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報廢,一直都是很多車主的夢魘,私家車還好,尤其是作為一些運輸用途的車輛,到了一定的年限,就必須進行報廢。這個時候的車子,千萬不要覺得還有任何殘留價值對於汽車的報廢只能是按照重量折算價值。是的,你沒聽錯,那個時候的車子,可能價值都不如一堆廢鐵。
截止到2020年6月份,公安部統計全國的汽車保有量達到2.7億輛,按照報廢要求每年的報廢車輛近千萬。但實際上僅2019年一年的回收數量才只有195.1萬輛,報廢回收率為0.75%。要知道在歐美發達國家,數字可以達到3%-5%,怎麼到了中國就變得這麼低呢?
其實原因非常簡單,就是因為報廢價值過低,車主並不認可。以前的汽車報廢價值低,一直都是靠國家的政策補貼,但就算是這樣,車主也覺得是一筆損失。按照一款成交價格為140萬的車輛計算,15年就需要報廢,補貼的價格僅為18000元,就算是再加上廢鐵的回收價格,一噸重的車子回收價格也就是在1700元左右,算來算去都不到當時的一個零頭。對此車主很難接受。
從2020年9月1日起,我國將施行《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中,發動機、變速器、方向機、前後橋以及車架等五大總成可以進行拆解,並且單獨評估價值後準備回收利用,這樣可以增加報廢汽車的價值。以發動機為例,基本上現在的材料總重量約為250公斤,按照之前的廢鐵回收價格也就是500元左右,但是現在再製造之後的價格,最低也能達到2000元,有些甚至可以過萬。
好,這對於需要報廢車輛的車主算是一種金錢和心理的慰藉。但是新的問題又來了,按照《細則》要求拆解之後的五大總成如何合理、合法的進入市場讓很多人產生了擔憂。雖然《細則》的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回收拆解企業應當建立報廢機動車零部件銷售臺帳,如實記錄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數量、型號、流向等信息,並錄入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應用服務系統。回收拆解企業應當對出售用於再製造的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按照商務部制定的標誌規則編碼,其中車架應當錄入原車輛識別代號信息。但其實這方面的監管還是存在難度,到底未來能不能正常實施還是需要相關部門的嚴格管理。
鬼扯:按照這樣的報廢標準,很多車主是願意去選擇的,畢竟車輛到了一定的年限,再開下去就是對自己和別人生命的褻瀆。可是140萬變成2萬,誰也接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