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物體運動不能超過光速?世界的因果律會瞬間土崩瓦解?

2021-01-12 中國科普博覽官方

出品:科普中國

製作:sym cheng

監製:中國科學院計算機網絡信息中心

1905年愛因斯坦提出了著名的狹義相對論。在這個全新的理論中,宇宙中的一切物體的運動速度被規定都不能超過光速。這個和過去的物理學格格不入,甚至有些蠻橫的規定到底是怎麼出現的呢?以及為什麼物理學家對超光速就那麼諱莫如深呢?

圖片來自網絡

一. 光速不變的歷史背景

其實早在19世紀末的時候,物理學家就已經察覺到一些光速的不尋常了。光速的異常第一次出現在電磁波裡面。當時英國物理學家麥克斯韋剛剛提出著名的麥克斯韋方程組,統一了電磁學。人們很快發現,根據麥克斯韋方程組的預言,光速在任何參考系中似乎都應該是一個常數和光源,和觀察者的速度都無關。這句話的意思是說,我手拿一隻電筒,我看到電筒放出的光以光速往前運動。這很自然。不過如果我坐上一個0.5倍光速向前運動的火箭,我看到電筒的光還是以光速向前運動,而且沒有上火箭、靜止著站在地面的其他觀察者看到的光也是以光速向前運動,這就實在是太奇怪了。

二. 實驗與兩大基本假設

在電磁學理論剛出來的時候,物理學家們對光速不變這樣的推論其實是拒絕的。這太違反直覺了,一定是電磁學理論在什麼地方出了問題。然而經過了很長時間的摸索和修改,光速不變的這朵烏雲不但沒有從物理學的理論框架中消失,反而變得越來越強烈和明顯,想忽略都不行。

在1887年,兩位實驗物理學家,麥可遜和莫雷嘗試通過麥可遜幹涉儀來測出光速相對於地球公轉速度的變化。

然而實驗事實卻以很高的精度告訴他們,儘管地球的公轉速度一直在不斷改變,但在地球上測到的光速卻是時時刻刻都是一樣的。這就意味著光速真的跟地球參考系的公轉速度沒有任何關係。

圖一: 麥可遜莫雷實驗原理圖

麥可遜-莫雷實驗非常強有力地表明了光速就是自然界裡的一個非常特殊的速度,好吧,既然實驗沒有辦法否定它,人們只好學習如何去理解並接受這一事實。到了1905年,瑞士專利局的一個年輕人,阿爾伯特·愛因斯坦決定正式承認光速不變這個事實,並將光速不變作為一個基本假設放入它的新理論中。這個新理論就是後來大名鼎鼎的狹義相對論。

狹義相對論建立在兩大基本假設之上,其中一個是相對性原理,即要求物理定律不依賴於任何具體的慣性參考系。所以的慣性參考系均是平權的。第二個假設就是光速不變。但非常奇妙的是,人們發現這兩個看似簡單的基本假設要同時滿足的話,必須付出非常巨大的代價。因為這兩個假設在牛頓的絕對時空下是互相矛盾的。所以如果它們兩者都對的話,就一定意味著時間和空間不再是以前那種絕對的物理對象了。我們必須建立全新的時空。

三. 光速不變帶來的時空觀

如果我們用一種叫做洛倫茲變換的數學工具來代替牛頓時期的伽利略變換。那麼愛因斯坦提出的兩大基本假設就可以同時得到滿足。

圖二:慣性參考系的洛倫茲變換

但代價是,在不同的慣性參考系中長度不再是不變的了。時間的流逝速度也不再是一樣的了。甚至在不同的地方,時間的先後順序都不一樣了。在一個參考系中A事件在B事件之後發生。換一個參考系,A事件就有可能在B事件之前發生。也就是說,未來會變成過去,過去會變成未來!

四. 如果超過光速會發生什麼?

未來跟過去居然也是相對的。那這樣依賴於時間順序的因果律不是就完全亂套了嗎?不過還好。如果我們觀察得更細緻一些,我們就會發現時間順序的顛倒並不是一個普適情況,要發生過去和未來的顛倒需要滿足一些前提條件。這個條件就是:如果兩個觀測者看兩個事件A,B的發生先後順序要顛倒的話,則要求這兩個事件在時空上的間隔是一個類空間隔才行。

什麼叫類空間隔呢?

圖三:時空圖

我們如果用時空圖來表示我們這個世界,水平方向是我們的空間坐標,豎直方向是我們的時間坐標。那麼光線運動的軌跡就一定處於一個45度傾角的圓錐中,這個時空圖上的圓錐就叫做光錐。它把我們的時空分成了三部分,分別是:處在光錐內部的,叫做(關於原點的)類時間隔。處在光錐之上的,叫做(關於原點的)類光間隔,和處在光錐之外的,叫做(關於原點的)類空間隔。

類空間隔的一個特性我們剛剛說了:兩個事件的時間先後順序想要顛倒的,這兩個事件必須處於類空間隔上。

類空間隔另一個的特性是:如果想從原點到達類空間隔的任何位置,那麼運動速度必須要超過光速才行。

兩個特性一結合我們就會發現:任何能量,物理和信息都不能超光速傳播!為什麼呢?因為如果有任何一種信息可以超過光速,那麼它就可以從事件A到達事件A的類空區域上的一個事件B。而類空間隔的兩個事件AB不具有絕對的過去和未來。這就使得從A,B既可以是對方的過去,又可以是對方的未來。而如果A,B之間還有超光速的信息往來。那麼這就意味著我們可以從未來發送一些信息來影響過去了! 這樣世界的因果律會瞬間土崩瓦解。

而這正是物理學家們如此固執地堅持任何信息一定不能超過光速傳播的原因。

「科普中國」是中國科協攜同社會各方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科學傳播的科學權威品牌。本文由科普中國融合創作出品,轉載請註明出處。

相關焦點

  • 因果律阻止了它的發生!
    比如質增效應,對觀察者而言,如果物體速度越來越接近光速,那麼其質量就會增至無窮,而進一步的加速則變為不可能(實際上用能量變為虛數的觀點則更為嚴謹,下文會提到)。第二個:告訴他們,現實世界不存在絕對剛體,無限長的棒子在受力時必定產生形變,而這一過程的傳遞速度大小實際上就是固體內部的音速傳播數值,利用應力波傳遞信息,除非是剛體,否則不可能超越光速。
  • 光速是極限,為什麼不能突破光速極限?
    在如今的科學認知中,光速是目前已知最快的速度,宇宙內的速度上限也就是光速,任何東西在任何人的眼中都不會比光速快,人類不能超越光速?因為這會打破因果律。那麼會發生什麼事呢?隨著飛船越來越快,在他眼中光子從離開手電筒到擊中目標的時間會越來越短。在某個時刻,飛船速度足夠快,他會看到光子在離開手電筒之前就擊中目標了。 這顯然講不通,違背因果律。結果是由原因引起的,而不是反過來。
  • 為什麼信息與能量不能超越光速?愛因斯坦:超不了,會因果顛倒
    如果我扣動扳機,一顆子彈沒有任何延遲,瞬間以兩倍光速飛向你,那麼你會先中彈,還是先看見我扣動扳機呢?答案:會先中彈後才看到我扣動扳機。因果順序眼睛對外界接收信息需要依靠光,晚上燈一關,光沒了,伸手不見五指,沒有信息來源。
  • 既然任何物體的運動速度不可能超過光速,那宇宙中的非物體呢?
    宇宙間物質運動的最高速度不能超過光速,這是相對論的理論基礎,更是我們這個宇宙的存在基礎。那麼宇宙中有沒有運動速度超過光速的非物體?答案是肯定的。為什麼呢?相對論的光速限制原理指的是傳遞能量或信息的物質的最高速度不能超過光速,那些不傳遞信息的物質以及非物體並不在此限制。比如說量子糾纏、空間的膨脹、意識等等。量子糾纏是非定域化的,它把整個宇宙看成一個整體,知道其中一個粒子的狀態,另一個粒子的狀態馬上就知道了,不管它多遠,速度遠超光速,但這裡面沒有任何的信息或能量的傳遞。
  • 為什麼光速是宇宙最快速度?超光速會有什麼後果?
    光速不但非常快,而且還被認為是宇宙的速度上限。那麼,為什麼說光速是宇宙中最快的速度呢?這一切都要從光速不變原理說起。麥克斯韋發現了一個很特殊的光速公式:上述公式右側的兩個參數都是恆定的常數,這意味著光速也是恆定的大小。
  • 相對論說有質量物體不能達到光速,宇宙膨脹超光速是否違反相對論
    相對論說的有質量物體不能達到光速指的是有質量的物體不能通過有限加速達到光速,這是根據光速不變原理建立的四維時空推理得到的。 愛因斯坦在提出狹義相對論時設定了一個公設——光速不變。根據光速不變可以建立了一個包含時間維度的四維時空,而在四維時空中,速度的極限就是光速!
  • 超過光速之後會怎樣,穿梭時空進行時空旅行?
    愛因斯坦曾把光速稱為「宇宙的速度極限」。他還聲稱以超過光速的速度旅行違反了因果關係原理。對於外行人來說,這意味著因果關係。超光速是基於光速之上,何為光速?光速是指光波或電磁波在真空或介質中的傳播速度。另外真空中的光速是目前所發現的自然界物體運動的最大速度。速度的合成不遵從經典力學的法則,而遵從相對論的速度合成法則。
  • 為何在「相對論」中,物體的運動速度,無法超過光速?
    而在相對論當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原理,那就是「光速不變原理」。所謂的光速不變,就是指無論在什麼樣的參考系當中,光的傳播速度都是恆定的。但是相信許多的朋友應該都想過這樣的一個問題:如果在一個以0.8倍光速運動的物體上,把另一個物體的速度也加速到0.8倍光速,那麼這樣一來第二個物體的速度豈不就是0.8+0.8=1.6倍的光速了?
  • 為什麼任何物體無法超過光速?
    大家經常聽到一句話,光速是宇宙速度上限,也就是任何物體無法超光光速。根據上一期的文章,速度具有相對性,需要選參考系才有意義。一個物體我選A做參考系,速度是10m/s,我選B做參考系,速度是10000m/s,那會不會我選擇到一個參考系,速度大於光速?按照常規思維,參考系這麼多,我為啥選不出一個參考系,發現一個物體速度超光速呢?
  • 量子力學違反了因果律?還是因為量子力學不適用因果律?
    其實關於物質本身的規律是很難用因果律來形容的,特別是微觀量子世界,試圖用經典力學來解釋?還有那位打算獲知宇宙某一時刻的狀態而計算出宇宙未來的拉普拉斯則更是異想天開!二、量子力學違背了因果律嗎?最典型的運動案例是電子的運動,曾經以為電子就如行星一樣在原子核外圍的圍繞中心運動,但很可惜不是,電子有規定的軌道,但那只是它隨機出沒的區域,如果給它的能量足夠高,那麼它會可躍遷到更高的軌道,中間沒有過程,突然就在那裡出現了,請問你需要這樣的技能嗎?
  • 「光速不變」是什麼意思,是什麼限制了超光速現象?
    質增效應:意思就是說,對於一個有質量的物體,它的速度不可能等於或大於光速,因為在它加速的過程,越接近光速,質量就會越重。當達到99.9%的光速的時候,物體質量也會增加到無窮大,再想加速,就需要無窮大的能量。而無窮大的能量在宇宙中是不存在的。
  • 為什麼光速被限定了?愛因斯坦早已預料,人類無法超越光速
    但其實不是這樣的,愛因斯坦曾經說過,一個有質量的物體,它的速度是有限的。物體進行運動,是可以無限地接近光速,但是卻永遠都無法達到光速。科學家表示,由於受到了限制,在宇宙當中,目前最快的速度就是光速。這樣就引起了很多人的質疑,究竟是什麼原因,使得人類一直無法超越光速呢?其實這個道理很簡單,愛因斯坦以簡單的話語,就解釋了這個問題。
  • 為什麼不能超過光速?科學事實和理論分析給出了答案:光速是極限
    畢竟,在如此長的一段時間內,它們很容易與某個宇宙物體相撞,而且它們發出的信號將在大約十年後停止到達地球了。那麼,為什麼它們不能以光速發射信息,或者為什麼它們不能在太空運動中發展成這樣的速度呢?首先,讓我們看看在物理學中,為什麼光速是一個常數?為什麼任何物理物體的運動速度都無法越過它呢?光速是如何變化的?誰證明了這一點?
  • 叔本華:世界是由因果律連接而成
    而本文就因果律在客觀存在中的更加具體的表現形式進行了論述,以使因果、邏輯等抽象的概念「具象化」,更易理解。 自上篇對康德認識論哲學的探尋後許久沒有發文,筆者也在一邊學習一邊希望通過這個平臺和大家實現更多思想的交流,但首先自己要學習。 因而這篇文章並非原創,但會在後續更多推送原創內容。 謝謝大家,希望更多人關注、分享、留言互動。
  • 為什麼光速恆定無法超越?或許這就是一個宇宙牢籠
    從古至今,光始終是我們感知世界和傳遞信息的重要渠道,同樣,也得益於研究光,產生了影響深遠的相對論和量子理論;人類對宇宙的所有認知都是來源於光,包括大爆炸理論等等,都是基於光的紅移理論建立的。光是如此的神奇,但是光又是如此的殘酷,因為根據相對論,所有物體的運動速度都不能超越光速,而光速居然是一個恆定值!這意味著,所有物體都不可以超越這個數值c=299792458米/秒。
  • 一個物體超過光速可不可以穿越時空?
    超過光速就意味著這個物體已經擺脫我們這個宇宙時空的束縛,已經不以我們宇宙的時間和空間方式存在了,宇宙對於這個物體來說崩塌了,這個物體成為真正的永恆的自由者。別說穿越時空能到我們宇宙的任意時空點(無論多少億光年遠,多少億年前,都不費一點時間),實際上它根本就不在時空中了(比穿越厲害多了)。它已窺探到了宇宙的真正秘密和本質,成為宇宙的主宰者和宇宙規律制定者,它的「法力」比孫悟空和如來佛大多了。
  • 為什麼物體運動速度無法突破光速?蟲洞穿梭真的能實現嗎?
    有人會說是科技,但也有人會說靠得是速度,只要交通工具的速度夠快,走遍地球甚至走出地球都沒有問題.只要速度快,我們可以達到地球甚至宇宙的大部分地方.我們生存在地球上,出現了一個相對極限的速度:音速,如果以這個速度飛行,環遊世界不超過兩天.在過去科學家們認為突破音速遙遙無期,然而現在戰鬥機的速度就已經能夠實現超音速飛行,音速飛行不再是限制.
  • 狹義相對論如何限制超光速
    ③質量增加一個相對於你運動的物體它的質量是會增加的,它運動的速度越快質量越大,當速度等於光速的時候,質量無窮大。時間延緩,限制了信息傳遞的速度不能超越光速為什麼呢?因為信息傳遞的速度一旦超光速就會違反因果律,因果律說的是第1個事件(因)和第2個事件(果)之間的關係,其中在時間線上,因必須要在果之前。
  • 為什麼物體接近於光速運動時,質量就接近於無窮大?
    對於牛頓力學而言,物體的質量是個不變量,不論物體身處怎樣的運動狀態(只要不解體之類的就行),質量都不會變化,但這一點在相對論中不成立。狹義相對論中有動質量一說,我們暫且認為這一概念是合理的(為什麼說這句話呢,實際上動質量只是相對論初期的提法,後來隨著相對論的發展,人們發現動質量的存在實屬多餘),而動質量與物體的速度相關聯,具體公式如下:其中c代表光速,v是物體速度,m0是物體的靜止質量,我們發現隨著物體速度的增加,動質量會變得越來越大(如果速度為零,則動質量就是靜止質量
  • 如果,一個物體運動的速度超過了光速,我們能夠看見它嗎?
    源點的運動引起波長變化當物體正在穿過或剛剛穿過你時,首先你會看到藍移的光接近你(由于波長的聚集或縮短導致隨著光的頻率增加,對於一個靠近的物體會發生都卜勒藍移),然後你會看到當物體遠離你時來自它紅移的光(由于波長的伸展導致隨著光的頻率減小,對於一個遠離的物體會發生都卜勒紅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