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監督

2021-01-21 永州市人民政府

對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監督

2017-01-13 09:39 來源: 發布機構: 【字體: 大 中 小】

根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為切實做好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制訂本制度。
一、監督檢查對象
本市區域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資格以及活動的監督檢查。
二、監督檢查內容
(一)對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樣本的採集、運輸、儲存進行監督檢查;
(二)對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室是否符合規定的條件進行監督檢查;
(三)對實驗室或者實驗室的設立單位培訓、考核其工作人員以及上崗人員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對實驗室是否按照有關國家標準、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從事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三、監督檢查方式
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檢查可以現場調查取證、採集樣品,查閱複製有關資料。可採取查文件、聽匯報、召開座談會、現場採樣或者暗訪的方式進行,或者以上幾種方式結合進行。採取定期和不定期檢查落實監督管理責任。
四、監督檢查措施
應當主要通過檢查反映實驗室執行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標準和要求的記錄、檔案、報告,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一)進入被檢查單位和病原微生物洩露或者擴散現場調查取證、採集樣品。
(二)查閱複製有關資料。
五、監督檢查程序
制訂監督檢查方案——組成檢查組——對相關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進行檢查——反饋或通報檢查結果。
六、監督檢查處理
(一)根據監督檢查結果,對檢查發現存在的普遍性或突出問題提出整改意見,通報受查單位,檢查糾正或整改。
(二)對管理部門及工作人員在監管過程中因不履行法定職責或不正確履行法定職責導致發生嚴重後果或重大不良影響的,由有權機關按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相關管理部門和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三)對違法開展實驗室活動的,按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相關焦點

  • 贛州市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應急預案
    本預案適用於所有設在贛州市轄區內涉及人體健康的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發生的生物安全事件。主要包括:1.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者樣本運輸、儲存中被盜、被搶、丟失、洩漏事件。2.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在實驗活動中造成實驗室人員感染和向實驗室外洩露或擴散事件。
  • 關於開展人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專項檢查的通知
    ,負責組織專家對實驗室的設立和運行進行監督、諮詢、指導和評估等相關事宜。、放置生物安全櫃實驗間的門應可自動關閉;實驗室主入口的門應有進入控制措施。,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室應當向當地公安機關備案。
  • 病原微生物與免疫學重點實驗室學術委員會成立
    中國科學院病原微生物與免疫學重點實驗室學術委員會成立暨第一次工作會議於11月27日在中國科學院微生物研究所召開。  重點實驗室副主任劉文軍研究員主持會議。劉文軍表示,實驗室建立一年來發展迅速,取得了一定成績,而學術委員會的成立對實驗室發展至關重要。
  • 三亞市2020年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培訓班成功舉辦
    為提高三亞新發傳染病的實驗室檢測和生物安全管理水平,確保不發生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11月20日,由三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辦,三亞中心醫院(海南省第三人民醫院)承辦的「三亞市2020年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培訓班」在三亞中心醫院(海南省第三人民醫院)科教樓一樓會議室舉辦。
  • 關注生物安全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亟待補短板
    原標題:關注生物安全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亟待補短板□張琦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的目的是保護實驗室工作人員和公眾的健康。我國根據實驗室對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護水平,將實驗室分為4個等級。三級、四級實驗室需通過國家認可,新建、改建或者擴建一級、二級實驗室需向設區的市級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備案。當前,二級實驗室數量最多,分布最廣泛,涉及醫療衛生機構、教育科研機構、藥廠和檢驗檢疫機構等。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均應該加強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
  • ...廳等5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的...
    各市、縣(市、區)農業農村局、科技局、教育局、衛生健康委、隸屬海關: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法律法規,根據農業農村部等7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的通知》(農辦牧〔2020〕15號)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省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 ...農村廳等5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
    各市、縣(市、區)農業農村局、科技局、教育局、衛生健康委、隸屬海關: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法律法規,根據農業農村部等7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的通知》(農辦牧〔2020〕15號)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省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 農業農村部等7部門印發關於加強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
    一、充分認識做好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是國家生物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事關國家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近年來,各地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動物防疫法》《傳染病防治法》《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密切合作,不斷加強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取得積極成效,實驗室生物安全水平明顯提高。
  • 上海:開展病原微生物與生物安全、大數據與人工智慧應用等學科建設
    2020.04.08 10:36【上海:開展病原微生物與生物安全、大數據與人工智慧應用等學科建設】上海市政府網站發布《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完善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健全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的若干意見》,意見中提出,加強公共衛生與臨床學科結合
  •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
    第五章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第四十二條國家加強對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管理,制定統一的實驗室生物安全標準。病原微生物實驗室應當符合生物安全國家標準和要求。從事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應當嚴格遵守有關國家標準和實驗室技術規範、操作規程,採取安全防範措施。
  • 中國科學院病原微生物與免疫學重點實驗室2010年學術年會在京召開
    中國科學院病原微生物與免疫學重點實驗室2010年度學術年會於11月17日至20日在北京舉行。這次年會得到了院、所領導的大力支持和關心,院生物局蘇榮輝副局長、微生物研究所所長黃力、書記劉松林、副所長劉雙江及所各處職能部門的領導參加了會議,會議還邀請了病原室的離退休老同志參加。年會開幕式由重點實驗室副主任劉文軍研究員主持。
  • 佛山成立病原微生物研究院,布局高等級生物安全實驗室
    ,佛山病原微生物研究院(以下簡稱「研究院」)揭牌成立,宣布啟建全市首個三級生物安全實驗室(P3實驗室)。新冠肺炎疫情的爆發,凸顯生物安全的重要性,高等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建設成為社會關注焦點。以研究院為依託,佛山提出加快布局高等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加快生物安全治理體系建設,提升生物安全防控能力,推動生物醫藥創新及轉化。
  • 天津市基層人才疫情防控能力提升培訓項目病原微生物實驗室檢測...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中醫藥局關於下達2020年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建設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和市衛生健康委要求,提高我市疾控機構病原檢測技術專業人才的理論和實踐技能,我中心於2020年10月26日開展為期5周的病原生物實驗室檢測能力培訓,來自我市市
  • 盤點|我國40餘家P3生物安全實驗室 他們都有誰?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預防控制所、中國科學院微生物研究所、中國科學院病原微生物與免疫學重點實驗室等單位共同建設的新型冠狀病毒國家科技資源服務系統於1月26日正式啟動。深圳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生物安全三級實驗室病原生物生物安全國家重點實驗室聯合實驗室隸屬深圳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微生物檢驗科,2010年成為「病原微生物安全國家重點實驗室」的聯合實驗室。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管要做到這四點!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進入常態化,為進一步加強常態化下的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管,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了《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中的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做好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 雲南省疾控中心開展實驗室生物安全專項檢查
    為落實生物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加強中心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確保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期間中心實驗室人員和環境安全,中心生物安全委員會組織檢查組於2020年12月30日對中心實驗室生物安全開展專項檢查,被檢查部門為中心涉及病原微生物的實驗室,包括檢驗中心微生物室、免規所、結防所、性艾所
  • 新冠病毒檢測常態化,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建設知多少?
    病原微生物的危害程度與分類對於生物安全實驗室的建設,首先應了解實驗室活動涉及的病原微生物危害等級。根據病原微生物的傳染性、對個體和群體的危害程度,衛生部發布的《人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名錄》將其病原微生物為四類,第一類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最高,第四類最低。
  • 全球疫情頻發,實驗室生物安全等級分類你都了解了嗎?
    我國也於2004年頒布了國家標準《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新修訂於2008)和《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新修訂於2018年)。WHO根據感染性微生物的相對危害程度制訂了危險度等級,分為四級,危險度四級最危險;我國根據病原微生物的傳染性、感染後對個體或者群體的危害程度,將病原微生物分為四類,一類最危險(對比見下表)。值得注意的是,雖然目前我國的病原微生物分類標準和WHO等國際標準有所出入,但內容對應是基本一致的。
  •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4 全文完)
    第七十六條 違反本法規定,從事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未在相應等級的實驗室進行,或者高等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未經批准從事高致病性、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健康、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根據職責分工,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監督其將用於實驗活動的病原微生物銷毀或者送交保藏機構,給予警告;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撤職
  • 生物安全的微觀與宏觀治理
    我國還加入了《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公約》《國際植物保護公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等國際公約,同時也制定了《野生動物保護法》《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中國微生物菌種保藏管理條例》《人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種保藏機構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有責任保障我國生物資源和人類遺傳資源的安全。第二,生物因子的研究、開發和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