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3日),又有「老虎」獲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書記張琦受賄案,對被告人張琦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受賄違法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張琦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經查,2005年至2019年,張琦利用擔任海南省三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三亞市委副書記、海南省儋州市委副書記、儋州市人民政府市長、儋州市委書記、海南省委常委、三亞市委書記、海口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個人和單位在土地開發、項目承攬、工程推進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07億餘元。
張琦涉案金額過億,其腐敗問題可謂極其嚴重。他作為省會城市的原市委書記,不僅沒能以身作則,還帶頭腐敗,不僅徹底摧毀了自己的前途,也嚴重損害了黨員幹部的形象,對當地的政治風氣造成了不容忽視的汙染。
「海運倉內參」(ID:hycplb)注意到,張琦是近期海南省打掉的一頭重量級「老虎」。2019年9月6日,張琦落馬,近半年後,今年3月4日,張琦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處分通報顯示:經查,張琦喪失理想信念和黨性原則,背棄初心使命,背離新發展理念,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到位;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不法私營企業主的宴請和旅遊安排;收受禮品、禮金;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項目承攬、土地徵收拆遷、幹部職務晉升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家風敗壞,夥同家人大肆收錢斂財、大搞權錢交易。
法院判決書中提到的張琦具體問題,印證了之前紀檢監察部門「雙開」張琦時的通報內容。與此同時,張琦也被紀檢部門稱為「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的腐敗典型」。
近段時間,海南省的反腐力度不斷加大,除了張琦,今年還有多名擔任要職的海南官員被查。尤其是海南省最具影響力的兩座城市——海口與三亞,都有一些反腐案例很值得關注。
今年4月2日,海南省三亞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藍文全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經查,藍文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從事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放貸活動;違反工作紀律,幹預和插手工程項目承發包。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招投標、打擊違法建築、廣告牌審批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10月23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孫芬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經查,孫芬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選拔任用幹部;違反廉潔紀律,縱容、默許親友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幹預插手工程項目。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11月1日,海南省委常委、三亞市委書記童道馳落馬。11月17日,三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九三學社海南省委原副主委李柏青落馬。
一個省在短短一年之內,就有多名高級官員被查或「雙開」,顯然不同尋常。海南省的強力反腐行動在引起外界高度關注的同時,也說明當地的政治風氣正在得到有效淨化。
如今,張琦案已經宣判,判決結果再次說明:不論官員擔任何種職務,只要違紀違法,必然要付出代價。面對反腐利劍,問題官員還應儘早主動投案,莫要等到無路可逃時再追悔莫及。
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央視新聞等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