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上有很多網友都在討論75歲老人誤種罌粟被判判刑5年,有很多人說老人這麼大歲數了,判5年是不是太重了?而且老人也不知道這個是毒品,也不知道是法律禁止種植的,俗話說不知者無罪,介於老人年歲高,是不是可以對她網開一面呢?
如果站在法律的角度來看,這名老人觸犯了刑法,理應判刑,但是如果站在道德層面上看,老人並不知道這個是毒品,據老人的家人說,老人是聽說罌粟花好看,所以在家種植,當時派出所到家裡檢查的時候發現了4104顆罌粟幼苗,直到被抓時,老人才知道種的是毒品不是花。
根據《刑法》第351條規定,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剷除,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經過公安機關處理後又種植的、抗拒剷除的,有這三條其中之一,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種植3000株以上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這位老人種植罌粟幼苗達到了4104顆,已經遠遠超過了3000株,站在法律的層面上來看,這名老人被判5年牢獄之災是合情合理,有的人說老人75歲的高齡了,而這也是無心之過,可不可以對她網開一面呢?對此法院作出了回應,老人在審理的過程中曾多次供述自己知道種的是罌粟。
在筆者看來,任何人都不能逃脫法律的制裁,如果這次放過了這個老人,那麼接下來就有可能會有人讓老人種植罌粟,反正被查之後就說是養花,你也不能把我怎麼樣,不管這位老人知不知道自己種的是毒品,都應當對她作出判刑,法律是法律,道德是道德,二者不能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