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動車保有量一再攀升的情況下,種種亂象卻迅速捲土重來,形成了屢禁難絕的局面。
報廢車零件拼裝
屢打難絕
「一天要送上百件快遞,就要求我們的車跑得快、拉貨多,價格還不能貴,而正規廠家生產的車是達不到這些要求的。」在北京市朝陽區一個小區裡,一名騎著電動車的快遞員告訴記者,從他的車身上則看不到商標、廠家信息等。
這名快遞員說,他們的車普遍都是經過銷售者改裝的電動三輪車和電動自行車。拼裝車、改裝車湧入使電動車市場良莠不齊的狀況長期存在。
記者從交管部門了解到,這些車很多都是使用報廢車輛的零件拼裝而成,在安全性能方面存在諸多隱患。
據統計,今年1至7月,北京市發生涉及兩輪摩託車、電動(燃油)三輪車的傷人事故341起,傷500人,傷人數較去年同比上升99.2%。
無牌上路
車主安全意識差
在北京朝陽區青年路地鐵站口存車處,每天有大量電動自行車存放。記者5日發現這裡的電動自行車超過200輛,基本沒有正規牌照。
「路上那麼多車有幾個上牌的?警察根本管不過來。」多個電動自行車商店的經營者均持這樣的「觀點」。
「超標電動車速度已經達到摩託車的標準,早超出了非機動車的範疇。電動三輪車應按照機動車管理,駕駛人員必須考取相應的駕駛員資格才能上路行駛。」北京市交管局負責人說,目前北京市絕大多數駕駛三輪摩託車上路的人員均未考取駕照,對交通法規和車輛技術參數了解甚少。
另外,由於缺乏法律意識和交通安全意識,電動車逆行、闖紅燈、不按交通燈和指示標線行駛等違法行為屢見不鮮。北京出租司機藺先生說:「在高峰期,不少電動車根本不管信號燈,一下幾十輛湧進路口,各個方向的車全被堵住了。」
與機動車「爭路」現象加劇了交通擁堵和混亂。
「路面行駛是電動車管理的末端,僅靠這個環節很難實現對電動車亂象的根本性治理。」受訪的一線民警、交管專家等表示。
法規不清
日常執法遇「尷尬」
據北京等地一線交警介紹,在日常執法中對於電動車的管理存在「尷尬」。
一方面,對於大量無牌上路的電動車主來說,執法缺乏必須的震懾力。「因為機動車有牌照、有登記,司機知道如果不接受處罰是逃不過去的,甚至還要面臨更嚴厲的懲罰,所以機動車違法處理起來相對簡單。」一線交警告訴記者,處罰一起機動車違法行為平均只需要幾分鐘時間,但處罰電動車違法違規至少需要半小時。
「因為這些車輛大多沒有登記,很難找到車主,所以必須現場處理。車主有跟交警『講理』的,也有軟磨硬泡的。」一位民警說。
另一方面,現在銷售的電動車外觀多種多樣,單從外形上很難分辨是燃油車還是電動車。北京市交管部門專門針對這種情況出臺《關於電動車、(燃油)二三四輪車輛認定及違法處理指導意見》,明確電動車、燃油車如何界定,讓民警執法有據可依。
此外,由於生產、銷售環節存在「失控」的問題,不少電動車主認為「商店裡允許賣憑什麼不讓上路」;購買、使用電動車的人群相當一部分從事快遞、送貨等服務,特別是購買、使用低價拼裝車、改裝車的,多是低端人群,電動車是他們賴以生存的重要工具,導致路面執法難的問題長期存在。
廣西科技大學副研究員夏辛萍認為,一些城市正在實行的登記上牌屬於管理的後端,是地方政府無奈之下的「妥協式治理」,成本較高,應從電動車生產、流通環節管起,結束電動車管理無序狀態。
廣西壯族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標準化處處長蘇彩和建議,要進一步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許可,按行政審批業務「受理、審查、批准」三分離原則,嚴格生產許可審查,加大對生產企業執行國家標準情況檢查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記者盧國強、李斌
(新華社北京9月9日電)
透視鏡
有些「電動自行車」實為「電摩」
目前我國兩輪電動車主要分為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託車和電動摩託車三類。
一些生產廠家有意混淆《電動摩託車和電動輕便摩託車通用技術條件》和《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兩個標準,生產的「電動自行車」實為執行電動摩託車和電動輕便摩託車標準。
由於電動摩託車和電動輕便摩託車不在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管理的產品目錄》內,其監管又不適用《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等法規,只能按《產品質量法》等法規作為一般產品進行監管,對其監管力度明顯較弱。
(據新華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