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對生物之間的相互關係的看法也許有許多種,但大致可以分成四種類型:
從空間上看,生物之間的關係是直線式的還是分支式的?從時間上看,生物之間的關係是靜態的還是動態的?在西方,從亞裡斯多德開始,採取的是一種最簡單的、既是直線式又是靜態的觀念:世界上所有的生物從低級到高級依次排列,組成了一個逐級上升的階梯,位於最底層的是最低等的生物,位於最頂端的自然是所謂萬物之靈的人了。這個「自然界的偉大鏈條」的觀念影響極為深遠,直到18世紀才開始受到衝擊。林耐第一個打破了這個鏈條,把它改變成分支式的。
當他把人歸為哺乳動物綱靈長類下眾多物種之一時,事實上已剝奪了人類在自然界中至高無上的特殊地位。但是,正如布封在反駁林耐這種分支式的歸類法時所指出的,按照這種歸類法,必然會推理出所有的動物都來自同一種祖先(而這種進化的觀念在布封看來是錯誤的,因此林耐的分類也就是錯誤的),而林耐本人卻對此視而不見,在林耐的宏圖中,生物彼此之間並無親緣關係,人類和其他靈長類動物之所以被歸在一起,只是因為上帝在創生時對他們用了類似的設計藍圖,並非由於他們從共同祖先進化而來。對這種靜態觀的衝擊有賴於比林耐稍晚的拉馬克。然而拉馬克的進化觀卻是直線式的,他不過是把「自然界的偉大鏈條」改成了動態,低等的動物在努力進化成高度的動物,高度的動物在努力進化成人,人乃是進化的目的和頂峰。正是達爾文對林耐和拉馬克的觀點進行了取長補短的揚棄,創建了分支式的進化論。包括人在內的一切生物都是一個不斷生長、分支的進化樹上的一個支點,很難說哪個更高等。人類和其他生物一樣,都是從共同祖先進化而來的,是進化過程中的偶然產物,既非進化的目的,更不是進化的頂峰。
達爾文主義雖然早已成為生物學界的主流,但遠遠沒有成為社會的主流。許多人仍然象18世紀的林耐一樣,拒不承認生物進化的事實,而那些接受進化的人當中,又大多抱著的是拉馬克式的直線進化觀。人類不過是進化的一個偶然的、並不比其他生物更高等的分支,這種觀念,對普通讀者而言,還是新穎甚至有點駭人聽聞的。正確地認識人類在自然界中的地位,是正確地認識人類自身的基礎。
但是人類學的研究具有特殊性:研究者和被研究者都是人,研究者往往已有了預設的社會觀念,難以保持客觀中立的立場,因之難以避免因社會地位、經歷而導致的社會偏見。當研究的是其他生物,例如小白鼠時,研究者有什麼樣的社會觀念無關緊要,對研究的結果不會有什麼影響。但是當人本身成為研究對象時,研究者的社會觀念卻有舉足輕重的影響,而研究的結果,也可能被帶上「科學」的客觀性、權威性的面具,而被用於支持已有的社會偏見,甚至引發新的社會偏見。人類學的歷史,就是一部充滿了社會偏見乃至悲劇的歷史。
一、人種學的起源
當林耐把人歸入分支式系統時,他遇到了一個問題:人這個物種是否應該再分支,分成幾類?林耐當然不是世界上第一個試圖給人分類的人,但卻是第一個試圖以「科學的方法」這麼做的人。在《自然的系統》這本劃時代的著作的第一版(1735年出版),林耐將人劃入了靈長類,但並未對人做進一步的劃分。從第二版(1740年出版)開始,他把人分成了四個地理亞種:紅種的美洲人,白種的歐洲人,黃種的亞洲人和黑種的非洲人。這樣的劃分法似乎很順理成章,合乎「常識」,直到今天,在一般人的心目中,人種大抵也是分成這四類。林耐對他鑑定的物種都有一個簡單的描述。有必要仔細看一下林耐是如何描述人種的:
美洲亞種:紅膚色,壞脾氣,受抑制。頭髮黑、直、粗;鼻孔寬;臉粗糙,鬍鬚少。頑固,易滿足,散漫。身上塗抹紅條。依照習慣統治。
歐洲亞種:白膚色,嚴肅,健壯。頭髮金黃、飄垂。眼睛藍色。活潑,非常聰明,有創造力。穿緊身衣服。依照法律統治。
亞洲亞種:黃膚色,憂鬱,貪婪。頭髮黑色。眼睛黑色。嚴厲,傲慢,充滿欲望。穿寬鬆外套。依照輿論統治。
非洲亞種:黑膚色,冷漠,懶惰。頭髮捲曲。皮膚光滑。鼻子扁平。嘴唇厚。
女性外陰下垂;乳房大。狡詐,遲鈍,愚蠢。身上沫油。依照怪想統治。
按今天的標準,這樣的描述顯然屬於以歐洲為中心的種族主義。但林耐很可能並非有意這麼做。如果他有意確定歐洲亞種的優越地位,那麼我們難以理解他為什麼把美洲亞種而不是歐洲亞種排在最前面。這樣的排列法表明,林耐試圖不偏不倚地把四個人種當做自然界中地位平等的四個亞種,但是在做具體描述時,仍然無法擺脫當時流行的社會觀念的影響。於是在他的筆下,不知不覺地根據其審美標準對歐洲人進行「美化」而對其他種族進行「醜化」,儘管只有少數歐洲人是金髮碧眼,「金髮碧眼」卻成了歐洲亞種的特徵,而歐洲人體毛較濃密這一「原始」特徵就不提了。歐洲人當然最聰明,性格也最無可挑剔,其他人種要麼愚蠢,要麼讓人討厭。對社會制度的描述最能反映出當時的歐洲人對人種等級高低的看法:依照法律統治的歐洲人勝過依照輿論統治的亞洲人,後者又勝過依照習慣統治的美洲人,而最低級的當然是依照怪想統治的非洲人了。當林耐把性格、社會制度這些非自然的特徵做為人類亞種的屬性時,就已偏離了「自然的分類」。
事實上,除了這四個地理亞種,林耐還根據道聽途說為人類設了兩個非自然的亞種:一個是「野亞種」,這是根據那些在森林中發現「野孩子」的報告而設立的;一個是「怪物亞種」,包括傳說中的世界各地的種種怪人。顯然,林耐並不是象對待其他生物那樣對人類進行自然的劃分,而是根據籠統的歸納、價值判斷、社會偏見和傳說來劃分人類。
前面已經提到,布封做為林耐的對手,反對系統分類法。他在研究人類的多樣性時,也不試圖把人分成幾大類群,而是從生理上和文化上描述了許多民族(中國人、日本人、爪哇人、愛斯基摩人、埃及人等等),儘管在描述時,也不可避免地帶著偏見。通過比較這些民族的異同,他試圖確定他們之間的歷史關係並解釋他們是如何演變的。他用一個相當於現在所謂微進化的理論試圖解釋人類做為單一的物種,是如何從同一祖先演變成今天這麼多樣的分化的。他將導致人類分化的因素歸為三種:氣候、食物和奴隸制,後者是指將人從氣候和食物最適合其生存的原住地強迫遷移到其他地方。布封並設想,氣候對種族差異的影響是可以通過試驗來驗證的,比如可以將塞內加爾人遷到丹麥,不與當地人通婚,看看經過多長時間,丹麥的氣候將會使他們的膚色變白。
可見,布封對人類多樣性的研究,採取的是與林耐截然不同的方法。林耐用的是分類法,而布封則用的是描述、分析、歷史和實驗的方法。他所問的問題不是人類可以分成幾大類群,各大類群都有什麼特徵,而是人類具有怎樣的多樣性,這些多樣性都是怎麼演變而來的。然而,雖然布封的著作在當時非常流行,被廣泛閱讀,但是他在學術界的聲譽比不上林耐。雖然布封的方法更具有現代意義,但是在以後的兩百年間,卻是林耐的分類法被認為更為「科學」,而在學術界獲得繼承。
布魯門巴哈一般被視為人類學的創始人。他在1775年向哥廷根大學提交了博士論文《論人類的自然變異》,跟林耐一樣,將人類分成了四個種族,但是對劃分的範圍和描述與林耐的並不完全相同。在該書的第二版(1781年出版),布魯門巴哈給人類增加了一個種族,即馬來人種,並對前四個種族的劃分做了修正。這五個人種,分別被稱做高加索變種(白色人種)、蒙古變種(黃色人種)、衣索比亞變種(黑色人種)、亞美利堅變種(紅色人種)和馬來變種(棕色人種)。我們看看布魯門巴哈又是怎麼描述人種的:
高加索變種:白色膚色,粉紅色面頰;毛髮棕色或慄色;頭半球形;臉圓而直,各部份輪廓略為分明,前額平滑,鼻狹窄,略呈鉤狀,嘴小。門齒垂直地分布於上下顎;嘴唇(特別是下嘴唇)有些張開,下頷圓滿。
蒙古變種:黃色膚色;毛髮黑、硬、直而稀疏;頭近方形;臉寬,同時扁平和凹陷,各部份輪廓因此不分明,似乎要混在一起;眉間平坦且非常寬;鼻小,似猿;面頰常為球狀,向外突出;眼瞼開口狹窄,呈線狀;下頷略微突出。
衣索比亞變種:黑色膚色;毛髮黑色而捲曲;頭狹窄,兩側扁平;前額呈節狀,不平;頰骨向外突出;眼睛非常凸出;鼻厚,看上去象是與寬闊的上下顎混在一起;齒槽狹窄,前端拉長;上門齒傾斜地凸出;嘴唇(特別是上嘴唇)非常飽滿;下頷收縮;許多人為羅圈腿。
亞美利堅變種:銅色膚色;毛髮黑、硬、直而稀疏;前額短;眼眶很深;鼻子有些似猿,但凸出;臉無例外地都是寬闊的,面頰凸出,但不扁平或凹陷;臉部各部份從側面看時輪廓非常明顯,就像是經過深度雕刻的;前額和臉的形狀許多都經過人為的改變。
馬來變種:棕色膚色;毛髮黑、軟、卷、厚,並且茂盛;頭有些狹窄;前額略微腫大;鼻飽滿,相當寬,就像擴展開來,尾端厚;嘴大,上顎有些凸出,臉的各部位從側面看時,十分凸出而分明。
與他的老師林耐相比,布魯門巴哈顯然要客觀得多。他不再用文化、性格特徵來描述人種,而只限於解剖特徵,用語也儘量平實,看上去更具有「科學性」。
但是布魯門巴哈的做法,卻充滿了矛盾:
他認識到所有的人類都屬於同一個物種,人類的一個「變種」會與另一個混合,並不存在明顯的界限,劃分變種將是主觀的作法,然而他還是堅持把人類劃成了四、五個變種。
他認識到人類的形態存在著連續的、複雜的變異,並不能做簡單的、明確的歸類,然而他覺得通過描述某些特殊的形態,就可以把他們當做人種的典型,而其他的形態都可做為這些典型的變異。
布魯門巴哈可能是同時代的西方學者中最不具有種族主義傾向的。做為一位偉大的人文主義者,他有意識地反對種族主義,強調所有種族在生理、心理和智力上都是平等的,他特別否定那種把黑人視為劣等人的流行說法:「並不存在任何一個特別的在衣索比亞人當中普遍存在的特徵,其特徵在人類的其他變種中都可以觀察到。」並確認「尼格羅人(黑人)的心理能力和天賦是完善的」。然而,布魯門巴哈雖然避免了將性格、文化這些主觀判斷引入人類學研究,卻毫不掩飾地將另一類主觀判斷──審美觀做為研究的基礎。他雖然極力強調所有人種在生理、心理和智力上的平等,卻不認為他們在美學上是平等的。他如此解釋為什麼把一個包括歐洲、西亞、北非和愛斯基摩人在內的人種命名為高加索人:
「我以高加索山命名這個變種,是因為在這一帶,特別是其南坡一帶,產生了最美麗的人種,而且因為在這個地區,我們認為最有可能是人類的發源地。」
布魯門巴哈認為「最美麗」的高加索變種乃是上帝最早創造的、在形態上最理想的人類原型,後來在不同氣候和生活方式的作用下,雖著時間的推移,人類發生了退化,雖然在生理、心理和智力上保持等同,在外貌上卻變得越來越醜陋,一條退化路線是從高加索變種退化成蒙古變種,亞美利堅變種是其過渡形態;另一條退化路線是從高加索變種退化成衣索比亞變種,它也需要有一個過渡形態,於是馬來變種就被製造了出來,林耐的四個地理亞種變成了五個人種。林耐至少在表面上承認各個人種在自然界的地位平等,而布魯門巴哈卻是公開地在人種之間劃分自然等級,最高(最原始)的是高加索變種,其次是亞美利堅和馬來變種,最次是蒙古和衣索比亞變種。
現在,雖然已無人認為人類內部有亞種之分,但仍然有人類學家把人類分成四大基本種族。與林奈時代不同的是,美洲原居民被歸入了亞洲人,另外多出了一個澳洲人。《劍橋人類進化百科全書》(1994年版)是這麼描述這四個人種的:
高加索人:分布自北歐到北非和印度。皮膚色素有不同程度的消減。男性頭部和身體的毛髮普遍發達,並大多纖細,波狀或直。以窄臉和突出的窄鼻子為典型。
尼格羅人:分布在非洲撒哈拉之下。皮膚色素濃密,頭髮捲曲,鼻子寬,臉一般較短,嘴唇厚,耳朵近似方形,無耳垂。身材變化大,從非常矮小到非常高都有。
蒙古羅人:分布在除了西部和南部以外的亞洲,北太平洋和東太平洋及美洲。
膚色從棕色到白皙,毛髮粗,波狀或直,臉部和身體體毛稀少。臉寬並傾向於扁平。在中部群體眼皮被一個內部皮膚皺褶覆蓋,但在其他地方該皺褶不明顯或沒有。牙齒經常有複雜的牙冠,上門齒內表面常為鏟狀。
澳大羅人:澳大利亞和美拉尼西亞的原居民。膚色深,頭髮以波狀或捲曲為主,兒童普遍為金髮。頭長而窄,有突出的眉脊和下頜。
這樣的描述的確是非常客觀的了,已絲毫不帶有任何價值判斷。然而客觀的描述未必就是客觀的事實。雖然避免了林耐、布魯門巴哈的種族主義偏見,卻繼承了他們的思維方式:無視人類形態變異的連續性,而根據某些特殊的形態將人類劃分成少數類型。典型是本質,而個體變異並不重要,這種本質主義的思維在西方學術界根深蒂固,即使在達爾文認識到每一個個體變異都可能是重要的,從而創建了群體思維之後一百多年,仍然有待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