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單位,武夷山市、建陽區、光澤縣、邵武市人民政府:
為加快推進體制試點工作,切實加強武夷山國家公園的保護、建設和管理,根據機構改革和職能變動,對原有武夷山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進行調整完善,經省政府研究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成人員
召集人:李德金 副省長
成 員:尤思德 省政府副秘書長
陳起東 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
陳照瑜 省林業局局長
劉洪建 南平市人民政府市長
江忠欣 省委編辦副主任
潘乙凡 省發改委副主任
林巋然 省科技廳副廳長
莊天從 省司法廳副廳長
陳 強 省財政廳副廳長
翁惠明 省自然資源廳副廳長
虞平和 省生態環境廳一級巡視員
陳水樹 省水利廳副廳長
姜紹豐 省農業農村廳副廳長、一級巡視員
吳立官 省文旅廳一級巡視員
陸 軍 省市場監管局二級巡視員
傅柒生 省文旅廳黨組成員、省文物局局長
林雅秋 省林業局副局長、武夷山國家公園管理局局長
阮孟誠 省公安廳森林公安局局長
伍 斌 南平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
謝啟龍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市長
魏敦盛 建陽區人民政府區長
趙大建 光澤縣人民政府縣長
丁貴生 邵武市人民政府市長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林業局,主任由省林業局局長陳照瑜兼任,副主任由武夷山國家公園管理局局長林雅秋、南平市政府常務副市長伍斌兼任。聯席會議成員隨崗位人事變動而自動變更,不再另行發文。
二、主要職責
(一)聯席會議。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國家公園體制建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組織推進武夷山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和保護建設管理各項工作;推進落實《武夷山國家公園條例(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武夷山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區試點實施方案》《武夷山國家公園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組織修訂相關規章制度;研究協調解決武夷山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和保護建設管理的重大問題;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責任分工,主動作為、認真履責、密切協作、形成合力,積極推進武夷山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和保護建設管理工作(具體責任分工見附件)。
(三)聯席會議辦公室。承擔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負責收集並研究提出聯席會議議題,做好會議籌備和組織;督促、協調各成員單位履職盡責,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組織相關工作督查;完成聯席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工作規則
(一)聯席會議由召集人或其委託人主持,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可根據議題需要確定其他相關部門參會。會議議題由聯席會議辦公室會同相關成員單位研究提出,報召集人審定後安排。會議紀要由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起草,報召集人審定後分送各成員單位執行。重大事項及時報省委、省政府審定。
(二)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認真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主動研究、積極協調解決武夷山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和保護建設管理相關問題。
(三)聯席會議及辦公室不刻印章。因工作需要,聯席會議辦公室由省林業局代章。
附件: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責任分工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6月1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責任分工
省林業局:協調推進武夷山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武夷山國家公園建設管理,野生動植物、森林資源、溼地和生物多樣性的保護;指導試點區對森林資源保護、修復、利用、更新等進行監督檢查,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森林防火、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的編制和實施;指導建立試點區生態補償機制;支持試點區內國有林場改革與綠色發展。
武夷山國家公園管理局:推進落實武夷山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各項工作任務;負責統一履行試點區內的各類自然資源、人文資源和自然環境的保護與管理職責;受委託負責試點區內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的保護、管理;依法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等違法行為;依法履行特許經營權管理職責,會同所在地市、縣(區)人民政府加強對特許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
省委編辦:負責武夷山國家公園管理機構及編制的調整完善工作。
省發改委:負責將武夷山國家公園試點區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參與推進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工作和總體規劃實施;支持完善試點區生態補償機制;指導、支持試點區符合生態保護要求的項目建設。
省科技廳:負責指導武夷山國家公園試點區制定科研發展規劃、科學普及政策;支持相關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協同落實相關省級科研、科普專項資金。
省司法廳:負責牽頭組織有關單位持續完善武夷山國家公園相關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指導試點區全面依法行政;指導推進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和執法培訓工作。
省財政廳:負責健全完善武夷山國家公園財政體制,加大對國家公園保護建設管理和社區發展的投入;負責審核批覆武夷山國家公園管理局部門預決算,並監督執行;支持完善試點區生態補償機制。
省自然資源廳:負責指導做好武夷山國家公園總體規劃、專項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並監督實施;負責試點區內地質環境資源保護的監督管理;指導監督試點區內土地使用權租賃、轉讓等工作;指導、協調試點區內的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及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省生態環境廳:負責指導、協調武夷山國家公園試點區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配合做好國家公園內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指導試點區內的生態環境影響評價;指導、協調試點區內的生態環境監督執法。
省水利廳: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武夷山國家公園試點區內水資源保護、科學利用等工作,依法加強行業監管。
省農業農村廳: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武夷山國家公園試點區內農村土地承包、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農村宅基地等管理;牽頭會同省直有關單位指導督促試點區內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
省文旅廳:負責協調引導武夷山國家公園試點區內旅遊業發展;監督實施試點區旅遊發展規劃;指導監督試點區範圍內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省市場監管局:負責指導武夷山國家公園試點區內市場監管工作,指導開展試點區內相關標準的制定。
省文物局:負責指導、監督武夷山國家公園試點區內世界文化遺產的保護和管理,指導制定文物保護實施方案。
省公安廳森林公安局:負責指導、協調依法查處武夷山國家公園試點區範圍內森林和草原領域違法犯罪行為,以及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的火場警戒、交通疏導、治安維護、火案偵破等工作。協同林業部門開展防火宣傳、火災隱患排查、重點區域巡護等工作。
南平市政府和武夷山、建陽、光澤、邵武等縣(市、區)政府:協同推進武夷山國家公園體制試點有關工作;負責行使經濟社會發展綜合協調、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生態環境保護、市場監管、特許經營監管、旅遊服務等職責;做好國土空間管控、鄉村規劃及實施、景區管理等工作;協同國家公園管理局落實武夷山國家公園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開展茶山整治和復綠、「兩違」整治等工作;落實轄區內武夷山國家公園森林防滅火屬地責任,負責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省林業局、南平市政府、武夷山國家公園管理局應根據工作需要,定期召開武夷山國家公園工作協調推進會,研究解決體制試點和保護建設管理中的有關問題,聯合依法處理破壞自然資源、人文資源和自然環境的違法行為。
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會同其他省直有關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積極主動做好武夷山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和保護建設管理相關工作,將武夷山國家公園總體規劃相關重點項目納入本單位年度預算統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