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圍城》中,方鴻漸最愛之人為唐曉芙,錢鍾書先生對唐曉芙的描寫是全書之中唯一沒有缺點的人,極盡寵愛。甚至,他都捨不得把唐曉芙配給方鴻漸,最後不僅設計了兩人的分手,甚至連再次見面都不曾有過。
對於方鴻漸來說,唐曉芙之於他,仿佛更像是一個美麗的夢,美好卻夢幻,在不期然中開始,也在不期然中結束。在此,小編借方鴻漸對唐曉芙的愛,大膽設想一下,愛一個人是什麼感覺?
注意:為了諸位的幸福起見,閱讀此文前,請先做好思想準備,不要把此文當成科普文章來說,當成隨筆就好;此文不具備模仿性,也不用來證明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是不是真愛;不要自動套用角色,可以用來證明一個人愛你,但不要用來證明一個人不愛你。
做好以前思想準備以後,請開始:
愛一個人,若是女孩子,就覺得她是真正的女人,若是男孩子,便覺得他是真正的男人。方鴻漸初識唐曉芙,作者是這樣描述方鴻漸的感受的:總而言之,唐小姐是摩登文明社會裡那樁罕物——一個真正的女孩子。有許多都市女孩子已經是裝模作樣的早熟女人,算不得孩子;有許多女孩子只是渾沌痴頑的無性別孩子,還說不上女人。
愛一個人,她說的話總覺得動聽,和她在一起的時候,感覺時間變得很短。方鴻漸見了唐曉芙之後,兩個人聊得很開心,方鴻漸請她吃飯,又不好意思撇開蘇文紈,當面邀請之後,回到家裡,內心激動:他的快樂從睡夢裡冒出來,使他醒了四五次,每醒來,就像唐曉芙的臉在自己眼前,聲音在自己耳朵裡。他把今天和她談話時一字一句,一舉一動都將心熨帖著,迷迷糊糊地睡去,一會兒又驚醒,覺得這快樂給睡埋沒了,忍住不睡,重新溫一遍白天的景象。
愛一個人,她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會原諒,即便她不是每封信都回,但是寄回來的信裡裝滿的全都是甜蜜的記憶。方鴻漸第一次收到唐小姐的信,臨睡時把信看一遍,擱在枕邊,中夜一醒,就開電燈看信,看完關燈躺好,想想信裡的話,忍不住又開燈再看一遍。
愛一個人,若他(她)受傷了,自己會痛,若他(她)辯解,自己願意相信。因為蘇文紈從中作梗,唐小姐要和方鴻漸分手,方鴻漸聽了唐小姐說的話,絕望地明白,抬起頭來,兩眼是淚,像大孩子挨了打罵,咽淚入心的臉。而唐小姐心裡想的卻是:「你為什麼不辯護呢?我會相信你。「
愛一個人,分開,心會覺得疼,再憶起時,心裡會激動。方鴻漸把信還給唐小姐之後,過些時,他才像從昏厥裡醒過來,開始不住的心痛,就像因蜷曲而麻木的四肢,到伸直了血脈流通,就覺得刺痛。去三閭大學的途中,當趙辛楣再次提到唐小姐時,他雖然表面故作鎮定,但內心依然激動不已。
愛一個人,不想欺騙她,若有一天她要分手,沒有辯解,自己受傷的走了,行動上沒有糾纏,內心深處卻百味雜雜。方鴻漸對於唐曉芙絕對沒有一絲的糾纏和辯解,他甚至在退信的時候,沒有說一句話,但是他內心的痛苦卻比任何時候都多。
愛一個人,離開的時候,不是因為對對方失望,而是對自己失望了,對自己無法讓她永遠愛上自己失望,為自己有一個不堪的過去失望了。方鴻漸被唐曉芙揭穿時,只剩下對不起曉芙的懊悔,這一晚,方鴻漸想著白天的事,一陣陣的發燒,幾乎不相信是真的,給唐小姐一條條說破了,覺得自己可鄙可賤得不成為人。這是個一種典型的自我攻擊,卻絲毫沒有傷所愛之人的動機。
愛一個人,分開了,表面是不想念了,可是內心深處,那個位置還留在那裡,傷口還是會痛,但是卻不想把這樣的故事講給誰聽了。方鴻漸和孫柔嘉在一起以後,柔嘉每每提起唐小姐,方鴻漸都說自己早就忘了,只有柔嘉記得,其實方鴻漸雖然知道兩個人是不可能了,但是那個傷口還在痛,只是不想再揭開了而已。
愛是接納,愛是願意在對方面前展現自己最脆弱的那一部分,愛是不逞強,不指責,愛是允許對方在自己面前做自己,哪怕是她受傷後說出的絕情的話,也絕不會誤認為那是不愛。方鴻漸對唐曉芙是「至愛」,即便分手了,唐曉芙在方鴻漸的心中仍然是美好的,在他的心裡,永遠給唐曉芙留著美好的一角 。