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彈和氫彈一直被稱為人類的超級武器,因為它們運用了宇宙中最常見的產生能量的方式:質量轉化為能量。這來源於愛因斯坦在1905年提出的質能等效原理的最強應用,而其中產生的能量是無法預計的。就算是時代進步,新武器的能量釋放也將很難超過它。那麼既然原子彈的爆炸原理已經公之於眾了,為什麼世界上的有核國家還是寥寥無幾?
哈恩和斯特拉斯曼在1938年也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發現了原子彈的原理是重核裂變。之後科學家們發現了核裂變可以產生超乎想像的能量。這個時候德國已開始召集科學家來研究原子彈,美國總統羅斯福在籤署的聯合信中也同意了製造原子彈的曼哈頓計劃。後來的結局我們也都知道了,曼哈頓計劃在奧本海默的領導下成功研製出原子彈,但是德國卻沒有成功,有傳言表示當時的日本也在致力於研究原子彈。但是無法造出原子彈也並不可恥,就算是在將近百年之後的現代研製出原子彈的國家也就那麼幾個,原子彈究竟難在了哪裡?
德國沒有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成功研製原子彈的原因到現在也是一個謎團,不過據說是在臨界質量的計算上出現了一些問題。鈾原子在被中子撞擊後會分裂成k氪92和鋇141,同時會釋放2-3個額外的中子,這些中子會撞擊其他原子核形成鏈反應,但這其中面臨一個問題就是它必須撞擊到原子核以才可以進行反應。原子內部是空的,需要具有足夠大的質量以允許中子在飛出之前撞擊原子核。
因此,可以保證中子撞擊下一顆原子核的最小質量就是臨界質量。海森堡犯了一個錯誤,原子彈需要幾噸鈾235,這是難以實現的,德國製造原子彈的信心從一開始就不足。提純鈾235是一件極其困難的事,天然鈾的重量只有0.72%為235鈾,其餘為鈾238。兩者的化學性質幾乎相同,要製造一顆原子彈,至少需要90%或更多的武器級鈾,並且需要15公斤以上,所以如何分離成為一個巨大的問題。
除了技術上的難題還有就是在法律上各國也在遏制核武器的發展。我們在這裡必須要知道兩個事件,一個是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在1957年7月29日成立,它是促進和平方式使用核武器的機構;另一個是籤署了《核不擴散條約》。1959年和1961年,聯合國大會相繼通過了愛爾蘭關於讓核武器國家不向非核國家提供核武器的要求。在1965年8月和9月,美國和蘇聯在日內瓦的18個國家裁軍審議委員會提出了一項防止核武器擴散的條約草案,並於1968年6月12日在聯合國大會上通過了該草案。該條約規定,自1967年1月1日製造和爆炸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裝置的國家被允許保留核武器,其他再造就是違法的了,將受到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