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
【標準名稱】 I型低鹼度硫鋁酸鹽水泥
【標準類型】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業標準
【標準名稱(英)】 Type I low pH value sulphoaluminate cement
【標準號】 ZBQ 11003-86
【標準發布單位】 國家建築材料工業局1986-03-01發布
【標準發布日期】
【標準實施日期】 1986-10-01實施
【標準正文】
本標準適用於I型低鹼度硫鋁酸鹽水泥(簡稱I型低鹼度水泥)。該水泥用作玻璃纖維增強水泥複合材料。
1 定義與標號
1.1定義I型低鹼度水泥是以無水硫鋁酸鈣為主要成分的硫鋁酸鹽水泥熟料,配以一定量的硬石膏磨細而成,具有鹼度較低特性的水硬性膠凝材料。 1.2標號I型低鹼度水泥分為525、425兩個標號。
2 品質指標
2.1比表面積不得低於450m[2]/kg。 2.2凝結時間初凝不得早於25min,終凝不得遲於3h。 2.3強度各齡期強度均不得低於下表數值: MPa(kgf/cm[2])────┬────────────────┬────────────────│抗壓強度│抗折強度標號├────┬─────┬─────┼────┬─────┬─────│ 3d│ 7d│ 28d│ 3d│ 7d│ 28d────┼────┼─────┼─────┼────┼─────┼───── 525│ 29.4│ 39.2│ 51.5│ 3.9│ 4.9│ 5.4│ (300)│ (400)│ (525)│ (40)│ (50)│ (55)────┼────┼─────┼─────┼────┼─────┼───── 425│ 19.6│ 29.4│ 41.7│ 2.9│ 3.9│ 4.4│ (200)│ (300)│ (425)│ (30)│ (40)│ (45)────┴────┴─────┴─────┴────┴─────┴───── 2.4水泥鹼度灰水比為1:10的水泥漿液,1h的pH值不得大於10.5。 2.5水泥自由膨脹率 1:2.5砂漿28d自由膨脹率不得大於0.15%。用圓網抄取法工藝生產玻璃纖維增強水泥製品時,自由膨脹率可由用戶與生產廠協商決定。
3 試驗方法
3.1比表面積按GB 207-63《水泥比表面積測定方法》進行。 3.2凝結時間按GB 1346-77《水泥標準稠度用水量、凝結時間、安定性檢驗方法》進行。 3.3強度按Gb 177-85《水泥膠砂強度檢驗方法》進行。但水灰比固定為0.40。 3.4水泥鹼度按本標準附錄A(補充件)進行。 3.5水泥自由膨脹率按JC 215-78《鋁酸鹽自應力水泥物理檢驗方法》進行,但作如下更改:灰砂比1:2.5;加水量按流動度110 ̄130mm來確定;試體帶模在20℃相對溼度≥90%的條件下養護24h後脫模。
4 驗收規則
4. 1編號及取樣以100t為一個編號。日產量不足100t時,應以不超過日產量為一個編號。每一編號為一取樣單位。取樣應具有代表性,可連續取樣,也可以20個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樣品,數量不少於20kg。 4.2試驗及留樣每一編號取得的水泥樣應充分混勻。分為二等份,一份由水泥廠按本標準第3章規定的方法進行試驗;另一份密封保存二個月,以備有凝問時提交水泥質量監督檢驗部門進行復驗或仲裁。 4.3出廠水泥凡品質不符合本標準第2章規定的均為不合格品,不得出廠。 4.4試驗報告水泥廠應在水泥發出日起,10d內寄發水泥品質試驗報告。試驗報告中應包括除28d強度和自由膨脹率以外的本標準第2章所列的各項試驗結果。28d強度和自由膨脹率數值,應在水泥發出日起32d內補報。試驗報告還應附有該水泥的品質指標。
5 包裝與標誌
5.1包裝水泥須用防潮紙袋包裝,每袋淨重50±1.0kg。如購貨單位需要,包裝容器的種類和包裝重量可以改變。 5.2包裝標誌包裝紙袋或容器必須清楚標明工廠名稱、水泥名稱和標號、包裝日期、編號及嚴防受潮等字樣。並印有明顯的標誌以與其他品種水泥的包裝相區別。
6 運輸與貯存
水泥運輸與貯存時,不得受潮和混入雜物。應與其他水泥分別貯運,不得混雜。水泥貯存期為三 個月。逾期水泥應重新檢驗。
7 使用注意事項
7.1I型低鹼度水泥不得與其他品種水泥混合使用。 7.2I型低鹼度水泥與玻璃纖維複合的製品使用環境溫度不得大於80℃。 7.3 525I型低鹼度水泥主要適用於噴射工藝、425I型低鹼度水泥主要適用於抄取工藝生產玻璃纖維增強水泥製品。附錄AI型低鹼度硫鋁酸鹽水泥鹼度測定方法(補充件) A.1儀器用pHs-3型自動顯示數字酸度計進行測定。使用前必須用pH值為9.20的緩衝溶液對儀器進行標定。緩衝溶液可用GR硼砂3.81g溶於1000ml的二次蒸餾水中直接配製。 A.2試樣取混合均勻並已除去磁鐵的粉末試樣20g,在瑪瑙研缽中研細通過10000孔篩,裝入帶磨口塞的50ml試樣瓶內備用。 A.3操作方法稱取10g水泥試樣,置於塑料瓶內,加入煮沸並冷卻到室溫的蒸餾水100ml,旋緊蓋子。後搖或放在旋轉振蕩器上搖動1h(最好放入幾個瑪瑙小球)。然後用快速定性濾紙過濾。將濾液置於50ml乾燥燒杯中,立即在標定好的pHs-3型酸度計上直接測出pH值。附加說明:本標準由國家建築科學研究院提出,由建築材料科學研究院歸口。本標準由建築材料科學研究院水泥科學研究所、上海白水泥廠負責起草。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薛君圩、許溫葭、張仕琪。本標準委託建築材料科學研究院水泥科學研究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