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網4月27日訊 據泉州網報導昨日是世界智慧財產權日,市檢察院通報十大典型案例——
昨日正值世界智慧財產權日,泉州市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透露去年司法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成績單——全市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侵犯智慧財產權案件22件27人,起訴117件150人。
非公企業商標權成為受害「重災區」
據悉,這些案件中,非公企業商標權成為受害「重災區」。辦理的智慧財產權刑事犯罪案件中,侵犯商標權案件佔絕對比重,共批捕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犯罪22件27人,提起公訴87件110人。侵權對象範圍廣泛,既包括國內自主品牌,也包括外國馳名商標。
當天,市檢察院還公布了十大典型案例:何明焰假冒註冊商標案,龔松亮假冒註冊商標案,楊根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鍾流發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賴樹芳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蘇家銀、葉武亮、張順風、許群通非法經營案,鍾文輝侵犯商業秘密案,耐克國際有限公司註冊商標被侵權申訴案,林中林、高雄育非法製造註冊商標標識、職務侵佔案,鯉城區科技和知識產權局呂某元、黃某章受賄、玩忽職守案。
偽造抵用券侵吞貨款兩高管一審獲刑
身為公司高管,竟幹起挖牆腳的勾當,偽造71萬張伍氏特香包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伍氏公司」)抵用券用於銷售,林某林和高某育最終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據悉,2012年間,在伍氏公司工作的林某林、高某育共同預謀偽造伍氏公司抵用券用於銷售。為此,他們讓馬某兆印刷帶有「伍氏」註冊商標標識的面值為10元的抵用券。後在林某林的指使下,高某育又找他人偽造了伍氏公司的印章,加蓋在偽造的抵用券上。至案發時,他們共偽造抵用券71萬張,非法製造「伍氏」註冊商標標識71萬件。
此外,兩人還利用銷售公司產品、收取貨款的職責,侵佔公司貨款。經審計,林某林侵佔公司貨款人民幣156萬餘元,高某育侵佔公司貨款人民幣157萬餘元。
經審理,鯉城區人民法院以犯非法製造註冊商標標識罪、職務侵權罪,一審判林某林有期徒刑八年半,並處罰金1萬元,判高某育有期徒刑八年二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法院還責令他們退出贓款。
兩人不服一審判決,已提起上訴。
檢察官介紹,林高二人私下共謀偽造伍氏公司抵用券71萬張,非法製造「伍氏」註冊商標標識71萬件,屬於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同時,他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單位的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巨大,嚴重損害了非公經濟企業利益。(記者黃墩良通訊員李新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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