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非法集資案件頻發。犯罪分子使用多種手段,編造虛假項目引誘投資者參與。在高額回報的誘惑下,部分投資者喪失基本的判斷,誤入非法集資陷阱,造成財產的巨大損失。非法集資活動存在的土壤是什麼?廣大投資者為什麼輕易涉足?市處非辦首次披露島城兩大非法集資案件,為市民深度解讀有代表性的非法集資案例,提醒廣大投資者,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盲目參與風險損失自擔,並呼籲廣大市民:拒絕高利誘惑,遠離非法集資!
案例1
民間借貸變吸金「黑洞」
2010年4月至2012年3月,青島盛世順馳投資抵押房產顧問有限公司法定代表王某某以公司名義,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方式還本付息,面向社會公眾大肆吸收存款,公司初期約定借款利率為年息20%。後來為了吸收更多的人投資,王某某採取加息的方法吸引社會公眾投資,月利率漲至1.7-4%不等。自2010年4月17日至2012年3月6日,該公司共向290餘人非法吸收存款共計人民幣1.97億餘元,向存款人返還本金、支付利息金額為人民幣4700餘萬元,造成存款人直接經濟損失共計約人民幣1.5億餘元。王某某等人的犯罪行為嚴重擾亂了金融秩序,涉案金額巨大,均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2015年4月30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王某某無期徒刑。
案例2
「高新技術」騙數億資金
自2007年開始,青島漢唐風電開發有限公司負責人劉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資金用途,以投資風力發電項目及公司缺少資金等為由,誇大該項目的盈利前景,以高息為誘餌,通過帶領投資人到風力發電現場考察、打廣告的方式騙取投資人的信任,向200餘名不特定的社會公眾非法集資,共計人民幣5.7億餘元。其中,多數款項用於償還前期集資人的本金及利息,投資風力發電項目約5700餘萬元,另外一小部分集資款用於投資中草藥、房地產等項目,致使被害人2.3億餘元資金不能償還。 2014年8月,劉某被省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分析
高息加宣傳蠱惑投資者
據了解,兩個案件的共同點是「高額收益誘惑」,這也是多數非法集資的特點。順馳公司與投資者籤訂合同時,約定借款年利率高達20%,月利率竟漲至1.7-4%不等。 「風力發電」案件中,犯罪分子為騙取投資人持續投資,劉某等人將後期集資款多數用於償還前期集資人的本金及利息,給集資人造成投資收益可觀的錯覺,不斷滾大了非法集資的雪球。一旦資金鍊斷裂或案犯捲款潛逃,投資人便無法收回資金,甚至可能血本無歸。對民間借貸活動,廣大群眾一定要謹慎參與,通過正規途徑投資理財。
警示
認清所謂「高新技術」
近年來,新能源、生物養殖等高新技術屬熱門行業,犯罪分子利用廣大投資人對高新技術行業的興趣,大肆進行非法集資活動。廣大群眾一定要認清這些所謂的高新技術項目的本來面目,通過多種途徑詳細了解項目的真實背景,理性分析項目的盈利前景,切勿盲目追捧高新技術行業。
新聞連結
冷靜分析「高額回報」
社會公眾識別和防範非法集資,應注意以下四個方面:
一要認清非法集資的本質和危害,自覺抵制各種誘惑。堅信 「天上不會掉餡餅」,對「高額回報」、「快速致富」的投資項目進行冷靜分析。
二要正確識別非法集資活動,主要看主體資格是否合法,以及其從事的集資活動是否獲得相關的批准;是否是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是否承諾高額固定回報,非法集資行為一般具有許諾高比例集資回報的特點;是否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性質。
三要增強理性投資意識。高收益往往伴隨著高風險,不規範的經濟活動更是蘊藏著巨大風險。因此,—定要增強理性投資意識。
四要增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意識。非法集資是違法行為,參與者投入非法集資的資金及相關利益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