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人問起:我的視力多少多少,那應該是多少度?應該配多少度的眼鏡?有的會說我現在是多少度,那我的視力應該是多少?屈光和度數究竟是什麼關係?在這裡不妨做以簡單的解釋。
首先說「視力」,簡單說就是人們看清視物的能力,視力的好壞是以看清視物的大小和遠近來綜合評判的,好的有1.5、2.0,差的有0.1、眼前辯指、光感(也就是看不清視物,只能感受光的存在)。
影響視力的因素很多,眼部炎症可以造成視力下降(沙眼、紅眼病等);外傷也可以造成視力下降;晶體混濁、玻璃體混濁、視網膜的病變等疾患也可以引起視力的下降。但大部分青少年學生的視力下降多與近距離用眼疲勞有關,多是調節障礙。
屈光一般指對平行光線的光路的改變,針對眼睛來說最直接的屈光的改變就是反應在晶狀體的彎曲程度上。視物越近,晶狀體的曲度就越大,在調節上來說就是越費力,反應在自我感覺上就是眼睛疲勞,也就相當於近距離看書時間過久的症狀。
晶狀體是人眼看遠、看近的最直接的調節結構,相當於一個凸透鏡,與物理學的凸透鏡的不同表現在它是可調節的,也就是可以根據自身的需要來調節它的彎曲程度,來改變焦點的遠近達到看清視物的目的,而曲度的改變依賴於晶狀體周圍的睫狀肌。
配鏡度數的確定有一定的要求,一般是人們看清5米處視力表的1.0的位置的最低度數為依據,它只是人們看清規定視物的一個狀態的具體曲度的指標。改變了位置就會有不同的要求和反應,所以眼鏡是無需一直佩戴的,它只是人們看清大概5米處是自身所需要的屈光的改變。
人們配鏡的初衷往往是因為看不清遠處的視物(黑板、對面走來的人的面目、前方過來的車輛等),而驗光配鏡的目的也就是解決看遠的問題,所以配鏡就有一個原則,也就是以看清5米處1.0的視力表的最低度數為依據,遺憾的是近視患者常被誤導眼鏡要一直配戴。這時要看清近處的物體無異又額外的的增添了眼肌的調節負荷,相當於額外的要把看遠在調節成功看近。這就是為什麼人們常常發問,醫生說配鏡可以控制度數發展,為什麼眼鏡越戴越深?
關鍵在於給出建議時忽略了一個最基本的事實:近視配鏡的初衷是滿足視遠,配鏡只是校正視力,不是治療手段,因為無益於自身裸眼視力的提高,錯誤的把一個權益之計當成了一成不變的應對近視的模式。人們在老花鏡上就能做到理性:稍微觀察一下就會發現,花眼者常常是看近才戴上眼鏡,看完就自行去掉眼鏡,因為花眼看遠是無需眼鏡的,如果一直配戴只會增加看遠的調節不適。但近視眼鏡的錯誤配戴要歸功於我們眼科醫生最初的懵懂,應該算作誤區,是無心之過;後來則是部分醫生的有意誤導。
視力往往是指我們眼底視網膜成像的能力;而度數則是指我們眼球自然放鬆時的屈光狀態。相同的度數可以有不同的視力;同樣,相同的視力也可以有不同的度數。但對於同一個人,度數越高,視力就越差。有一定的相關性,卻沒有相互換算的公式。客觀的說平時應該關心的是視力,而不是度數。驗光配鏡的思維習慣,把人們引入了配鏡的誤區,而一旦配鏡就基本上等於放棄治療,所以學院派的傳統眼科就有了近視不能治療結論,這種誤導或許是無心或有意,但危害卻是巨大的。
近視眼鏡只是一種視力矯正工具,而非治療方法。戴上近視鏡遠視力是提高了,但人們眼肌的自身調節功能也同時部分放棄,僵持的眼肌並沒有得到有效的緩解。
一直以來眼科醫學的發展有一個很明顯的誤區:把驗光看得相當重要,也正因為這樣才造成了現在嚴重的現實。配鏡、準分子雷射手術、屈光植入等屈光手段的層出不窮,遺憾是都想以靜態的思維解決動態的變化。唯獨忽略了早期的預防和及時的阻斷,總是試圖以極端的手段應對始終在變化的視力問題。是喜、是憂,天知、地知、心知,時間會證明一切。
弄清楚了以上三者的關係,也就明白了如何正確的配戴眼鏡,也就明白了為什麼說過分的依賴眼鏡是造成度數加速增加和視力快速下降的主要誘因。所以近視配鏡是種無奈,而不是什麼不二法門,治療才是最為關鍵的,配合有效的治療才控制度數發展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