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野生動植物保護站站長許兆軍、副站長韓雲池接受本報記者獨家專訪,就7月16日山東省七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行解讀。
農村大眾報:《通知》對於加強野生動物監管、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活動方面是如何規定的?
山東省野生動植物保護站:《通知》提出,加強野生動物人工繁育、經營利用場所巡查監督和野外巡護監測,及時發現制止違法行為、救助傷病野生動物。全面檢查各地陸生野生動物管理情況,查找落實《決定》中存在的漏洞和問題,督促整改落實到位。集中開展《決定》貫徹執行情況專項執法檢查,區分不同情況依法、合理確定打擊重點對象和執法檢查範圍,實施精準有效打擊。對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特別是網絡交易、破壞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的各類違法活動,堅決從嚴從重查處;對頂風作案、對抗執法的,掛牌督辦,從快從重查處。
農村大眾報:《通知》要求處置的禁食陸生野生動物的種類有哪些,養殖規模有多大?
山東省野生動植物保護站:根據國家林草局相關文件要求,我省將依法取得有效許可證件或文書、仍在養的禁食陸生野生動物作為處置對象。
目前,全省需要按照規定進行處置的在養禁食陸生野生動物近29萬頭(只),總共13種,主要集中在東營、菏澤、濰坊等市,包括果子狸、刺蝟、豪豬、藍孔雀、黑天鵝、鴻雁、灰雁、斑嘴鴨、黑水雞、斑鳩、白骨頂雞、王錦蛇、虎紋蛙。其中,虎紋蛙最多,達14萬隻,其次是王錦蛇、藍孔雀、鴻雁等。
農村大眾報:列入處置範圍的在養陸生野生動物將如何處置,如何進行補償?
山東省野生動植物保護站:在堅持「保護優先,分類處置,統籌推進」的總體原則下,根據國家林草局的有關要求,確定了在養禁食陸生野生動物的4種處置方式。
一是野外放歸。對我省有自然分布且具備野外生存能力的本地物種,經科學評估後優先選擇生境良好的該物種原生地實施放歸自然。我們要求,嚴格控制放歸野生動物數量,加強對野生動物的健康觀察,做好野生動物適應性準備。對過分依賴人工飼養條件的物種,要根據各物種生物學習性和特點,在實施放歸前在放歸點建立封閉設施對野生動物進行必要的適應性鍛鍊,恢復其自然食性。
二是轉非食用合法用途。對具有藥用、展示、科研等用途的以食用為目的在養陸生野生動物,鼓勵養殖企業和養殖戶優先轉變利用方式,調整生產經營方向。各級林業主管部門積極協助從業主體對接相關行業或機構,依法依規加快辦理相關行政許可手續,加速消化存量。
三是收容飼養和調配。對暫時處置有困難、難以消化的,可委託代養或移交至有條件的收容救護機構,根據科學研究和科普教育等需要進行合理調配。
四是無害化處理。對確不能採取上述措施處置的在養野生動物,需報省自然資源廳同意後,嚴格按照無害化處理技術規範進行處置。
對於進行野外放歸和無害化處理方式處置的在養禁食陸生野生動物,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科學制定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堅決反對一律滅殺等粗暴、簡單做法,禁止養殖企業或個人擅自放歸、滅殺或遺棄。
《通知》明確規定,有關地方政府要切實承擔起屬地管理責任,制定在養禁食陸生野生動物養殖損失補償標準、轉產轉業扶持政策、分類處置方案,針對每個養殖企業、養殖戶制定一套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具體處置方案,即「一戶一策」,落實補償經費。
農村大眾報:我省有無在養禁食陸生野生動物全部有序退出的「時間表」?
山東省野生動植物保護站:有的。我們鼓勵各地分類分步,「一戶一策」,穩中求進。預計7月底前,各市林業主管部門要出臺在養禁食陸生野生動物後續處置方案並報省廳備案;預計8月底前,全省禁食陸生野生動物從業主體全部有序退出,在養禁食陸生野生動物得到妥善處置。
農村大眾報:我省其他在養陸生野生動物如何處置?
山東省野生動植物保護站:對列入《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物種,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的規定,移交畜牧獸醫部門管理。對符合《農業農村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進一步規範蛙類保護管理的通知》等要求的物種,按照水生動物管理,移交漁業主管部門。其他界定不清晰的,將根據修訂後的《野生動物保護法》予以進一步解釋界定。目前,《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正在修訂,下一步,將根據上位法和相關名錄的修訂情況,適時修訂完善我省的地方性法規和配套名錄。
農村大眾報記者 劉真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