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象萬千
洪振快 歷史學者
沈葆楨說:「以中國之心通外國之技巧可也,以外國之習氣變中國之性情不可也」。可以學技術,但不能變精神,這是清廷的既定目標。如果這批留學生能夠按原計劃在美國留學15年,他們中當有更多的傑出人才出現,對近代中國的進步貢獻會更大。
近代中國國門被迫打開後,不得不接受「船堅炮利」不如人的現實,不得不向西方學習。然而,怎麼學才能見效,卻是個問題。設立學校,聘請外籍教員授課,是一種學法;派人出國去學,又是一種學法。張之洞曾經說:「出洋一年,勝於讀西書五年」,「入外國學堂一年,勝於中國學堂三年」。可見張之洞認為出國留學效果會比較好,這也代表了當時有影響的一種看法。
近代中國官派留學生始於1872年,該年及其後三年中分四批共派出120名10歲-16歲幼童留學美國。幼童到美國後,產生了另一個問題,即他們學習技術的同時精神也被改造,而這不符合大清帝國官方的要求,留學計劃因此夭折。
清政府遣派幼童出國留學,目標是培養能為國效力的科技、外交人才。就這個目標來說,為國效力是目的,成才是手段;成才必須服務於為國效力的目的,如果不能為國效力,則成才無用。怎麼樣算為國效力?對於清政府來說,忠於朝廷才是為國效力。而如何保證忠於朝廷?這就需要在思想上進行灌輸、教育,按今天的說法,就是洗腦。而用於洗腦的教材,按照歷代統治者的經驗,儒家學說比較有效果;加上歷代皇帝的「聖諭」、「廣訓」,基本可達目的。所以,必須加強這方面的教育。當時,相對於西學,這些都稱為中學。
按此目標,在幼童赴美前官方已決定,隨團派出教習,對幼童「隨時課以中國文義」,以便他們從小就被培養識得「立身大節」。
到美國後,幼童們在接受美國教育的同時,分批輪流到留學管理機構——「中國幼童出洋肄業局」駐地接受中學培訓。規定是3個月一次,每次12人,14天一個培訓期。培訓期間,「每日卯時(早上5點-7點)起身,亥正(晚上10點)就寢,其讀書、寫字、講解、作論,皆為一定課程」。教習很嚴厲,管理很嚴格。
但是,這一做法遭到幼童和支持幼童的出洋肄業局副委員容閎的抵制,他們被指責「拋荒中學」。「拋荒中學」,成為留美幼童未完成留學計劃半途撤回的關鍵。
幼童在美國寄宿在美國家庭,在學校讀書又是和美國孩子在一起,穿中式服裝、留辮子都會被取笑,所以他們穿上了外國服裝,有些人還剪掉了辮子。這被視為大逆不道,受到了「極強烈的責難和規勸」。按照國內的規矩,幼童拜見肄業局正委員還要下跪行禮,但1879年底肄業局第四任正委員吳嘉善到任後集合訓話,幼童們不願行跪拜禮,這也被視為離經叛道,被斥責為「適異忘本,目無師長」。後來吳嘉善更發現留學生們的種種「罪狀」,除「拋荒中學,背棄孔孟之道」外,還有諸如「馳騁跳躍,有損儒者之風;運動換裝,棄我大清國服」等等。
留美幼童在美國生活、學習了多年之後,其精神上已逐漸美國化,對中學的認同下降,有些人甚至開始「厭棄儒學」,肄業局實施中學教育的難度越來越大,衝突也在所難免。對於大清國內執掌權柄的人來說,被迫學西學,那也僅是學技術以衛國門,留美幼童們的精神必須永遠符合他們的要求,不能改變。用沈葆楨的話說,「以中國之心通外國之技巧可也,以外國之習氣變中國之性情不可也」。可以學技術,但不能變精神,這是清廷的既定目標。
最後,吳嘉善等認為留美幼童「腹少儒書,德性未堅」,「固無論其學難期成材,即成亦不能為中國用」,不如裁撤算了。「即成亦不能為中國用」一句可能點到了清政府的痛處,故1881年6月19日清廷做出了全部裁撤留美學生的決定。同年8月、9月間,除因病去世及設法留美的人外,其餘94名幼童分三批被遣送回國。這些留學生後來為中國做出了重大貢獻,其中包括詹天佑。
實際上,在1881年他們中已有60多人進入美國的大學,但大多還沒有畢業,只有第一批赴美的詹天佑和歐陽賡在回國前剛從耶魯大學取得畢業證書。如果這批留學生能夠按原計劃在美國留學15年,他們中當有更多的傑出人才出現,對近代中國的進步貢獻會更大。(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