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建築設計規範》(JGJ64-1989)第4.2.3條規定,「二、排風罩口吸氣速度一般不應小於0.5m/s,排風管內速度不應小於10m/s;」本條在《飲食建築設計規範》(JGJ 64-2016)報批稿中已經沒有「排風管內速度不應小於10m/s」的要求;而《全國民用建築工程設計技術措施暖通空調·動力》(2009年)第4.2.10條規定,「廚房排風系統的設計,還應符合下列要求:……,2 風管風速不應小於8m/s,且不宜大於10m/s;排風罩接風管的喉部風速應取4~5m/s。」建議風管風速取8~10 m/s。
以前曾錯誤的將設計除塵風管的自淨風速的概念應用到廚房的排油煙的風管設計中,管內風速高達12~15 m/s,在此風速下,當排風流經彎頭處排風中的油霧顆粒在強大的離心力作用下,被甩向管壁並粘附在管壁上,本可隨風排走的油霧反被截留在排油煙管內,在水平排風管中,由於排風方向與管底排油的坡向恰好相反,因此,管內的風速越大,積存在管底的油和冷凝水越多,而且積存在排風管底部的油水混合物在高速排風的推動下還會在立管處發出強烈的拍打風管管壁的水擊聲,可見源於粉塵顆粒除塵系統的自淨風速不適合廚房的油煙與廢蒸汽的排風系統,設計廚房排油煙風管時採用合理的風速不但可有效節省廚房排風系統的能耗,還將有利於系統的除油和排水,因此,局部排風系統的管內風速應按8m/s設計,當吊頂空間受限確有困難時,其管內風速不得超過10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