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工信部發布《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18年工業網際網路試點示範項目推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開展2018年工業網際網路試點示範項目推薦工作。將圍繞工業網際網路網絡、標識解析、平臺、安全4個方向,遴選一批工業網際網路發展試點示範項目,通過試點先行、示範引領,總結推廣可複製的經驗、做法,推進工業網際網路發展。《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18年工業網際網路試點示範項目推薦的通知
工信廳信管函〔2018〕30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部屬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深化「網際網路+先進位造業」發展工業網際網路的指導意見》,按照《工業網際網路發展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要求,現開展2018年工業網際網路試點示範項目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示範內容
圍繞工業網際網路網絡、標識解析、平臺、安全4個方向,遴選一批工業網際網路發展試點示範項目,通過試點先行、示範引領,總結推廣可複製的經驗、做法,推進工業網際網路發展。
二、項目推薦條件
(一)項目申報主體包括製造企業、信息技術企業、網際網路企業、電信運營商、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申報主體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應具有較強的經濟實力、技術研發和融合創新能力。
(二)申報的項目應處於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水平,技術先進、應用示範帶動作用良好,並具有較強的成長性和代表性。
(三)申報的項目須符合《2018年工業網際網路試點示範項目要素條件》要求,可複製、可推廣。
三、推薦工作要求
(一)每個申報主體只能申報一個項目,每個申報項目所涉及的試點示範方向不超過1個。申報主體對企業資質、項目申報書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二)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推薦項目,並對企業申報資格和推薦材料進行審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項目不超過5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推薦項目不超過3個,各計劃單列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項目不超過3個。中央企業和部屬單位不佔屬地指標,可直接報送,中央企業推薦項目不超過2個。
(三)推薦工作應遵循政府引導、企業自願原則。優先在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工業穩增長和轉型升級成效明顯市(州)中,推薦基礎條件好、成長性強、符合工業網際網路創新發展方向、開展多種模式試點示範的項目。優先推薦工業網際網路創新發展工程支持的項目。
(四)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對試點示範申報書進行評審,遴選認定符合要求的項目開展試點示範,試點示範期為2年。
(五)請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通信管理局按推薦項目的優先順序填報工業網際網路試點示範推薦項目匯總表,並於2018年10月15日前將項目匯總表一式兩份、申報書一式五份及其電子版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