業人員有點費解,具體表現為給借款人放款後為何換來的卻是舉報?
其實,網貸行業是一個錯綜複雜的行業,而且每家網貸機構存在問題各不相同,其中部分網貸高利貸砍頭息現象屢禁不止,但內部從事人員卻統一聲稱收取的所有費用均為合理,並且在對新員工培訓期間輸入類似的觀點,同時強調每一筆貸款收取的費用均為合理與必須的費用,因為多數從業人員盲目聽從以及執行,因此,會出現給借款人放款後換來的是舉報的現象,其主要原因可能是網貸貸款利息以及綜合費用較高所造成的,但從事人員並不認為自家放款平臺貸款利率較高,或者存在違規收取費用的行為,於是跟借款人在認知上產生分歧,雙方均不理解對方,從而有點費解。
其次,從較為客觀角度來說,面對部分網貸貸款綜合費率較高的現象,其實部分P2P網貸從業人員也不想借該類貸款,因為他們深知一筆小額貸款的成本有多高,同時跟銀行貸款利率以及綜合費用形成較為鮮明對比。當然,在部分網貸從業人員看來,無論貸款利率以及綜合費用多高,只要在借款人急需資金的情況下放款,給予對方資金上的「支持」,那麼對方應該就應該心懷感激,或者可能會更加依賴與信任該放款機構,但因為借款人卻以高利貸或其他名義進行舉報,從而讓從業人員有點始料未及,所以,才會感到有點費解,也會具有這種「給借款人放款後為何換來的是舉報」等不成熟的問題。
總的來說,P2P網貸行業的高利貸以及砍頭息等亂象一直是被禁止的,而借款人舉報或者投訴通常均有一定的理由,否則很難出現頻繁或多次投訴某網貸的現象,當然,網貸從業人員有點費解的問題其實是對借款人沒有深入了解的結果,其次,可能會網際網路金融協會所規定的條例不太了解, 因此,盲目認為給借款人放款不應該遭遇不公平的對待,假如貸款利率以及收取的綜合費率均是受法律保護的,那麼確實應該如此,反之如果放款平臺存在高利貸砍頭息等現象,那麼就算給借款人放款最後可能換來依然是舉報,只因高利貸等現象是被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