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賈璉貪了林家的財產一說開始盛行,這種說話的依據就是,第一,林黛玉之父林如海的喪事時,賈璉在場;第二,某一次賈璉說了一句:再發個兩三百萬的財就好了。僅憑這兩句,有人就腦洞大開的分析出,林如海手裡有巨額財富,這些財富都被賈璉貪了去了。甚至還有更完整的,說這些財產被挪用蓋了大觀園了。
唉,這些人不去做私家偵探真是可惜了的。
林如海手裡有沒有大筆財富,書中沒有明確交代,只是,林如海祖上四代世襲列侯,林如海又是科第出身,又擔任巡鹽御史,這是眾所周知的肥差,不管他是否廉潔,林家都沒有貧窮的道理,這個我也認可,否則,賈家也不會把自己家千尊百貴的小姐嫁給他。
然而,別忘了,賈家也是世襲公爵,家中田產房屋無數,到賈璉時也已是第四代,也沒有貧窮的道理,而且當時賈家個個都身擔要職,不可能指望著侵吞親戚的財產生活。
那麼,林家的財富和賈家比如何呢?黛玉進賈府的時候或許我們可以看出一些端倪,「他外祖母家與別家不同,他近日所見的這幾個三等的僕婦,已是不凡了」,「黛玉只帶了兩個人來,一個是自幼奶娘王嬤嬤,一個是自幼隨身的,名喚雪雁。賈母見雪雁甚小,一團孩氣;王嬤嬤又極老,料黛玉皆不遂心省力的……」自己的獨生女兒出遠門,只帶兩個傭人,這和賈家幾位小姐,「除自幼乳母外,另有四個教引嬤嬤,貼身掌管釵釧盥沐兩個丫鬟外,另有五六個灑掃房屋,來往使役的小丫頭」的待遇,簡直沒法比。所以,雖然林家也不會貧窮,但是和賈家比起來,還是天差地別。所以,賈璉指望貪了林家的財產過日子,真是無稽之談。
林如海的喪事時,賈璉在場沒錯,林如海雖是他的親姑父,他也只是外姓人,輪不到他做主。而且,別忘了,當時林黛玉也是在場的,林黛玉也是心較比幹多一竅,怎麼可能任由賈璉把父親的財產全部霸佔了都不知道,還在書中不止一次的說自己是貧家的丫頭。
在明清時,關於絕戶的財產怎麼處理,是有明確規定的,「凡戶絕財產,果無同宗應繼者,所生親女承分」,親女排在同宗的後面,那麼,林家有沒有同宗呢?書中交代的很明白:「子孫有限,雖有幾門,卻與如海俱是堂族而已」——堂族,同宗而非嫡系的親族——所以,林家的同宗還是有的,根本輪不到賈璉做主。
對比一下,秦鍾死的時候,脂硯齋特意有一句批語,見下圖:
「這嬸母兄弟是特來等分絕戶家私的」,這幾個嬸母兄弟,還是秦鐘的遠房,按照現代的觀點,秦鍾死了,賈蓉作為秦家的女婿,是最有資格分的秦家的財產的,然而,在那個年代,賈蓉只能靠邊站,能分財產的只能是姓秦的,哪怕是遠房,也比賈蓉這個嫡親的女婿有資格。
而且,曹公每一處文章都有幾重深意,書中作為絕戶死的人只有兩個,一個林如海,一個秦鍾,正寫秦鐘的死,也是在暗寫林如海死時的情況。
所以,林家的財產,賈璉根本沒有資格染指。甚至林黛玉都沒有資格繼承,在宋朝的時候,還有未嫁女可以獲得嫁妝的一部分,在明清的時候,這部分規定根本就沒有了,只能由同宗繼承。所以,後文才有王熙鳳說的,寶兄弟和林妹妹,他們倆一娶一嫁,老太太自有體己拿出來,不必動用官中銀子。
也有人可能會說,以賈家的勢利,賈璉有沒有可能強霸了林家的財產呢?或許有可能,但是,從石呆子的扇子事件中,我們可以看出,雖然賈璉「連油鍋裡的錢都要撈出來花了」,但是他倒不是會倚仗權勢強霸別人財產的人。
而且,還用精明睿智的賈母做林黛玉的堅強後盾呢,林黛玉在賈母心中可比賈璉重要多了,賈璉若是強霸了林家的財產,賈母豈能善罷甘休。
所以,別再人云亦云的說賈璉霸佔了林家的財產了,林家就算留下的有財產,也只能被林家的同宗瓜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