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6月07日 08:48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參與互動從「虎之害」看全面從嚴治黨的「因」與「果」
最近,在密集的法槌聲中,一批涉及腐敗犯罪的「老虎」相繼領刑,為他們的放縱、貪婪付出了高昂的代價。
從之前的紀律程序到如今的法律程序,每一個關鍵節點、重大信息和每一步的處理結果都是公開的,其意義正如微信公眾號「長安劍」一篇文章指出的,「把『大老虎』的落馬記變成腐敗分子的現形記,既體現了我們黨直面問題、刮骨療毒的勇氣擔當,也彰顯著公開透明、依法肅貪的信心底氣。」
紀言紀語描述「破紀」,法言法語描述「破法」,紀法銜接、涵蓋全程的反腐敗信息披露,既有助於黨內外把腐敗分子的真面目看得更清楚,把腐敗的危害性想得更透徹,同時也可循著「黨員『破法』,無不始於『破紀』」的軌跡,對全面從嚴治黨的必要性、緊迫性進行深層次的思考。
先說說腐敗分子的真面目,有些人還真「認不清」。2015年1月1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說了這麼一番話,「對中央查處的一些大案要案,有的高級幹部就在背後說查人家幹什麼,做了那麼多工作,就這一點小事就要抓住不放,顯得忿忿不平的。情況是這樣嗎?看看那些人寫的懺悔錄,哪個人是冤枉的?」眾所周知,「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是我國司法遵循的一大基本原則。同樣,我們黨的紀律處分工作堅持的一大原則與之相似,即「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章、其他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為準繩」。換句話說,對黨內腐敗分子的查處,從組織的執紀審查,到作出處分決定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每一個環節都實事求是,都鐵證如山。5月31日,8「虎」同日領刑,僅以他們為樣本就可以看出「老虎的胃口」——受賄數額合計超6.5億元!其中,3名「億元貪官」盧子躍、王保安和陳雪楓均被判處無期徒刑。據媒體統計,黨的十八大之後副部級以上落馬官員中涉案金額過億元的,目前共有15人。事實勝於雄辯,「貪如火,不遏則燎原;欲如水,不遏則滔天」,「老虎」真不是吃素的!
全面從嚴治黨的重中之重是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貪生貪,腐生腐,賄生賄,惡生惡,濁生濁,汙生汙,這就是蔓延的危害,政治生態、從政環境烏煙瘴氣,社會風氣、市場環境也跟著壞掉。在腐敗的蔓延方面,「老虎」為害更甚。一是位高權重,其違紀違法最容易產生催化、連鎖反應,甚至造成區域性、系統性、塌方式腐敗。電視專題片《永遠在路上》中,曾任中國石油董事長的蔣潔敏懺悔道:「中石油出了這些問題,腐敗的問題,我是負主要責任的。我帶頭破壞了制度,別人也能破壞制度,我腐敗,別人也能腐敗。」二是為了攫取更大利益或自保,「老虎」也好,「幼虎」也罷,總是善於搞結黨營私、團團夥夥、拉幫結派、任人唯親,人身依附、結成同盟、沆瀣一氣、同流合汙。所以,再不要信什麼「『老虎』遠在天邊,與我不相干」「『打虎』同群眾利益無關」之類的論調了,只要想一想眾「虎」收誰的錢、替誰辦事,還有那些「蒼蠅」的保護傘是誰,就知道貪腐鏈的頂端必有「虎視眈眈」。
如果說「虎之害」讓人們理解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因」,那麼「虎之惡」在紀律和法律的劍下現形,則彰顯了全面從嚴治黨的「果」。換言之,如果沒有刀刃向內、壯士斷腕的毅然決然,沒有「得罪千百人,不負十三億」的無畏擔當,沒有從嚴治黨的重手、反腐懲惡的高壓,站在被告席上的眾「老虎」說不定還在繼續扮演「兩面人」。
直面最大風險、最大威脅,「永遠在路上」強力滌蕩,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已經形成,必將換來明天的「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這5年,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既立下了「軍令狀」,也給出了「定心丸」。(本報記者 陳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