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高院消息:「60萬現金帶來了,欠款今天全部還清,懇請法院解除對我的失信限高措施……」近日,蚌埠市蚌山區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被執行人高某迫於失信懲戒的強大威懾,主動帶著60萬元現金現場還款。
2018年,高某因資金周轉困難找到朋友張某借款60萬元。借款到期後,高某以生意虧損為由,始終不歸還欠款。為了維護合法權益,張某將高某訴至蚌山法院,訴訟請求得到法院支持。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承辦法官首先對高某名下財產進行網查,並多次聯繫高某要求其履行義務。但是,高某卻奉行「拖」字訣,始終沒有還款。於是法院果斷將高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限制高消費名單。
高某系某公司職工,因業務需要,經常出差到外地。在被列入「失信」和「限高」後,他一方面擔心領導同事發現自己是「老賴」,讓人看不起;另一方面,不能選擇飛機、高鐵等交通工具,又耽誤了工作。迫於法院強制執行措施的壓力,高某幡然醒悟,履行了全部還款義務。
「還了錢,我心裡也踏實了……」高某如釋重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